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天长,五六点钟太阳才刚刚西斜,逗留在西边沉沉不愿落下,透过街道旁的梧桐树,在马路上留下昏黄光影。
而宋锦添抱着乐乐,在公园坐了一个下午,也没等来陈欲。
明明以前陈欲每天都来的。为什么不来了?
难道,陈欲真的很讨厌他?就连乐乐的诱惑也不管用了?
越想越气,宋锦添找不到可以宣泄的人,就把视线移向了乐乐,咬牙道:“都怪你!你昨天没有拿下陈欲的心!”
可怜乐乐不过是一条狗,哪里懂这些人情世故,爱恨情仇呢?摇头晃脑,侧耳一听,今晚鸡腿没了。
宋锦添开始委屈起来,想着是不是自己太心急了,应该再让乐乐勾引两天,他再跳出来偶遇。但他都等了四年了,等得够久了。
或许,他就应该再耐住性子,让陈欲沉迷狗色,无法自拔时再出手,这样陈欲就没办法跑了。
他拿起手机,犹豫了好半天,狠下心,给陈欲发了一条消息。
“今天不撸狗了吗?”他问。
隔了会儿,陈欲回复他:“你们在公园吗?”
宋锦添赶紧说:“是啊,乐乐好想你,没见到你就不肯走,我实在没办法,只能联系你了。”
“我马上就来。”陈欲看着天色,恐耽误了时间,赶紧穿上外套,一路小跑到公园。他身体差,就算是这么短短一段路,也累得大喘气。
橙红色的余阳落到宋锦添身上,他眼睛毛很长,低垂着眼,就透出一股无辜。怀里抱着乐乐,一人一狗,颇有点相依为命的感觉。
他的表情太过可怜,整个人都无精打采的,好像被主人抛弃的大狗,流落街头,还不死心地等着主人回家。
一时间,陈欲居然觉得,他比乐乐更像狗。
注意到陈欲的到来,宋锦添瞬间弹射起步,狗都不要了,把乐乐一扔,欢快地跳过来,却看见陈欲脸颊泛红,额前碎发黏在一起,两片嘴唇却毫无血色,脆弱得像个纸娃娃。
“抱、抱歉!”陈欲站稳了身子,细喘着气说,“不知道你们在这等我,来迟了,这真的很抱歉!”
哪想宋锦添却狠狠地皱了眉,“你跑过来的?”
陈欲傻愣愣地点头。
一看他那副懵懂无知的样,宋锦添却想起了很多很多不好的画面。上一世,他们一起住在宋家别墅里的那段时光,陈欲总是犯病,每天都疼得死去活来。他只是看着陈欲痛苦的表情,都心疼到无以复加。
到最后,陈欲的死因,也是心脏病。
他是活生生被副作用折磨死的。
陈欲虽然从很小心脏就问题了,但发作频率并不高,也没有那么致命。直到他们两个决裂那年,陈欲进了监狱,失踪了两年。
等他出来以后,他那颗本就千疮百孔的心,就像被打碎的玻璃,一点一点地被拼凑在一起,只能勉强活命。
所以,陈欲病情加重,就是在他失踪的两年里。
可是那两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有陈欲自己知道。他不愿意提起,假装什么也没发生,就这样把那两年的经历咽进肚子,直到死亡。
宋锦添试着去查过,可他怎么也查不出来。他只知道,陈欲是被人卖到会场里,又阴差阳错地被姜溯救下。其余的就再也查不到了。
帮助陈欲假死,又把陈欲带走两年的人,是个高不可攀的大人物。他没有真正地掌握宋氏大权,查不到真相。
宋锦添无力道:“你……你心脏不好,不用跑过来的。我跟乐乐,可以等你的。”
陈欲说:“我怕你们等急了。”蜀南文学
“我们不急,真的,再长时间都能等。”
陈欲没答话,弯腰去逗狗了,漫不经心地反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我心脏有问题?”
宋锦添惊觉失言,一番头脑风暴以后,开始胡扯:“那个,就是……就是看气色啊。咱们中医博大精深,光是看人气色,就知道这人哪里出了问题。我看你那个、那个脸色发白,嘴唇泛紫,行走时虚虚无力,所以就猜你心脏不好了。”
陈欲若有所思地点了头,也没再追问。
“对了,你还没吃饭吧?我请你吃饭怎么样?这附近,好像有一家新开的中国餐馆,我看评价挺好的……”宋锦添支支吾吾地发出了邀请,又生怕被陈欲看出来他别有用心,补充道,“中国菜,一个人吃就没意思了。你要是不愿意也没关系,我,我跟乐乐一起吃也可以。”
陈欲沉默片刻,说:“我没带钱。”
宋锦添一看有希望,立刻说:“我带了呀!都说了我请你,做为这些天你帮我喂狗的报答!”
“多谢,”陈欲说,“那便走吧。”
宋锦添顿时乐开花,牵起乐乐的狗绳,屁颠屁颠跟上去。
这一世陈欲没有那么瘦了,M国的食物大多是高热量油炸食物,就算陈欲吃得少,也被迫圆润了点。
进了餐馆,宋锦添借口要去洗手间,冲进厨房,把工作人员召集在一起密谋。
“我终于把他约过来了!这样,你们做用心做,各种菜都做小份的,清淡一点,回去就给你们发奖金。”宋锦添又说,“还有多做点补身子的,赶紧赶紧,把场子给我清空,别让其他人打扰到我们。”
一个服务员小心翼翼地说:“宋总,我觉得人多一点,陈先生也许就没有那么局促了。而且饭馆里,人越多,不就越有中国味吗?”
宋锦添转念一想,也对,便应下了。
实不相瞒,这家店也是他的。
里面的厨师都是他连夜从国内请过来撑场子的。
陈欲这三年都呆在实验室里,估计好长时间没吃过家乡菜了。宋锦添怕约不动他,才特意放出了大招,就用情怀来引他上钩。
安排好一切,他才返回餐桌旁,笑道:“这家餐馆价格不贵,味道也好,你不用紧张,想吃什么点什么。”
陈欲就点了一盘土豆丝。
很快,土豆丝就被端上桌。因为宋锦添想让陈欲多吃几个菜,就让厨师特意把这些菜都做成了小份,端上来,就只有一小撮。
结果陈欲并不动筷,而是拿起菜单,看着价格,开始算钱了,随后发现事情不对劲儿,严肃道:“这家店太贵了,我们点个土豆丝就快跑吧。”
宋锦添一脸懵,“啊?”
“一盘土豆丝,折合人民币约一百元,但就半个土豆的量。这种消费,完全就是为环境消费。”陈欲说,“没必要,吃个土豆丝就走吧。”
“……”
忘了,陈欲过惯了苦日子,节俭的习性一直没有改变。哪怕这种在宋锦添眼里已经算很便宜的菜,对陈欲来说,也贵得离谱。
宋锦添赶忙朝身后的服务员使了个眼色。
服务员心神领会,一番准备后,拿着彩带,带着一堆人地走过来,笑眯眯地说:“恭喜两位,是本店开店以来的第一千位客人!请放开吃,这桌免单!”
宋锦添干笑两声:“哈哈……真是,真是运气好呢。”
陈欲面无表情:“哦。”
真是烂到家的戏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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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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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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