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目前能用的手段,也只有这些了。
效果如何,还要看接下来一段时间的五香瓜子的销售情况。
等下要赶着坐车返回石圪节公社,王满银也没有在郭卫东这里多待。
两人商量好,他就起身离开。原西县城和十年前没有太大变化,只有三纵三横六条街道,最繁华的地带依然县供销社附近。
大中午的,王满银没有心思转悠,穿过两条街道,已经来到郊区。
找了个偏僻土崖圪崂,他闪身推出自行车,再骑着返回车站,找到开往石圪节公社的汽车。
这会儿不到下午一点,太阳正毒辣的时候。诺大的车厢里,连司机和售票员只有五个人。和周文华打过招呼,王满银打算把自行车连通三蛇皮袋放在车顶货架上。
没等有所动作,就被对方阻止。
“王哥,这趟车拉不了几个人,你直接把东西放车里吧,省得来回折腾!”
听周文华一说,王满银没有再坚持。
大概知道中午不可能有人等车,到发车时间,周文华没有像往常那样在县城内转圈,而是径直开车出城,一路飞快。
幸亏现在公路上很少有车,倒不怕出车祸……
王满银原本不晕车的,很快被颠的有些犯困。
正半睡半醒,突然听到砰的一声。
随即,急刹车。
现在公共汽车没有安全带,加上王满银坐在靠走廊的位置……在惯性作用下,他身子陡然前倾。
也幸亏他感觉不对,下意识做出反应,伸手抓住前边座椅靠背,才没让整个人跌飞出去。
另一位靠走廊坐的乘客惨了,直接从座位中飞出,直直撞在几个蛇皮袋上。
“文华,你咋开这么冒失……”王满银刚说半句,突然停住话茬,脸色大变。
前方挡风玻璃上,带着点点新鲜血迹和污物。
撞到什么了!
这时,周文华兴奋扭头冲众人道:“你们稍等!”
说着,他打开车门下车。再返回车厢内时,手里提着两只血肉模糊的野鸡。
“司机师傅,伱也太厉害了,直接来个双响!”那位摔倒乘客重新返回座位,有些羡慕的开口。
“那是,”周文华很得意的解释道,“距离五十米远,我就看到两只野鸡在路中间斗架……一个加速,两只都没跑的。上次去城里时,我还撞死过野兔。”
顿了顿,他扭头道:“王大哥,晚上去我家吃野鸡肉!”
王满银听得极其无语:对方这种骚操作,简直是拿自己和乘客性命在开玩笑。
不过这属于现在司机们的常规操作,什么交通法规根本没放在心上,怎么野蛮怎么来,甚至喝酒开车的也大有人在。
伸手不打笑脸人,王满银不好多说啥,只是拒绝道:“谢了,家里还一摊子事儿,哪有时间!”
他已经打定主意,以后尽量少坐对方的车子。
收拾好野鸡,周文华开车速度依然飞快。
不过一个小时,公共汽车已经返回石圪节汽车站。
王满银卸下自行车和蛇皮袋,又骑车朝家赶。行到半道上,他进空间里摘了三个大西瓜,一股脑装进蛇皮袋里。
空间里的西瓜早在半个月前已经成熟,只是王满银每天忙东忙西,根本没时间去公社赶集,自然无法拿出来给家人吃。
今天是个不错的机会,可以推说从县里边买的。
三个孩子还没有去上学,看到父亲回来,纷纷带着期待围上来。
他们都知道,只要父亲每次外出,总会给家里人带礼物。
“蛇皮袋里有面包和西瓜,你们弄出来分着吃。”王满银也没有卖关子,指了指其中一个蛇皮袋道。
这老面包是他特意从黄原市供销社买的,用料实在,个头像砖头一样大,顶面被烤糊的棕红色。用手撕开,松软带着拉丝,吃起来略微有些发酸。
“大热天的,跑那么远,以后少往家里带点东西……”兰花拿出手巾,心疼的给丈夫擦汗。
“咱们忙东忙西为啥,不就是想让他们吃好点过好点。”王满银不以为意回答道。
“瓜子新包装弄回来了,我看看……你们几个离远点,别把袋子弄脏!”听说新包装印好,兰花立刻兴奋地拿出一叠。
看着自己亲手绘制的图案,她心中很有些自豪。
到底是闺女,知道心疼大人。
王幸拿了面包后,先给父母一人递一块。
再看两个儿子,只知道往自己嘴里猛塞。
吃了面包,王满银又把西瓜切开。鲜红沙沙的西瓜块摆在桌子上,看着就让人口中生津。
之前挑西瓜,他特意选了个头较大的,一个就有十多斤重。一家五口人根本吃不完,正好留着毛蛋他们上班吃。
将三个孩子送走上学,兰花说起正事儿。
“满银,我早上去咱家玉米地里看了。里边野草长得快有玉米深,看着让人笑话。要不下午你在家招呼着,我去地里除草!!”
