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央久久没说话,却突然听到窸窸窣窣的衣料摩擦的声音,床垫微微下陷,她已经主动跨到到他身上,女孩子不重,轻飘飘地像一朵棉花,非常柔软,好像随时会被风吹走。
容昭就不一样了,她摸起来有种脚踏实地的趁手。
魏央定了定神,觉得在床上这样比较,无论对谁都挺不尊重的。
于是转而专注地感受眼前人。
没什么好出乎意料的事情,除了最后进去的时候感觉到突破了一层明显的阻碍。
“魏先生……好疼……”她痛苦地低呼:“轻一点,好疼……”
魏央用手捂住她的嘴。
“别说话,一点声音都不要发出来。”他温柔地擦掉她眼角的泪:“别喊疼,这是你自找的。”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突然有一天,女孩走进来,正准备脱衣服的时候,魏央说:“今天不做了,给我读个故事吧。”
她翻开书,给他读了一个名叫夜莺与玫瑰的童话。
“她说过只要我送给她一些红玫瑰,她就愿意与我跳舞,”一位年轻的学生大声说道,“可是在我的花园里,连一朵红玫瑰也没有。”
花园里的夜莺听见了,怜惜年轻人无望的爱情,决心为他寻找一朵红玫瑰。
夜莺飞了很远去找玫瑰树,黄玫瑰树和白玫瑰树都愿意送给她一朵花,但夜莺只想要红玫瑰。
夜莺最后终于在学生窗下找到了会开红玫瑰的树,但它已经因为冬日风霜的摧折,已经无法再开花了。
“我只要一朵玫瑰花,”夜莺大声叫道,“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它吗?”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于是当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顶着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
树梢上绽放出一朵玫瑰,但是花刺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里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花心。
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着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着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
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
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着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
“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着那根刺。
女孩哽咽着无法读下去。
魏央问她:“这就没了?”
“先就到这里吧。”她合上书:“好感人啊,我每次读都要哭。”
魏央隔着纱布挠了挠伤口:“我从来搞不懂这些童话。”
终于到了拆纱布的那天,魏央眼前的纱布一层层褪去,视野逐渐清晰明亮。
他终于看清了女孩的脸。
魏央的第一反应是,我果然已经死了吧。”
不然怎么会见到已经死了那么多年的人。
真是太像了,简直像是把当年那个盒子里的绝色头颅直接从坟墓里挖出来,然后安到一具完美的、包裹在白色护士服里的女性躯体上。
“你叫什么名字。”魏央终于有了想了解她的名字的想法。
“我叫池小小。”她歪了歪脑袋,微笑着说:“小池塘的那个小小。”
同样是医院。
同样是一颗身首异处的头颅。
徐婉潦草地看了一眼,转过头去:“我看到了,收起来吧。”
“仔细看看……小武这孩子长得真不错啊。”胡小天捧着头颅感叹道:“侧脸看甚至有点像池明云。”
徐婉的肚子已经小了下去,衰弱的新生儿在一旁保温箱里躺着。
瘦弱地像个小老鼠,不停地打呵欠,皱着眉无止境地啼哭。
“原来这么小的小孩就会犯毒瘾了啊,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胡小天趴在保温箱的玻璃上看着婴儿紧紧攥起来的小拳头:“好可爱,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养大。”
刚刚经历了一场伤筋动骨的生产,徐婉气力不济,只恨不能跳起来打他。
“祈祷吧。”她说:“祈祷你儿子健康长大。”
胡小天手欠欠地去堵保温箱上的气孔:“真蠢,我就是卖这个东西的,我自己都不用,怎么可能允许我儿子还没出生就染上毒瘾?”
徐婉一脚踩进了绝望的深渊。
“所以你早就知道了……我和小武的事情。”徐婉问:“为什么忍到现在?”
