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平凡的世界开始当农民山区农夫>第二百三十五章 不同的歌声
  “呸,呸!寿长叔,你咋做的饭,全部是高粱壳!”

  “就是,还没到吃忆苦饭的时候。”

  “这窝窝硬的能当石头,一个扔下去砸死狗!”

  刚开饭两分钟,刘向阳等知青便纷纷出声抱怨。其他社员虽然没说啥,也纷纷点头。

  白明川坐在旁边拿着黑窝窝往嘴里放,眉头微皱,只当没听到众人的抱怨声。

  难吃是真难吃,另外高粱壳太多了点。不但黑窝窝里有,就连高粱米饭和高粱粥里也有很多。

  普通高粱吃起来虽然苦,但至少有股黏糊劲儿。杂交高粱完全不同,黑窝窝放凉后成了个硬疙瘩,让人咬的牙齿酸疼。

  难吃倒不算啥,受苦人吃糠咽菜是经常事,早些年树皮草根也不是没吃过。

  关键里边壳太多了,根本嚼不碎,只能硬生生往下咽,刮的嗓子生疼。

  王满银几乎是每嚼两口,都要往外边吐几個黑壳。

  其他人同样如此。

  没一会儿功夫,人人跟前一堆黑壳。

  “日怂的,就这产量一千斤顶个毬用,喂牲口都不吃。幸亏咱们今年种的少!”王连顺忍不住冲王满银抱怨,心中庆幸不已,原本打算明年多种一百亩的。

  他距离白明川比较远,小声说话不怕被听到。

  倒是王满银心中一动:“连顺叔,咱们可以拿来交公粮。而且要趁早,越早越好,别等其他生产队反应过来。”

  “你说粮站可能不收?”王连顺一愣。

  仔细一想,真有可能。

  粮站收粮食也有讲究,本着先细粮后粗粮的原则。小麦大米最优先,其次是谷子玉米,最次才是高粱红薯干之类的。

  原著里,孙少平上高中时吃的三种馍馍:白面馍、玉米馍、高粱窝窝,被学生们根据颜色分为欧、亚、非,也是三类粮食档次的体现。

  粮站往年收购高粱本来就挑剔,今年换成杂交高粱,说不定真不收呢。

  想到这里,王连顺不敢再怠慢。

  他决定等高粱穗收回去立刻安排人打场,早点晾晒好,然后上交一部分。

  总之,今天中午说是队里管饭,一群人却吃的直摇头。

  不过有一说一,这玩意儿真顶饿,往常下午很早人们就觉得肚子空空,肠子咕噜噜叫。今天倒好,一个个不断打酸嗝。

  那味儿,特别冲。

  有社员暗中原本对杂交高粱有想法的,如今暂时也打消了。如果偷这庄稼被捉到,实在有点冤枉。

  短短两天时间,罐子村二队的五十多亩高粱已经收割完毕。王连顺第一时间安排人打场晾晒交公粮。

  很快,其他村子也发现杂交高粱吃起来有问题,于是争抢拉着直奔粮库。

  一个星期后,粮站及时贴出通知:暂缓收购杂交高粱,具体交粮应以玉米、小米、红薯干等为主。

  不少生产队长听到这消息,立刻开始发起牢骚。种是你们让种的,等收获的时候又不要了,日怂人呢。

  不过他们只敢私下里说几句,其他什么也改变不了。

  既如此,只能早些将高粱分到社员们手中,毕竟很多人家已经开始断粮,等着秋庄稼呢。

  随着各村社员们吃杂交高粱饭,又发现了更多问题。

  这粮食不但吃起来刮嗓子,而且进胃里烧心难消化。大人好点,小孩子吃了后夜里躺在炕上翻来覆去喊肚子疼。

  甚至不少人大便干结,根本拉不下来。

  多才多艺的受苦人又开始编出链子嘴:“杂交五杂交五,又难吃来又难煮。碾不成米儿,脱不了壳儿。推不成面,拍不成片儿,压不成河洛,擀不成圪蛋儿……屙不出屎,拉不成圪截儿……”

  “猪吃硬拱圈,鸡吃不下蛋,人吃不大便,牲口吃来都不咽。”

