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平凡的世界开始当农民山区农夫>第二百三十四章 毛驴怪了
  至于刘向阳,则非常郁闷。

  他原本对上大学抱有很大期望,结果在公社里顺利通过推荐,反倒被县知青办给直接否决掉。

  虽然白明川据理力争,却没有任何效果。

  知道结果后,王满银也有些无奈,只能说这家伙运气不太好,只能继续在村里等待下一次机会了。

  不过随着秋收开始,刘向阳也没时间再郁闷。

  二队最先开收是东山峁十几亩稻田。

  和去年一样,村里请来石圪节公社的工作人员帮忙收割,现场称重,共同见证化肥样板田的效果。

  这次水稻亩产记录更加夸张,最高的一亩地竟然达到617斤,直接跨过黄河,紧追长江。

  当天晚上,公社广播就播出了一篇热情洋溢的稿子,将罐子村二队树立成化肥增产增效先进生产队。

  和去年一样,征得公社同意后,王连顺早早给每位社员分了十斤稻米。

  王满银家今年占便宜了,两个小家伙也分到人头粮。

  从去年秋后到现在差不多整一年,二队饲养的两群羊已经发展到一百多头。王连顺和几个干部商量过后,打算趁八月十五过节杀两头羊。让大家好好庆祝一下,顺便为接下来的秋收加把劲。

  算下来,每家差不多能分一斤羊肉,连知青们也没少。

  得到这个消息,二队所有人都沸腾了。

  换做往年,社员们或许会把羊肉腌起来慢慢吃。现在很多人家决定奢侈一回,直接炖了吃个嘴油肚圆。

  更有的特意磨了几斤新米,和羊肉一起焖着吃。

  说到底,主要最近几个月家家婆姨都挣了不少钱,也舍得让家人吃好点。

  现在一队的社员们只剩下羡慕。

  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

  两个生产队只相差一年的时间,生活已经拉开差距。

  好在今年他们生产队也在村后修建一条土坝……最初打算种稻养鱼,可惜没有抽水机,只能改种成玉米。

  干旱时浇过一次,看长势收成应该不错,倒是个心理安慰。

  王满银家得了羊肉,趁着过节带到岳父家,又送出十多斤大米,大家一起开心吃了顿羊肉焖米饭。

  顺带的,就当给少安送行了。

  回家时,兰花又提了几斤红枣。双水村每年八月十五前后都会打红枣,老岳父家也分有不少。

  ***

  收完水稻没几天,生产队里又开始收春高粱。

  今年所种的五十亩杂交高粱格外喜人。站在地头望去,沉甸甸红彤彤一大片。不但产量高,而且颜色非常正确。

  庄稼好,社员们干起活自然带劲儿。

  王满银弯着腰,手中镰刀不断起落,将一排排高粱杆平铺在地上。

  忙乎间,还能够闻到一股呛鼻子的酒糟味儿,这是高粱成熟的标志。

  差不多半个小时,他身后就放倒了一大片。

  正忙乎着,就听旁边王福长一个劲儿摇头:“日怂的,邪门了……”

  “福长叔,你一个人叽咕啥哩?”王满银直了直腰,好奇地问。

  “满银,你说这事儿邪门不?不知道进财哥早上给毛驴喂了啥东西,两头驴愣是连庄稼都不吃。”

  “福长叔,你开啥玩笑,哪有驴不偷吃庄稼?”王满银一百个不相信。

  王进财是二队的饲养员之一,主要负责队里的大牲口。就算毛驴早上吃的草料再好,也改变不了偷吃庄稼的本性。

  “真哩,我骗你干啥,刚才赶架子车过来时,一不留神让两头驴跑地里。它们嚼了两口高粱穗,就又停下了。”

  “真的假的……”

  王满银刚打算继续回应,恰好听到中途休息的声音。

  他索性拿了一杆红彤彤的高粱穗,直接递到一头毛驴跟前。

  这家伙伸头张口,用舌头将沉甸甸的穗子叼起,大口咀嚼起来。

  “福长叔,你净胡说八道,这不是吃着……”

  王满银话没说完,又愣住。

  毛驴甩着脑袋,把已经嚼在嘴里的高粱穗扔出来了。而后根本不再吃,反而啃起沟边的荒草。

  带着疑惑,王满银捡起高粱穗放到另外一头驴子跟前。

  结果没什么区别。

  “连顺叔,富贵哥,你们过来看一下,这杂交高粱可能有问题……”王满银不由出声大嚷道。

  短短半分钟时间,跟前聚集十几个人。

  “日怂的,你胡咧咧啥,高粱咋有问题?”王连顺不解的问。这红彤彤的,咋看咋喜人。

  “连顺,真有问题……”王福长接口,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讲述一遍。

  听他说完,立刻有不信邪的社员重新割了一穗高粱喂驴。

  没什么意外,这次两头驴只闻了下就扭过头,像没看到高粱穗一样。

  一群人面面相觑,都被眼前的场面弄迷糊了。

  要知道往常牲口进地,都是争抢着吃庄稼。人们为了防止它们偷吃,都会提前给带上笼头的。

  现在倒好,送到嘴边都不吃。

  “咋回事儿,有毒不成?”王连顺自语着,弄了几粒高粱米放嘴里咀嚼。

  接着,他连连吐着。

  发苦,发涩,有些蛰舌头,比普通高粱米还要难吃。给人的感觉,就像十几年前吃的那种刺儿菜。

  其他社员跟着弄些高粱米放嘴里,同样纷纷吐出来。

  “邪门了,我去找白干事问清楚。”确认这种杂交高粱有问题后,王连顺再坐不住,立刻去一队找白明川。

  白明川品尝过后,同样直皱眉头。

  最后他想了想开口道:“二队长,你让人挑些晒干的,中午弄出来做成高粱面吃一顿。说不定煮熟就好吃了。”

  “只能这样,”王连顺直挠头。

  随即,继续指挥着大家收割高粱。

  结果不到半个小时,负责磨高粱面的王福长又跑回来,手里捧着一大把碾碎的高粱米。

  “连顺,不行呀,这个高粱壳太死,根本碾不出米,再碾就彻底碎了。”

  往常村里种植的红高粱、白高粱,碾上十来圈就出米。

  这杂交高粱倒好,怎么碾都不掉壳。好容易碎了,连壳也碎一起。要像做饭吃,恐怕只能用筛子多过几次。

  “不管咋地,咱们中午吃一顿尝尝。”

  王连顺现在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也要让社员们尝尝杂交高粱到底啥味儿。

  折腾到一点多,王寿长才带着几个婆姨进地送饭。

  主食正是大家“期待”已久的杂交高粱……高粱米饭,高粱馍,还有几大桶黑乎乎的高粱粥!蜀南文学

  现在没分粮食,王寿长做饭自然可劲儿造。一人两个高粱馍,吃不饱的话还有高粱米饭高粱粥。

  王满银那边盛好饭菜,拿起黑窝窝放嘴里,随即就感觉满嘴的苦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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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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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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