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泛滥白日梦>chapter 3 乐乐
  雨停了。

  陈欲总是醒得很早,沿着种满梧桐树的街道散步,观察树叶落下的轨迹。有时候就在公园的椅子上坐着,一坐就是一整天。

  他最常去的公园里,有一个很大的草坪。每天都有人带着宠物在草坪上游玩。

  坐在一旁,看那些姿态各异的宠物撒泼打滚,成了陈欲唯一的娱乐兴趣。

  时间长了,陈欲注意到有一只金毛,总独自在草坪玩耍。脖子上戴了黑色项圈,它是有主人的。但它的主人,从来没有出现过。

  它会自己在草坪上疯玩两个小时,就乖乖地离开。

  陈欲想,它应该是很听话的宠物,主人没时间带它出来玩,它就自己玩。

  恰好陈欲不善交际,那些有主人带着的宠物,他不敢靠近,面对这只落单的金毛,就动了心。他买了一根火腿肠,尝试靠近那只金毛。

  没想到金毛乐呵呵地摇着尾巴,两口就把火腿肠吞了,又傻里傻气地望着陈欲。

  它的毛发很柔顺光滑,陈欲没忍住,伸手摸摸它的脑袋。

  金毛兴奋地汪汪叫,围着他疯狂转圈圈。

  陈欲知道金毛天性温顺,却也生出一种偷了别人宠物的羞耻感,不停地打量着四周,发现没人注意他,才壮着胆子,又偷偷揉了揉金毛。

  陈欲阴暗了很久的心,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金毛的笑容击溃了。可惜时间过去没多久,金毛看着别的游客都牵着小狗回家了,就知道它也该回家了。

  陈欲有点失落,又怕它主人着急,小声说:“那明天再见啦。”

  金毛摇摇尾巴,转身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第二天,陈欲很早就去公园等着了。

  破天荒的,金毛也比平时早来了两个小时。陈欲不知道是金毛主人的意思,还是这只金毛自己溜出来见他的,他有点感动,又给金毛买了好多肉罐头。

  这样过了一个周,陈欲每天最期待的事情就是遇到那只金毛。他买了很多的狗零食,就等着喂金毛。

  天色渐晚,陈欲知道金毛要离开了,依依不舍地揉着它的肚子,说:“明天也在这里等你。”

  “乐乐。”

  清脆的少年音从远处传来,金毛一下子坐直身子,飞一般冲向了站在草坪另一端的人影。

  陈欲心虚地低下眼,想,原来它叫乐乐啊。

  那人蹲下身,抚摸着乐乐的脑袋,目光又放在陈欲身上。随后,他走到陈欲身边,微笑道:“你好。”

  陈欲诧异抬眼,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双明晃晃的桃花眼,像是天上的星星,闪着异样的光彩。

  他看着那人的脸,越看越熟悉,迟疑地回复了一句你好。蜀南文学

  那人说:“我叫宋锦添,也是中国人。认识一下。”

  陈欲社恐,自然不想搭理他,找着借口说家里有事,就想逃走。结果宋锦添笑眯眯地挡住了他的去路,说:“总得给乐乐一个面子吧。”

  乐乐及时地叫了两声。

  陈欲尴尬得无地自容,“我叫陈欲。”

  “你也住这附近?”

  “……嗯。”

  “我刚刚搬过来,工作太忙,没空遛狗。还好乐乐自己能出来玩,不然才头疼。”

  一提起乐乐,陈欲兴趣就高了很多,结结巴巴地说:“它,它很可爱,还会捡球。”

  宋锦添温柔地看着陈欲的脸,点头认可道:“是很可爱。”说着,他又拍拍金毛后背,低声说:“赶紧的,给哥表演一个活。”

  金毛一听,当场抬起两只脚,表演了一个直立行走。

  宋锦添挑眉说:“别的呢?”

  金毛又表演了一个自己追自己尾巴,疯狂转圈。

  “我平时教你那么多,你就只会转圈圈!”宋锦添是想让金毛表现一波高智商,哪里想到这家伙根本不听指挥,追着尾巴尖狂转。

  “你拜个年呀!你拜年呀!”宋锦添急得要死,“你不拜年,你握个手也好啊!”

  但乐乐根本不理他。

  陈欲看得有趣,温声道:“就这样吧,我知道它很聪明,不用展示了。”

  宋锦添愤然道:“今天把它的鸡腿取消了。”

  一听鸡腿,乐乐就不追尾巴了,赶紧表演了个拜年。

  陈欲看得心花怒放,把口袋里剩的火腿肠全部都交出去了。宋锦添一看,立刻止住他,哭笑不得道:“我就说它最近怎么不吃狗粮了,原来是你喂的。”

  陈欲跟犯了错的小孩似的,“对不起。”

  “不用道歉啊,你又没做错。”宋锦添可不想要他的道歉,笑道,“只是它一次性吃这么多,很容易长胖的。你看它现在都那么胖了,再胖下去,对健康就有影响了。”

  陈欲不说话了。

  这只金毛那么会撒娇,他怎么扛得住啊!

  宋锦添又拿出手机,说:“留个联系方式呗,你要是想看乐乐,就给我打电话。”

  陈欲不懂拒绝,交换了电话号码。他盯着宋锦添看了会儿,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又实在想不起来。

  毕竟宋锦添那张脸那么出色,他要是见过,就应该有印象。

  “乐乐今年多大了啊?”陈易欲还是没去管那些困惑了,一门心思扑在乐乐身上。

  “它今年两岁了,纯种金毛,从小就培训。不过它有点顽皮,训练效果不太好,我拿它也没辙,就这样吧。”宋锦添说。

  “小狗只需要做小狗就好了,没必要会那么多技能。”陈欲蹲下身,直视乐乐水汪汪的眼眸,“它已经很聪明很乖了,不用再进步了。”

  一瞬间,宋锦添想起了上一世。

  苏牧星一再劝导陈欲,要陈欲把他送走,还骂他脑子有问题。然后陈欲就说,他已经很聪明了,是最聪明的宠物。

  重来一次,陈欲没变,看见小动物就移不开眼,硬着头皮为宠物辩解。

  只是他保护的对象不再是宋锦添了而已。

  等他离开以后,宋锦添冷静的脸瞬间破碎,抱着肥胖的金毛转了一圈又一圈,笑意都快溢出来了。

  太好了,他又接近陈欲了!

  这只肥仔没白养!

  这就是人凭狗贵!

  金毛不明所以,被他甩得快吐了,挣扎着想跳下来。

  宋锦添总算把它放下地,眼眸弯弯地跟它说:“你明天也要继续勾搭他,努力帮我把他骗到手,事成之后,包你下辈子全部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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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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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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