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年代,知青丈夫以身相许>第94章 人走茶凉
  第九十四章:人走茶凉

  刘美芳跟刘国胜回公社后就没再回来参加双抢。

  玉米收完之后就轮到收稻谷了,这个活小孩子做不来,陈建党就给他们安排了剥玉米粒的活,连续爆嗮几天的玉米已经可以剥了,只要剥够一筐就给两个工分。

  很多社员都把小孩子赶去剥玉米粒,剥玉米粒不用晒太阳,比较轻松,速度快的剥完玉米粒还能去稻田捡稻穗,捡到的稻穗属于自己的,小孩子跟打了鸡血一样。

  捡稻穗也有技巧,镰刀割稻谷是有些向上倾斜的,留在田里的稻杆很锋利,走在田里一不小心就会扎到脚,而且夏季的稻田很泥泞,小孩子腿短力气小,一只脚陷下去要用尽吃奶的力气才能拔出来,一个不慎就会摔成狗吃屎,捡完一块田跟个泥人没什么区别。

  收完稻谷需要脱粒晾晒归仓,一系列活做完后,还没等喘口气,就要马不停蹄地犁田。往年都是两人一组,一个人在前面牵着牛,另一个在后面扶着犁,犁上系着绳子,绳子的另一端套在牛脖子上。

  今年五红大队犁田比往年要轻松,因为林知南回粤市的时候走了程峰的关系,买来了犁田拖拉机的配件,钱是他自己先垫付,回来后大队部给补上了。

  “终于轮到它上场了。”陈建党拍了拍机头有些激动,就这么个铁疙瘩差点花光了大队的存款。

  林知南启动犁田拖拉机,他也是第一次使用,有些陌生,拖拉机不听使唤,犁出的道歪歪扭扭,犹如一条爬行的蜈蚣。林知南也不着急,慢慢找感觉,不一会儿就越犁越好也越犁越快。

  “好,哈哈哈,这个铁疙瘩一天能犁多少亩田?”陈建党开怀大笑,这个铁疙瘩虽然贵还耗油,但是速度快啊。

  “照这个速度不间断的话能犁三十亩左右,不过人和机器都要休息,一天算下来二十五亩是有的。”林知南看了一下,在心里默默计算,拖拉机超负荷工作会导致发动机高温,发动机高温容易加速零件磨损,严重的会烧坏机器。

  “那也很好了,你看一下谁上手比较快,教一下他们,这样你就不用这么累了。”陈建党笑花了眼,队里的大水牛一天最多犁四亩田,铁疙瘩是大水牛的六倍还多。

  “行,让定国哥、大强和谢四哥来吧。”林知南看着围在周边蠢蠢欲动的人,思索了一下说道。

  “啊?”谢四哥没想到这种好事会轮到他,平时他跟林知南打的交道也不多,他以为林知南只会选陈定国,没想到还多选了两个人。

  “愣着干什么,快去,给老子好好学,学不会老子抽死你。”谢会计用大烟斗抽了小儿子一记,对林知南投去感激的眼神,从会计的位置退下去之后,他尝遍了人走茶凉的滋味儿。

  没想到到头来竟然是跟女婿关系不好的林知南拉了他家一把。

  “哎,好,爹,我一定好好学,学不会不用你动手,我自己抽自己。”谢四哥如梦初醒,激动得走路都顺拐了。

  “行,定国你的活让嘉卉先顶上,二强你留下,其他人都散了吧。”陈建党驱散围观的人群。

  人群中,田彩春笑脸僵了一下,转念一想又开心起来,这么好的技术,要是别人早就藏着掖着了,绝对不会将吃饭的手艺教给别人,就算迫于大队和舆论的压力,也只会敷衍了事、模棱两可,学不会那就是你蠢笨,没本事。

  整个白水县只有林知南才有这样的魄力,教就全心全意地教,直到把人教会。而且也特别照顾她家定国,无论是拖拉机还是水泵从来都是不遗余力。

  “你到三叔家借自行车,马上去其他大队问一下要不要租咱们队的牛,一天租金五毛钱,要确保咱们的牛吃好吃饱,不能过度使用。”一天五毛,十天就五块。

  “刚才知南的话记住了吗?再跟他们宣传一下咱们的铁疙瘩,先到先得,租金一天三元五毛,柴油自备,技术员我们出。”陈建党对二强说道,他仿佛看到大队的钱袋子又鼓了起来。

  “好的,大队长。”二强领命而去。

  一天后五红大队的牛就被前进大队牵回走了,铁疙瘩也被另个一大队预订了,来看拖拉机犁田时当场付了三天的钱,只等着五红大队用完了就直接去他们大队犁地。

  “听说半个脚掌都断了,以后走路干活都受影响,就算回城了又怎么样?自己都养不活,怎么说媳妇儿?”李芳摇摇头,又看了一眼小儿媳。

  “阿娘,你放心,我又不是傻子,干嘛做这种傻事。”田彩春感觉智商受到了侮辱,她现在小日子过得不知道有多美,虽然辛苦了一点,可比在城里挨饿强多了。田彩春想起家里三十来平的屋子住了七八口人,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大伯子在公社端铁饭碗,等公爹退下了,大队长的位置还不是她家定国,到时候谁不得对她恭恭敬敬。

  李芳听了点点头,这倒也是。她这个小儿媳虽然贪嘴,花钱大手大脚而且脸皮也厚,但也不是没有优点,至少脑子清醒。

  原来跟五红大队租用犁地拖拉机的大队,有个知青在犁地时神情恍惚,把脚伸到耕犁下导致半个脚掌被犁断,虽然赤脚医生当即做了简单地处理并马上送到卫生所,但是能痊愈的机会微乎其微。

  “也不知道图些什么。”花婶子铲了一铲秧苗放到粪箕里,她们大队虽然苦了些,但是对知青们都不错,起码大家都能勉强温饱肚子,而且嘉卉一年还能猎几头野猪,有时候还能吃上猪肉。蜀南文学

  说是连续几天争着干最苦最累的活,太累了导致神情恍惚,那不过是他们大队为了面上好看对外的说辞儿子。大强他们几个看得真真的,那个知青想回城想疯了,故意把脚伸到犁下。

  那个知青是渝州的,在卫生所修养了一段时间后,拿着卫生所开的病例证明和大队开的证明,回城去了。

  其他人听了一时间五味杂陈,不知道该作什么反应。

  “也许他甘之如饴。”陈嘉卉一针见血,彼之砒霜吾之蜜糖。

  大家都安静了下来,是啊,风华正茂的年纪怀着满腔热血下乡建设祖国,可是没多久纷纷被现实打倒。

  下乡苦下乡累,下乡容易回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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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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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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