  王满银觉得这顺口溜编的挺形象。

  按照道理来讲,黄土高原的受苦人吃糠咽菜早习惯了,对食物容忍程度挺高的。偏偏这个杂交五号高粱,实在让人爱不起来,连麦麸米糠都不如。

  各家巧手的婆姨使出十八般武艺,尝试杂交高粱的各种做法。蒸、煮、压……结果发现,这玩意儿怎么做都不好吃。

  就在这个时候,石圪节公社养猪补贴终于下来:每个养猪的人家,带上村里开的证明,可以去粮站领取一百五十斤杂交高粱。

  不少社员才明白,之前想的太简单了。

  当然抱怨归抱怨,没有哪家真不去领的。要知道,石圪节公社还有生产队社员口粮连二百八十斤都没达到,年年要吃救济和返销粮。

  杂交高粱再难吃,至少是一种粮食。多出一百五十斤,等青黄不接时可以救命。

  王满银倒觉得公社初衷肯定是好的,想要让大家填饱肚子。缺粮状态下,人们只能不得已妥协。

  有了杂交高粱的例子在前,王连顺又担心起二队种植的上百亩“大单1号”杂交玉米。如果这玩意儿也难吃的话,今年社员们的日子可就真难过了。

  之前村里一直种植辽东白和金皇后,产量虽然不高,至少吃起来口感还可以。

  为此,他特意让护秋的社员掰了十几穗煮着试吃,随后放下心来。杂交玉米煮熟后和普通玉米没啥区别。

  王满银家不缺粮食,领过队里分下来的杂交高粱后,通通喂猪。

  甚至为改善口感,他特意往里边多加了些煮熟的蚯蚓。话说半年时间,自家饲养的大肥猪体重已经差不多有一百三十斤。真喂到年底,估计能够突破二百斤。蜀南文学

  王满银没打算整这么夸张,准备秋收后早早卖掉。

  即使如此,他创新的养殖蚯蚓喂猪的方法也在石圪节公社广为流传。今年附近几个村子不少社员都开始进行尝试。

  目前来看,效果很不错。喂养同等时间,至少每家的猪比往年要增重十斤以上。

  ***

  十几天前,少安已经去县城五期大学报道。

  队里秋收正忙的时候,王满银每天吃过饭就要上工,根本没时间接送婆姨和孩子,只能由兰花自己骑自行车上下班。

  这倒不是啥难事儿。

  生完孩子没多久,兰花已经开始学着骑车。

  经过大半年练习,现在非常熟练。

  每次她让小石头坐在车前儿童座椅里,后边再绑个荆条筐,将小丫头放在里边。

  罐子村通往石圪节公社这段土路高低起伏,只是兰花骑车速度很慢,倒没出什么意外。

  当然,下雨时还要有王满银接送。

  一场秋雨过后,黄土高原忙碌的秋收总算摁下暂停键。社员们终于有时间歇息两天。

  大清早,不少人便拿着网兜直奔东拉河,想要给自家饭菜增加点肉味。这段时间,家家杂交高粱吃伤了。

  按照经验,每次下雨河里鱼群都会露头。

  王满银却没这个闲情,天刚亮时就被小石头给吵醒。

  他先把小家伙抱到炕边把屎把尿,又利索穿好衣服,放在婴儿座椅里边。

  这种婴儿座椅由木头做成,和后世的学步车有些像,孩子放在里边可坐可站。

  它是老岳父帮忙从村里借来的,不知道服务过多少孩子,上边木头围挡已经磨得油光发亮。

  有婴儿座椅,王满银省事许多,时不时瞄一眼就成。

  安顿好小家伙,他开始忙乎做饭。

  从兰花怀孕开始,王满银彻底变成家庭妇男,做饭越来越熟练了。

  先搅一个鸡蛋加水放高粱锅拍上,再打几个搅碎备用,准备等水烧滚后倒进玉米粥里。

  每天早上,一家人最少消耗四个鸡蛋。

  没办法,兰花要供应两个孩子吃奶,营养必须跟上。尤其小石头一天天长大,饭量不断增加,单独能够将一个鸡蛋羹吃净光。

  每月算下来,他家能吃一百多枚鸡蛋,花费将近七块钱。

  换成普通人家,估计会心疼坏。

  也只有王满银家开着代销点,能有这种奢侈的吃法。

  现在兰花也习惯了自家有钱的事实。六块钱……让大黄帮着捉一天蝎子差不多就攒够。

  秋收前丈夫给自己报过账的,几个月时间,光捉蝎子就挣了二百多块。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

