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仲武贾学彬>第107章 娶媳妇好!方星瞳来做客
  深夜。

  李仲武坐在书房书桌边,像往日一样一边回忆一边记录原时空的一个故事大纲。

  而他今晚写的故事大纲,正是《败家仔》。

  这是一部曾经一经问世,就震动影坛的功夫电影。

  主要原因是这部电影简直将咏春展现得淋漓尽致,被很多人认为这部电影在教人打架。

  有心人完全可以根据这部电影来学习咏春。

  同样在这部电影里展现出惊人风采的,还有一种拳法——白眉拳。

  不过,白眉拳在这部电影里虽然也很能打,却不像咏春一样,在电影里展示了各种练法和打法的口诀。

  李仲武今晚向弟子严振新介绍咏春拳,也被勾起很多与这部电影有关的记忆,因此,等严振新告辞离开之后,李仲武走进书房,就忽然想把《败家仔》的大纲写下来。

  他其实更想做的是把这部电影拍出来。

  他相信如果自己能在这个时代把这部电影还原出来,一定能技惊四座、让这个时代的人大开眼界。

  但……

  他知道自己无法还原这部电影。

  因为他只从这部电影里兑换到咏春,却没有兑换到反派高手施展的白眉拳。

  有咏春,没有白眉,就注定无法原汁原味地还原这部电影。

  当然,他如果真想拍这部电影,也能用别的功夫替换白眉拳。

  但那样一来,这部电影里的打戏就全变了。

  关键是——他短时间内,没可能培养出一个古武高手。

  这个时代的演员,也没人会他那个时代的任何一种功夫,至少他目前还没发现那样的演员。

  “叮咚”

  他放在手边的手机忽然响了一声。

  李仲武皱了皱眉,停下手中铅笔,拿来手机,发现是方星瞳发来的信息。

  ——“你睡了吗?”

  李仲武默然数秒,还是回了一句:“有事?”

  他本来对她没什么兴趣,觉得她不适合做自己的女人,加上她是副城主女儿的身份,他不愿与她有牵扯,以免给自己的生活招惹麻烦。

  但……

  上次去她的丁香小院做客,亲眼目睹她做菜的样子,品尝过她做的菜肴味道,他对她改观了不少。

  看在她厨艺不错的份上,他觉得他可以和她做朋友,再观察一段时间。

  当然,这有她之前在短信里跟他求过婚的因素在。

  如果不是知道她想跟他结婚,她即便厨艺再出色,他也不会考虑她。

  因为她副城主千金的身份,在他心里是个麻烦。

  也许有的男人,喜欢找家世背景好的对象。

  他李仲武却想远离权贵富豪的女儿。

  “你身体恢复得怎么样了?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方星瞳又发来信息。

  李仲武:“无碍了,谢谢关心。”

  方星瞳:“那就好,对了,我听说你在铜锣湾买房了,明天我能来看看吗?”

  她消息这么灵通?

  李仲武有点意外,但想想她的身份,她要是有心打听他的消息,应该很容易。

  所以,她这么快就知道他在铜锣湾买房的事,并不奇怪。

  “可以。”

  李仲武没有拒绝。

  既然决定考虑和她在一起,这样可以加深他对她了解的事情,他自然不会拒绝。

  方星瞳:“好,那明天见。”

  李仲武:“明天见。”

  他俩的短信沟通至此结束,李仲武放下手机,拿起铅笔继续编写《败家仔》的大纲。

  ……

  次日清晨。

  厨房里熬着粥,白米粥的香气飘逸出来,院子里,李仲武面朝东方,扎着马步,双手虚抱,犹如抱着一颗无形的大球,浑身劲气涌动,身上衣物缓缓涌动,如果仔细看的话,可以隐约看见他虚抱的双手之间,真的有一颗雾蒙蒙的劲气之球。

  修炼内功,从来都是水磨功夫。

  需要日积月累的坚持。

  已经无法从主神空间继续兑换功力的他,想要功力更进一步,只能每天坚持修炼。

  练气时,一动不动,看似很枯燥。

  但他的感受却挺舒服。

  劲气游走全身的时候,不仅遍体舒畅,头脑也格外的清明,心中无思也无想,整个人如天空的白云,悠然自在,又如溪中的流水,任意流走。

  就像一句老话说的:心似白云常自在、意如流水任东西。

  忽然,院门被人拍了两下。

  跟着,又拍了两下。

  随后,院门外传来隔壁傻大个沈磊粗声粗气的喊话:“有人吗?有没有人啊?”

  李仲武充耳不闻,继续表情恬淡地练气。

  院门外的傻大个,却又嘭嘭拍门。

  “李兄弟!你能开一下门吗?我看见你了,你在家里!你来给我开一下门吧!我妹妹让我给你十斤年糕,你快来开门啊!”

  他看见我了?院墙那么高,他怎么看见我的?