自从罐子村划分过互助小组,几乎家家每天都在田地里忙乎,干劲儿一个比一个足。
反观王满银家,之前就和王秋生王清明商量好,自己准备单干。所以人家下地干活时也没来找他。
从麦收到现在,两口子一直忙着炒制五香瓜子,哪里时间做地里的农活。
现在玉米长到膝盖深,野草也差不多……站在路边看去,地里的玉米苗根本不显眼。这样下去,估计会被村里人背地里骂的。
其实王满银倒无所谓。现在不比几年前,只要有钱在手,可以轻松买来粮食。另外,还有空间保底呢。就算几亩地里庄稼全部绝收,也饿不到自家人。
不过大面子上不能差糊,他想了想开口道:“我去吧!”
大热天的,他没打算让婆姨下地忙乎。
另外在心里,王满银已经打定主意:等过两年形式稳定,可以把自家的地让给别人种。
说话的功夫,毛蛋他们过来上工了。王满银立刻招呼着吃西瓜。
吃完西瓜,几人听说新包装做好,也纷纷拿出来查看。
这一弄耽耽误误的,差不多到三点才开始正式干活。
现在仓库窑洞里炒制好的五香瓜子有两千多斤,足够装一车了。所以下午王满银没让继续炒制,而是组织众人装袋。
到下午四点多,暑气没那么重了,他才扛着锄头,直奔自家的玉米地。
到地头,王满银也有点傻眼。
好家伙!
眼前一片郁郁葱葱,莎草、狗尾草、马唐齐刷刷长了满地。如果稍微站远点,根本看不到玉米苗。
再瞧旁边别人家的地块,收拾的干干净净,几乎看不到杂草存在。两边对比之下,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片地块里没种庄稼呢。
野草长这么旺盛,一方面和前些日子刚下过一场雨有关;另一方面,则是王满银种地时用足了肥料。
现在没有除草剂可用,只能采取笨方法了。
没说的,他吐了两口唾沫,抓起锄头就开始忙乎。
王满银没工夫详细清理野草,只是仗着力气大,直接将锄尖挂在土里,倒退着往后拉,将地沟里的青草和泥土接连翻起。
这动作有点像犁地,效率要比普通的锄地方式高出不少。只是“萝卜快了不洗泥”,玉米根附近的青草,依然留在原地。
一下午,衣服干了湿,湿了干。
天快黑时,王满银又将锄掉的野草抱到地头。
等他扛着锄头,和村里其他人一同往家赶时,崖沟里已经暗下来。
这才是受苦人的日常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到家,兰花已经把饭做好。
王满银一身黏糊糊的,交代家里人先吃饭,随即拿上换洗的衣服去东山峁洗澡。
再次返回时,才知道兰花和孩子们根本没吃,依然等着呢。
趁着大人休息,三个孩子主动开始摆桌椅,端饭端菜。
倒省得他们两口子动手了!
