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党也不磨叽,三两下将挑玉米、掰玉米、扒玉米皮和晒玉米等工作分好。
挑玉米十二个工分,掰玉米十个工分,扒玉米皮和晒玉米是一起的算六个工分,
扒玉米皮和晒玉米不用晒太阳活也比较轻松,一般是队里用来照顾老人、孕妇、和身体不好的人。
往年陈老全领的是十二个工分的活,一天下去回家躺在床上腰都伸不直。
今年陈嘉卉本来想让他轻松一点领六个工分的活,陈老全死活不愿意。
“那都是老娘们干的活儿,我去了不够让人看笑话。”一个女人三条街,队里上了年纪的老娘们说话荤素不忌,陈老全才不愿意去遭这个罪。
没办法,最后各退一步,陈老全和孙子一样领了掰玉米的活。
陈嘉卉则是领了最高工分的挑玉米,林知南是拖拉机手,负责运送玉米到大队部的晒场。
“美芳姐,你不是在公社么,怎么回来了?”王红娟好奇地问。
“就算嫁出去了,五红大队也是我的娘家,现在娘家在抢收,哪有不回来的道理。”刘美芳脸色一僵,继而快速恢复温柔大方地说。
五红大队小学放假是没有工分补贴的,她下乡之后户口挂在五红大队属于农村户口,就算嫁给了刘国胜也还是农村户口,没有供应粮,刘国胜的老娘横竖看她不顺眼,话里话外说她吃白食。
为了争一口气,也为了不用每天天不亮就被赶起来做数不尽的活,刘美芳趁着双抢回五红大队,在这里虽然辛苦,但不用受气,工分多,能养活自己。
“刘老师觉悟就是高。”刘美芳振振有词的一番话得到社员们的认可,对她的印象不觉又提高了几分,觉得她虽然在感情上有瑕疵,但是总的来说还是个好同志。
陈嘉卉干活快,挑完玉米还帮陈老全和陈嘉谦掰玉米,早点干完,阿公和弟弟就能早点回去休息。
“阿姐,你坐着歇会儿,这里留着我来做。”准备上初中的陈嘉谦进入变声期,嗓门变成了鸭公嗓,平时能不开口就不开口。
他看到阿姐挑完玉米回来又马不停蹄地掰玉米,心疼阿姐干活辛苦,小小男子汉迫切地希望快点长大,这样阿姐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没事儿,大家一起干,早点干完早点回去休息。”装满两筐之后陈嘉卉再次把玉米挑到地头,拖拉机停在那里等着装车。
“你在这儿歇会儿。”虽然知道妻子力气大,林知南看着妻子被晒得通红的脸仍然止不住心疼,他把玉米卸下装车后挑起担子去玉米地。
陈嘉卉心里一暖,到阴凉处喝水坐下歇息,拖拉机手是技术活,活少工分高。
玉米还没收完,隔壁大队传来了一个消息,有的城市对知青放开了更多的回城政策,除了已经知道的调动政策,现在又出台了一个病退政策。
调动,接父母的班或者是由工作单位接收,之前姚静云就属于这一类。
现在每个家庭都有好几个孩子,城里工作岗位少,而且父母都处在四十来岁的中年期,接班谈何容易。
病退,假如下乡期间身患重病可直接返回原籍。据说这个政策是渝州那边的,隔壁大队有几个渝州的知青,他们家里写信来告诉他们的。
五红大队现有的两个知青都不是渝州的,听了虽然觉得有些可惜却不会再有太多感想。
但是刘美芳不一样,她是渝州的啊!半年,只要她再撑个半年就能回家了,可是她却选择在半年前嫁给了刘国胜。
“美芳姐,你没事吧。”王红娟扶住沈美芳担心地问,她正低头干着活,突然觉得眼前多个阴影,抬头一看原来是沈美芳倒了过来。hΤTpS://WWω.sndswx.com/
“我没事,扶我起来。”沈美芳晃了晃脑袋,等昏眩感过去后站了起来。哪知浑身发软无力,又倒了下来,王红娟干了一天的活又累又饿,哪里经得起沈美芳的二次折腾,一时间两个人都往下掉。
“小心!”陈嘉卉把担子一丢,快速扶住两人,“红娟同志你站稳了,我送沈老师去卫生所看一下。”
陈嘉卉一把抱起沈美芳,快速来到来到地头,让林知南开上拖拉机把人送到卫生所。
“怀了两个月身孕。”赤脚医生放下手摇摇头,现在的女同志啊,对自己的身体都不上心。
半个钟后。
“我这是怎么了?”刘美芳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卫生所里,她想起来了,“陈老师,谢谢你。”
“你怀孕了,两个月。”陈嘉卉把消息告诉她,“先把红糖水喝了吧,好好休息,我先去干活了。”
刘美芳摸了摸平坦的小腹,这个她期待已久的孩子,现在却没能给她带来任何快乐。
有一瞬间,她甚至有种毁了他的冲动,但理智告诉她不行。既然已经错失了回城的机会,就更应该把握住这个机会。
晚上刘美芳在知青院跟王红娟合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刘国胜骑着自行车来接她回家,同行的还有她的婆婆。
这个对她总是横挑眉毛竖挑眼的婆婆此时却笑得像个女菩萨一般,对她和蔼可亲、嘘寒问暖。
“美芳啊,你的身体还好吗?现在怎么样了?国胜赶紧把美芳扶上车带她回去,赶紧到卫生院检查一下。”刘国胜的老娘慈爱地看着沈美芳的肚子,她家国胜终于有后了,这里面可是她的金孙孙,不能有任何损失。
“没事儿,就是有点胸闷。”刘美芳垂下眼帘,用一贯的温柔语气说。
“你也真是的,怎么一点都不懂事儿呢,自己的身体还不了解?看把我的孙孙累的。”刘美芳的婆婆不满地嘀咕,倒也不敢再像之前那么肆无忌惮。
沈美芳低眉顺眼不再出声,只是看了刘国胜一眼。
“娘,行了,别说了,去卫生院要紧。”刘国胜对这个期待已久的孩子很上心,跟他同龄的人儿子都好几个了,大的都上小学四年级了,他膝下只有一个女儿。
每次顶着别人异样的眼光,他表面上装做若无其事,但背地里还是觉得很难堪。
没想到二婚才半年,他渴望的儿子就来了。刘国胜温柔地看了一眼沈美芳,这个媳妇儿是娶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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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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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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