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笔趣阁>第十四章 是什么这么香?
  王张婆子从厨房出来,看到这一幕,满意的点点头,这才像话,她的珠儿今天肯定累坏了,洗衣服这种粗活,怎么能让她做呢?

  算这几个小兔崽子有眼色。

  本来因为中午多给了一个馍,还心疼后悔的王张婆子,憋着的那口气勉强是消了。

  看自己老闺女累得都快站不稳的样子,王张婆子又忙忙的催明珠快回屋歇着去。

  闺女金贵,这病才好,就累着了,伤了身子可不行。

  明珠没能拗过王张婆子,加上这身体实在是到了极限,也就不多推辞,回屋躺到炕上,闭上眼就睡死过去。

  再度醒来,已经是日暮时分了,

  春季农忙时候,一般农户家,劳动力都会全部下地,为了抢那短短的农时。

  王家因为小一辈的金斗和金壶已经能下地干活了,所以张婆子将江氏留在家里做饭洗衣服喂猪。

  反正江氏身子柔弱,下地也干不了什么活,倒是有一手做饭的好手艺,加上家里的杂事也不少,有了江氏,一切都井井有条,大房林氏虽然有几分不乐意,可如今家里是王老柱和张婆子做主,她也只能忍着。

  中午的饭菜都是江氏送到田间地头,劳作了一天,日头西沉,王家人才拖着一身疲惫回家。

  王老柱带着儿子媳妇还有大孙子,一踏进自己家院子门,就闻到了一股奇异的诱人的香味。

  这种香气说不出来,特别的勾人,尤其还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肉香,更是闻到就让人忍不住口水泛滥。

  这是在做啥吃的?是什么这么香?

  王老柱还能稳得住,大孙子金斗和金壶哪里忍得住,吞着口水就往厨房跑。

  “奶,今天做啥好吃的?怎么这么香?”

  厨房里传来王张婆子没好气的骂声:“吃吃吃,就惦记着吃!看什么看?还不滚去摆桌子去?还指望老婆子我来伺候你们?”

  一面又骂:“金花,金花——你个赔钱货,死哪里去了?还不快收拾一下,去叫你老姑起来,吃饭了——”

  金花从猪圈里咕咚咕咚跑出来,“知道了,奶!”

  然后麻溜的拍了下身上的灰,从井边舀水洗手,又和金罐金盘三个,将家里的大方桌子抬到了院子里,摆上了碗筷。

  才去敲明珠的房门,小心翼翼地:“老姑,老姑,吃晚饭了。”

  明珠答应了一声,简单收拾了一下,从炕上爬起来,只觉得浑身酸疼,动一下都吃力。

  忍不住苦笑,更坚定了完成任务,好尽快恢复身材的决心。

  等她出来,王老柱几人都已经坐在了桌子边,三嫂江氏正从厨房往外面端吃的。

  春耕费力,张婆子手头也比往日宽松些,拿出来的粮食也不扣扣索索了,晚饭做得比平日里就丰盛。

  一大筐三合面的馍,还贴了几张饼子,一盆凉拌野菜,一盆咸菜,若是平日里,大家都要咽口水了。

  可此刻,大家眼睛都没朝桌上看,直勾勾的盯着厨房。

  张婆子小心翼翼地端着一个汤盆出厨房走出来,那香气越发的浓郁,似乎有个小勾子,勾着人不停的吞口水。

  将汤盆放到桌子中间,大家才看到,黑色的瓦盆里面是一锅清汤,上面漂浮着一片片的淡黄色的薄片,还有几片薄薄的腊肉在碧绿的葱花下若隐若现。

  王老柱用从不离手的烟袋锅敲敲桌子:“老婆子,这是啥汤?”

  张婆子一边给家里人分馍,一边冷哼一声:“这是啥汤?这是城里人才能吃得起的金贵蘑菇汤!你们也就是托了我们珠儿的福,她今天上山,运气好,捡到几朵黄松菇,我说让她留着赶集的时候卖钱,将来留着做嫁妆。可她孝顺,说这是好东西,要孝顺给爹娘吃,又心疼你们这几日做活辛苦,非要做了给大家尝尝,说让我们尝个鲜!要说我们珠儿就是心太善,又孝顺,这么金贵的东西都舍得拿出来给我们吃,也不怨我平日里偏心她!”

  明珠目瞪口呆,自己只是因为答应了小豆丁未免失信,才说要做黄松菇吃,哪里有想这么多?

  不过一个顺手行为,就被张婆子美化的她自己都觉得脸上烧得慌。蜀南文学

  王家人面面相觑,看看脸上发烧低头的明珠,再看看觉得闺女孝顺,扬眉吐气的张婆子,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珠儿(小妹、老姑)转性了?

  王老柱虽然也期望自己这老闺女能变好,可他更知道自己家老婆子的德行,一张嘴,黑白全看她怎么说。

  只怕这是又将几个孙子孙女的功劳强行按到了老闺女头上吧?

  不说王老柱,就连王永富和林氏一听,也都这么怀疑着。

  林氏撇撇嘴,就知道昨天那么闹了一场,婆婆这是给小姑子做面子,脸上贴金呢!搞不好就是将自家娃的功劳给抢了。

  张婆子何许人,家里这几口人的脾性,她摸得清清楚楚,用她的话说,那叫谁屁股一撅,她就知道要拉什么屎。

  难得老闺女给自己长脸面,可居然没一个人相信,张婆子越发的心疼起闺女来,想来都是那黑了心肝,背后嚼蛆的贱婆娘挑唆的儿子跟女儿离了心。

  当下一声冷笑,一边给王老柱盛了一碗汤,汤里飘了两片薄薄的蘑菇片和一片几乎透明的腊肉,然后给自己也盛了一碗汤,又给今天也出了力的金罐、金花,还有金盘和金勺也大方的盛了半碗,就连江氏都分了浅浅的半碗。

  剩下的,她连盆一起端到了明珠面前:“珠儿啊,我就说别给那些烂了心肝的白眼狼喝,他们哪里会记得你的好?喂猪都比给他们吃强!我真是上辈子作孽啊,生了这么些个白眼狼儿子,娶了个搅家精进门,这还没分家,就容不下小姑子了!哎呦喂,我这心啊,我可怜的珠儿啊,亏你还惦记他们啊,都是些没良心的啊!娘的珠儿——”

  明珠傻眼了,好好的不是要吃晚饭,喝蘑菇汤么?她还打算家里的人喝了她的汤,好歹能刷个友好度啥的。

  怎么突然就风云变色,变成了农村恶婆婆欺压老实儿子媳妇的戏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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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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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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