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还不显露:“行啦,不说这个了,来,帮我尝尝看,这肉入味了没!”
将话题就这样带过去了。
女人多,食材也足,七手八脚的,很快就将晚饭准备好了。
王老柱如今也能坐起来了,除了说话还有些含糊,慢些也能听清楚,手脚还轻微的抖动,已经跟常人没啥区别了。
也就出来坐在了桌子上,不能喝酒,只拿白水陪着。
因为人多,足足开了两大桌,最醒目的就是桌上两大盆红焖狼肉,大块的肉,泛着油光,透着奇香,让人的食欲一下子就大开了。
男人一桌,女人一桌。
男人那桌喝酒,女人这边,就着狼肉,人人吃了个肚子溜圆,看向王永珠的眼神就越发的热切起来。
这闺女平日里好吃懒做的,哪曾想,王家一出事,倒把她显出来了。
听张婆子这几日吹嘘,自己闺女在外面接了那啥收山货的生意,本来她们是不太相信的,可这王永珠都能上山杀狼回来,想来这收山货的生意也有几分准?
趁着男人们还在喝酒,女人们都抓着王永珠问起收山货的事情来。
王永珠等的就是这个机会,详细的跟她们解释,当然最主要的是价格问题。
听说王永珠收购的价格,会高于那些山货贩子,女人们就动心了。
高那么一成两成,冬天可以买几斤肉给家里孩子打打牙祭,可以买几斤棉花,给孩子们做件厚实的袄子……
一个个心里飞快的算着帐,好几个都露出动心的表情。
“大侄女,这收山货,人家那可是当场结清银子,你这里——”有那沉稳的,就问。
王永珠也痛快的许诺,如果山货质量高,验收合格后,当场银货两清。
这下,再胆小的人眼睛也亮了。
当场给钱,价格还高,又是一个族里的人,不卖给她家,卖给谁家?
何况不用走那几十里山路耽误时间,多数人都是乐意的。
那边男人酒足饭饱,这边女人们都约好了,不仅到时候自己家的山货拿来卖,还会给她们多宣传宣传。
族长没喝多少,隐约也听到了女人桌上说的啥。
拍拍王老柱的肩膀:“老柱哥,你有福气啊!虽然家里如今困难些,我看你家几个孩子都是有本事的,你将来享儿女福的日子还长着呢!”
前些时日,王家出的这事,对王家族长的打击也挺大的,王家靠什么跟李、宋两家平分秋色,靠得一是王家人多,二就是王永安这个秀才老爷。
王永安做出这事来,蒙羞的是王家,别人嘴上不说,心里不知道怎么笑话呢。
他还以为老柱哥家,经过这事,只怕家业就要凋零了,没曾想,他倒是有儿女的福气,生了个好儿子,好闺女。
儿子干出这事后,还有闺女出来给他兜着!
这等福气,羡慕不来的。
想了想,还是提醒道:“那买了你们家地的吴家人来了没?卖地的时候是怎么签的契书?是等这秋收后收田,还是现在就要收田?”这卖地分两种,一种是直接将地和地里的出产一起打包。
还有一种,是将当季的出产收了,再把地转交。
就是不知道,王永安跟那个吴家人签的是哪一种。
这倒是提醒了王家,当初知道王永安卖掉了地,大家都知道地没了,可这上面种的粮食呢?
再过几日,那地里要挖沟,要蓄水,要锄草,要施肥,要是一样没做好,就会减产。
对于庄户人家来说,看着田地荒废,减产,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听族长这么一说,王老柱倒是想起来了这茬,“这吴家也一直没来人,我们要不知道是个什么章程。”
族长只提醒一句,毕竟是人家家的私事,不好多管,让他们心中有数,也就不说话了。
只是想着,看来以后还是要对老柱哥家多看顾两分,结个香火情,万一以后,这王家闺女真把生意做成了,那好处自然不用说。
就不说别的,这闺女这等力气,能跟男人一起杀狼,想不说是不是真的杀了狼,就凭着这股子胆量,这丫头将来说不得有大造化。
吃完了饭,已经天色黑透了,昨天来帮忙的人,最后一个个都十分满意的告辞了。
宋重锦走在最后,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即将走出大门的时候,王永珠突然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情,忙喊住他。
在张婆子和王家人关切的眼神下,拖着宋重锦走到大门外,凑到他的耳边,叮嘱了一句什么。
宋重锦眼神一凝:“为什么找我?”
“救命之恩——”王永珠慢吞吞的拖长声音道。
宋重锦脸颊的肌肉抽了抽,干脆的点点头:“我知道了!”
王永珠知道宋重锦这人,既然答应了,应该就不会食言,也就放心的转身回了院子。
留下宋重锦一个人,看着王永珠干脆利落的转身,将小院门关上,将王家那热闹的气氛也关起来。
院子里的热闹和温暖,和院子外的冷静,形如两个世界。
宋重锦站立了一会,隐入了夜色中。
王永珠本以为她拉着宋重锦单独说话,进屋会被人问的,尤其是张婆子,肯定要念叨两句。
可没曾想,等她都躺到炕上了,张婆子居然一个字都没问。
第二日起,王家的人,一个个都忙起来。
腌制了一天两夜的狼肉,捞起来,煮熟后,用松柏枝点燃小火慢慢的烤干水气,到最后就成了一条条的肉干。
这样的肉干,不仅味道独特,而且能保持长时间不变质。
几个孩子每天都去山上砍松柏枝回来,张婆子和江氏负责将肉架在灶屋里熏烤。
王永珠在满院子的松柏烟熏味和肉味中,开始研究染料方子。蜀南文学
想要得到靛蓝这种颜色的染料,首先得先将蓼蓝的叶子浸泡在水中,天气热的时候,一晚上就可以了,如果天气寒冷,需要两个晚上。
王永珠找了个暂时不用的小缸,洗干净,放入蓼蓝的叶子,然后再注入水,等水没过了蓼蓝的叶子,又找来几块石头,将蓼蓝沉沉的压住,免得它们漂浮起来。
然后又洗干净一个瓦罐坛子,跑到厨房,蹭了一个烤肉干的位置,将瓦罐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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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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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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