“因为很好玩啊,卧底警察的儿子……居然是个天生的瘾君子,多讽刺啊。”胡小天脸上扬起残忍的笑容:“而且他还要管毒贩叫爸爸。”
徐婉几乎无法控制从窗户跳下去一了百了的冲动,幸好手脚乏力,才算守住了一点自尊。
“就这样,以后好好过吧,别折腾了,我有点累了。”胡小天拿起烟到嘴边又放下:“我会拿他当我亲儿子看。”
压下所有的情绪,徐婉沉默恭顺地闭上眼睛,泪水滚滚落下:“谢谢。”
姚光一大早就听到楼下的厨房里传来叮铃咣当的声响,吵得她实在睡不着,气急败坏地翻身坐起,下床,冲到楼下。
姚国庆举着锅铲,露出讨好的笑:“你起来啦,快洗洗吃早饭吧。”
他身后,鸡蛋在油锅里自爆,另一口煮锅里,滚烫的粥满溢出来,飞溅得到处都是,场面非常惨烈。
“你怎么突然想起来做早饭了。”姚光揉揉眼睛:“好几年没看你下厨房的。”
“那什么,你今天不是高考吗……”姚国庆挠头:“给你做点早饭,你吃饱了好上考场。”
姚光瞥了他一眼:“不用,你把自己喂饱就行。”
“那你怎么过去……”
“公交车。”
“公交太慢了,我送你过去吧。”姚国庆笑笑:“咱家有车了。”
姚光翻了个白眼:“就你那十四手破皮卡,算了吧。”
“我靠这车给你攒大学学费呢……”
姚光已经回房间换衣服了。
文具昨天就准备好了,她换了套轻便的运动装,打开书桌旁边的盒子。
盒子里还剩下最后两块肉松饼和两盒牛奶。
姚国庆的早餐平时显然是指望不上的,这些是沈文洲给她买来应急的,她吃地精打细算,正好够吃到高考结束。
原来的早餐还会配一个当季水果,但上一箱水果吃完很久了,他再也没送来。
她已经快要忘了自己有多久没见他。
也就硬是倔强地不去想他,只是专心地写下一张又一张试卷,数着这天到来。
最后两天,她默念,把怀表捧在手心。
然后她要去找他。
两天的时间弹指就过。
交上最后一张英语试卷后,姚光在桌子上趴了一会。
太累了,精神已经完全透支。
这两天考试的强度虽然不算大,但加上高三一整年的辛苦和压力,就很可观了。
监考老师把怀表还给她,因为是金属制品而不允许带入考场:“以后考试不用带这些表,考场里有钟。”
姚光愣愣地说:“我以后不用考试了。”
监考老师笑了:“傻孩子,你后面的考试还多着呢。”
姚光被说得神志一阵恍惚,居然没接住,任由怀表摔在了地上。
“啊!”姚光绝望地大叫,扑过去捡,发现怀表后盖被摔开了,从里面掉出来一把小小的钥匙。
钥匙上缠着张小布条,姚光展开,发现是一个地址和几组数字。
怀表已经在身边戴了半年多,还不知道里面藏着这样的玄机。
姚光循着地址找过去,发现那是一家私人银行,走进去向客户经理出示了钥匙和数字,她被领到了一个保险箱面前。
插进钥匙,打开保险箱,里面装了好多个方盒子,入手沉甸甸的。
打开一看,全是抹去印记的金条。
大小不一,盒子上分别写着“读大学”“读硕士”“买房”“买车”“给姚国庆养老”等等,最重最大的那盒,上面写着嫁妆。
规划到了十几年后的未来的所有可能的花销……那个他并不存在的未来。
“如果我一直不来,这些东西会怎么样?”她问一旁的经理。
“沈先生上次来的时候交待过,本来我们明天就该给您打电话,喊您过来的。”
“上次?”姚光抓住重点追问:“他上次来是什么时候?”
“也就五月底……具体时间我得查一下。”
“不用。”姚光从保险箱最里面扒出来一个信封,迫不及待地拆开,快速读完,又倒回去细细读一遍。
然后她捏着那张薄薄的纸,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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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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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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