尤其是灶屋里,肉啊,鱼啊,鸡蛋什么的都看紧点,这才急忙到镇上去打酒。
到了镇上,自然要先去吴掌柜的酒楼去看看,这两天,家里做的菜都是萝卜炖肉和杂鱼炖豆腐,一天两天还成,天天吃这个,也有点腻。
王永珠将以前兑换的那本菜谱摸出来看了看,又琢磨了几样菜,有些材料,恐怕只有吴掌柜的酒楼有,她也懒得去别处寻,干脆直接到酒楼这里来。
依着她跟吴掌柜如今的交情,直接从酒楼买就行了。
恰好吴掌柜今日也正在酒楼里,见到王永珠立刻就笑了:“可是稀客啊!我前几天碰到宋兄弟,说是你们要起新屋子了,今日怎么有空到镇上来,可是有事?”
说着就让小二上热茶点心来。
王永珠也不客气的坐下,先喝口热茶,又吃了两块热气腾腾刚出锅的点心,整个人暖和了,才开口:“今儿个来,是有事求吴掌柜帮忙的。”
吴掌柜一愣,压低了声音:“可是起新屋子银钱不凑手?没事,我先预支点分红给你——”
王永珠忙摆手:“不是这个,我们家今年的山货生意还行,虽然赚得不多,但是盖新屋子还是够了。主要是家里请人帮忙,要负责一日三餐。乡下地方,如今天气又冷,没啥吃的,总不能让人天天啃馍馍吧,所以我想买点粉条啊,土豆之类的……”
吴掌柜一听就明白了,顿时就笑了:“就这么点小事,哪里用得上求字?”
说着示意小二去后厨把掌勺的大厨叫到前面来。
没一会,掌勺的大厨就过来了,也都是熟人了,打了个招呼。
吴掌柜把意思一说,大厨就明白了:“王姑娘要多少?一会我给装上就行了。”
想了想,还热情的给王永珠简单推荐了几道容易做,又下饭的大锅菜,把做法都顺便说了一遍。
王永珠忙道谢不提。
有这大厨的提醒,她心里越发有谱了。
买了一大捆,约三十来斤的粉丝,加上一百来斤的土豆,王永珠要算钱。
吴掌柜也习惯了王永珠一码归一码的处事风格,十分爽快的说出一个数字,王永珠给了钱,想了想,干脆厚着脸皮,说干脆一起将酒也买了算了。
吴掌柜哭笑不得,指着王永珠:“你可真是,让我说你咋好?要知道这镇上,谁不知道我们家的酒是最好的?你到外面杂货铺打的酒那可都是兑了水的,一般人喝就行了。你这打酒回去,是要做啥?”
王永珠也不隐瞒,就说是给帮忙的做泥砖的人喝着暖暖身子用的。
吴掌柜倒没想到王永珠买酒是为这个,想了想,以两人的关系,也就不说虚的了:“我家的酒,分三种,一种是上好的纯酒,一种是兑了水的,还有一种,是水里兑点酒的,这种是专门卖给那些有酒瘾,手头上又没几个钱的,来咱们酒楼,也不要别的,两文钱喝一碗就走。”
“如果你是买回去自家喝,我自然是卖给你上好的,你如果是给别人,第二种就差不离了,喝了能暖身子,还不会醉,也免得喝多了上头,还耽误你家的事。”
王永珠没想到还有这些门道,有几分吃惊的看着吴掌柜。
吴掌柜又好气又好笑:“还看着我做啥?我连老底都交代了。”
王永珠也笑了,倒了谢,打了一坛子十斤上好的没掺水的酒,又打了五十斤中等兑了水的酒,付了钱,笑眯眯的告辞。
吴掌柜也不留她,让小二从后厨摸出几个馍馍,半只热气腾腾的烧鸡用油纸包好,塞给了王永珠:“如今天黑得晚,我也不留你,你买完东西就早点回去。等新屋子起好了,让人带个口信,我也好去给你们暖暖新屋子。”
王永珠也不推辞,接过吃的,挥手告别。
经过一家肉铺,看着案板上还有半扇猪肉,一些筒子骨和两叶猪肝,想了想,干脆下车,割了小半扇猪肉,又将骨头和猪肝包圆了。
肉铺老板难得见这么大方的客人,最后算账抹了零头不说,最后还往筐里丢了小半个猪头。
等到了王家,天已经快黑了。
孙家人吃了中饭,就跑了。
今天因为大家都警惕看着,损失比昨天小,只丢了几个鸡蛋和两条小鱼。
到家的时候,几个婆子正在议论这事:“那鸡蛋也就算了,揣兜里就能带回家,也不埋汰衣服。可那鱼,又腥又带着血水的,这咋带回去?揣兜里,那衣服还要不要?”
人人都觉得不解。
张婆子见闺女回来了,“吃饭了没?要不要现在去给你蒸个鸡蛋先垫垫肚子?”
王永珠摇头:“我吃过中饭了,吴掌柜给我包了馍馍和烧鸡,娘,我给你留了个鸡腿。”说着掏出油纸包来,里面包着一只油光发亮的鸡腿。
闺女吃点好吃的,都不忘记自己。张婆子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接过鸡腿:“娘不吃,留着晚上热了给你!”
一面又招呼人把马车上的东西给搬下来。
几个婆娘围过来,一看满满一车东西,都傻眼了。
张婆子一看,也抽了一口气:“闺女啊,你买这么老些东西,得花多少钱啊?”
王永珠一边把做了记号的十斤上好的酒给单独放到一边,然后才拉着张婆子:“天天吃肉炖萝卜也腻了,我今天去酒楼请教了掌勺的大师傅,传授了我好几道菜,明儿个咱们就换换口味。”
张婆子一听闺女吃腻了,立刻心疼极了:“都怪娘这几天忙,没注意到你吃不惯这些。晚上娘单独给你炒两个菜。”
旁边的婆娘听了忍不住咂嘴,这当娘的也太宠闺女了。
等东西全部搬下来,王永珠让金罐牵着骡子去吃草料。
又安排这些东西,土豆给放到了灶屋里,粉条和三十斤酒就放到上房,半扇猪肉、猪骨头和猪头也都搬到灶屋。
帮忙的婆娘们都忙起来,这天色晚了,看不清楚猪头上的毛,只得明天弄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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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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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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