见主人开始吃饭,两只土狗也冲到跟前凑热闹,口中欢叫不停。
它们被带回来不过一个星期时间,已经和王满银一家混熟,知道追着讨要食物了。
王磊王涛哥俩现在尚处在新鲜期,立刻往食盆里倒饭,接着剥了枚白鸡蛋掰碎放入其中。
现在农村普通人家喂狗和十年前没啥区别,日常弄点刷锅水已经算好的,更多是完全放养。
土狗们饿发急了,会自动四下找吃的。偷吃地里庄稼,追着大人小孩屁股后边吃屎,这都不是啥稀奇事儿。
说起这个,还闹出一个笑话。
前几年,有些知青因为对农村生活不适应,不断朝城里写信反应。于是开始朝各村知青点下派带队老师,专门照顾管理知青们的生活。
罐子村分配的那名老师是城里人,第一次来农村,根本不知道这里的土狗日常怎么寻找食物。
他跟队干活时,半晌突然想上大号,就在地头不远找了个圪崂蹲下。正忙着解决问题,感觉身后似乎有什么动静,这人下意识扭头。
只见两只土狗站在身后不远处,正虎视眈眈注视着自己。
带队老师当时吓蒙了,急忙提起裤子,大呼小叫冲出去。
附近社员们听到喊声吓了一跳,还以为招狼了呢。等问清楚后,一个个差点笑岔气。
不过在王满银家,大黄的饮食标准一直很高,顿顿饭菜管饱。隔三差五捉了野兔野鸡,还能捞到些内脏骨头啥的。
所以对于儿子们喂鸡蛋的奢侈行为,王满银并没有阻止。
在心里,他也希望两只狗崽以后能像大黄那样聪明,看家捕猎样样精通。等再长大点,带三只土狗进山打猎也不错。
可惜如今罐子村附近山里没有狼了。要想再打狼,必须去更远的后子头公社。
吃过饭,王满银留下大黄看门,自己带着家人往王秋生家走去。
自从王秋生家开了代销点后,门前很快形成新饭场,每天晚上都很热闹。
晚饭后,王满银两口子只要有空闲,都会待上一阵子,听听村里最近发生什么大新闻。
结果今天真有大事发生,他们刚和人打过招呼,就听母夜叉刘桂芝咋咋呼呼开口询问。
“满银,兰花,你们听说了吗,今天上午谢连生跑了!”
“跑哪里了?”王满银听得稀里糊涂,下意识问道。
“还能往哪里跑,人家回城了……和陈永红一样,前几天,谢连生花言巧语骗爱花离婚,今天早上一个人坐车走了。爱花也是个傻子,怎么能放他离开。这一走,估计再也不会回来!”
“忘恩负义的家伙,要不是贵发爷,谢连生早死了!”
“我当初就劝过爱花,找个本地后生结婚。可惜这女子是个死心眼,一门心思想嫁给谢连生,连彩礼都没要……”
听着村里人的议论,王满银心中同样叹息不已。
最早不允许知青和当地人谈恋爱。再后来因为这样的事情太多,风向慢慢发生改变,由不允许变成支持。
也因此,有不少知青和当地人结婚。
单单罐子村就有两对,一对是陈永红和王富贵家的二儿子王喜山,另一队就是谢连生和王贵发家的女子王爱花。
去年形势发生变化,知青们纷纷回城,不过已经结婚安家落户的除外。
为此,陈永红哭着闹着和王喜山离婚,留下两个孩子回城。现在过去一年多时间,她再没有回来过。
谢连生算罐子村最后一个知青,没有想到仍然没有留下来。
随着他的离开,知青们彻底在罐子村消失了,一个不剩。
这些人就像一群大雁,十年前突然来到罐子村安家落户。村里人以最包容的心态接纳了他们,分口粮,挖窑洞,推荐招工……做完所有的事情后,这些人又悄无声息的消失。
到目前为止,离开的知青们再也没有回来过。刘向阳还好点,隔段时间给王满银写封信,说一下自己的近况。有次还汇了几十块钱,让他帮忙捎给王连顺。
其实类似的故事,最近两年王满银已经听太多,也无意评价其中谁对谁错。
不过对于王爱花而言,以后估计生活就难了。她一个人要照顾两个孩子,上边还有个老子王贵发需要侍奉。
王贵发毕竟年纪大了,再加上这些年给村里放羊,风里来雨里去,身子骨一直不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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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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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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