  如果加上王满银偷偷卖掉的那些草药,收入只会更多。现在空间里的存款,稳稳当当突破两千。

  不过他们两口子平时吃鸡蛋还是很注意影响,每次都把蛋壳扔到锅灶下烧掉。所以早上过来买东西的社员不少,却没人发现异常。

  差不多饭快做好时,小丫头醒来开始闹腾。

  跟着,小石头坐的不耐烦,也咧嘴哭起来……

  两口子抱起这个,哄好那个,一顿饭吃的着急忙慌。

  土路泥泞,根本没办法骑车。

  早上吃过饭,王满银又帮着兰花把两个小家伙送到供销社。

  等返回家刷了碗筷,喂过肥猪,他终于能缓口气,准备进空间瞧瞧。

  事实上,从秋收开始,王满银几乎每天睁眼就开始忙。直到晚上两个小家伙睡着后,才能真正闲下来。

  带着大黄进入山中不久,王满银闪身消失。

  来到空间,他先把游隼带到外边放飞。

  而后,磨刀霍霍走向土坑里的大肥猪。同样饲养几个月时间,这家伙比外界那头要重二三十斤。

  再生长下去,王满银一个人根本控制不住,所以早些了结掉为好。

  有了去年的经验,一切非常顺利。

  白刀进,红刀出。

  很快,肥猪嘶叫声停止……接下来褪猪毛、开肠破肚,大卸八块、腌制。

  差不多三个小时,王满银才把猪肉处理好,干脆决定中午就在空间吃饭得了。

  他直接砍了几根排骨放入大锅里,加水烧开。滤过上边浮沫后,放入辣椒花椒葱姜蒜等佐料。炖一个半小时的样子,肉味开始在空间里弥漫。

  王满银先给大黄弄了满满一食盆的土豆排骨加麸皮,而后自己才美滋滋吃起来。

  空间出产的猪肉吃起来就是香,他一个人接连干三大碗,连锅里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吃饱喝足,王满银又有些头疼看着剩余的猪肉。

  猪肉不同于其他东西,公社里管控非常严格。平时除了食品站有售外,其他地方很难买到的。只有临近过年时,黑市上才可能流入一些。

  他思来想去,只能像去年那样,隔段时间去米家镇一趟,然后带几斤腊肉回来。

  还是那句话,安全最重要。

  在找不到合适的途径和理由前,空间里所出产的东西王满银绝对不会拿到外边显摆。

  待到下午四点多,他才带着大黄返回外边。

  连带的,手里多了一小捆鲜甘草根。

  样万一回村有人问起中午为啥没在家,他可以说挖甘草去了。

  只是没走多远,王满银忽然听到远处山梁上传来清脆的歌声。

  “从XX到黄原,路途多遥远。离别了家乡,告别了父母。谁知我的今宵,望山高入云。望水向东流,想让河水捎封家信。苦难又来心头,度一日如同度一年……”

  忧伤的旋律,顺着山间秋风轻轻飘荡。

  嘎,嘎……

  蓝格英英的天空中,一群大雁缓缓朝着南方飞去。它们发出声声鸣叫,像是为这首歌进行伴奏。

  几乎不用猜,王满银就知道这种不合适的歌曲是村里某个女知青所唱。

  前段时间白明川开会时特意强调过,让知青们多唱一些积极向上的歌曲。

  不过他不是赵建海,不会因此揪人小辫子,所以知青们现在在罐子村过的还算比较自在的。

  按说听到有人在前面唱歌,王满银应该带着大黄绕行。

  不过刚下过一场雨,崖沟里根本没办法行走,他只能顺着土路朝回赶。

  谁知道,很快又传来一阵高亢、撕心裂肺的声音:走头头的那个骡子呦、三盏盏的那个灯,啊呀带上了那个铃(子)儿呦噢、哇哇(得)的那个声……你若是我的妹子呦、你招一招的那个手……

  我去!

  王满银只能停下脚步,没办法再往前走。

  这个声音他非常熟悉,是王富贵的二儿子王喜山。

  王喜山唱的是《赶牲灵》,讲的是旧时陕北男人为谋生走西口,给人赶牲口运送货物,类似南方的马帮。

  他们外出一趟往往需要一两个月,甚至半年一年,所以才会招来家人的询问。

  当然,这其实还是一首情歌。

  王喜山现在唱出来,是在表达自己的爱意。

  王满银终于想起,刚才唱歌的知青是什么人……陈永红。

  这两人怎么扯上关系的?要说王喜山的胆子太大了点,弄不好要吃花生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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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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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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