  正在练气的李仲武脸上恬淡的表情终于退去,微微皱了皱眉,身子缓缓站直,双掌缓缓上抬,之后又缓缓下压,将全身游走的内气缓缓收回丹田。

  院门口,傻大个沈磊又喊话了。

  “哎!李兄弟,你在干嘛呢?动作那么慢,你能不能快一点来开门啊?我还要去菜市场卖年糕呢!你动作怎么比隔壁的阿婆还慢啊!你是不是身体不好啊?我跟你说,你身体要是不好,就要早点去看医生,要不然,会越来越差的。”

  终于将全身激荡的真气,全部纳入丹田的李仲武,忍着翻白眼的冲动,转脸看向院门那边。

  却见沈磊那个傻大个,正双手攀着院墙墙头,睁着一双牛眼,懵懵懂懂地看着他。

  看见沈磊的大眼睛,李仲武只有一个感觉:不是所有的大眼睛,都好看。

  “我不要你的东西,你拿去卖钱吧!”

  李仲武终于开口回应。

  练气被打断,李仲武心里是有点不高兴的。

  但他也知道这傻大个脑子和常人不一样,所以,没必要和这傻大个置气。

  “你不要?为什么啊?我妹妹说让我送你十斤年糕,说我们是邻居,应该和你处好关系,你不要我的年糕,是不是不想跟我处好关系啊?”

  沈磊皱起两道浓眉,疑惑地问。

  李仲武:“……”

  李仲武忽然觉得也许直接收下他的年糕,能更省事一点,要不然还不知道要跟这傻大个扯到什么时候。

  “好吧!那你稍等。”

  改变主意的李仲武走过去,将院门拉开。

  沈磊从墙根下的三轮车上跳下来,乐呵呵地从车上拎起一袋白色年糕,随手递到李仲武面前。

  “石头年糕,绝对不粘牙的好年糕,给!”

  这是广告词吗?

  石头年糕?んτΤΡS://Www.sndswx.com/

  这名字取得很特别啊!要真是石头年糕,那确实不粘牙。

  李仲武脑中闪过这些念头,伸手接过他的年糕,“谢谢。”

  沈磊摆摆蒲扇般的大手,憨憨地笑着说:“不用客气!我们是邻居嘛!我妹妹说远亲不如近邻,咱们现在是邻居了,以后你就是比我亲人还亲的人了,这年糕你先吃着,吃完了,要是还想吃,我给你成本价,保证不挣你的钱。”

  李仲武:“……”

  看着如此憨厚的傻大个,李仲武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恍惚间,仿佛见到了老家村里的大刚。

  大刚,是他的发小,脑子也有点问题。

  他那个时代的农村,几乎每个村都有那么一两个脑子不清楚的孩子,有些人喜欢欺负那样的孩子,有些人却喜欢和那样的人一起玩。

  李仲武因为和大刚是邻居,从小在一起玩耍,所以和大刚关系很好。

  他记得自己成年后,每次从外地回村,大刚总是最热情跟他打招呼的人。

  每次见到他,大刚都会很热情地上来给他递烟,然后就高兴地跟着去他家里玩耍。

  他每次都能从大刚口中,听说村里的很多人和事。

  因为大刚是村里的百晓生,几乎村里的各种流言蜚语、小道消息,大刚都知道。

  不同的是——大刚挺胖的,也远没有眼前的沈磊这么高。

  “你想娶媳妇?”

  李仲武忽然问沈磊这个问题。

  昨晚沈小玲在他院里说起她哥哥沈磊的时候,就说过她和她母亲都盼着沈磊能早点结婚生子。

  已经跨坐到三轮车上,正准备蹬车去菜市场卖年糕的沈磊,闻言回头望来,憨憨地抬手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脸皮有点发红地低头说:“嗯、嗯。”

  李仲武笑了下,又问:“你为什么想娶媳妇?”

  沈磊的脸皮更红了,瞧瞧瞥了眼李仲武,粗着嗓子低声说:“娶、娶媳妇好!”

  李仲武莞尔,“娶媳妇,好在哪儿?”

  沈磊仍然低着头,有些局促地抓了抓大腿,声音更低了,“妈妈和妹妹,一直在给我攒钱,她们都说,要多给我攒钱,我才能娶到媳妇,为了给我攒钱,她们舍不得吃好的、也舍不得买衣服,都、都很累,我、我不想她们这么累,所以、所以娶媳妇好,娶了媳妇,她们就不用那么累了。”

  李仲武:“……”

  这就是娶媳妇的好处吗?

  这个理由,在李仲武的意料之外。

  但这个理由从傻大个沈磊嘴里说出来,却一点都不显得假。

  “再见!我、我要去卖年糕了,去晚了,就没有好位置了。”

  沈磊对李仲武摆摆手,蹬着三轮车慢慢走远了。

  李仲武眯眼看着他蹬三轮车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手中塑料袋里的白色年糕。

  若有所思。

  他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么简单的人了。

  在一个个武侠世界厮杀的三年多,他见多了尔虞我诈,也见多了血腥厮杀。

  他见过有人恩将仇报;也见过从小一起长大的挚友,反目成仇,举刀相向;还见过亲兄弟为了权势,弟弟竭尽全力,想杀死自己的亲哥哥。

  见多了这些肮脏事,他的心是疲惫的,也是冷漠的。

  对世间的很多情感,都不是很相信。

  但刚刚的沈磊,却让他生不出戒心。

  也许……这个世界只有傻子,才是最淳朴的吧!

  不过,他感觉沈磊也没那么傻,会做、也会卖年糕,还知道心疼母亲和妹妹,这能算是傻子吗?

  笑了笑,李仲武转身回到院子里,随手关上院门。

  他觉得沈磊也许可以练武。

  一根筋,也有适合练的功夫。

  有时候,一根筋对于练武来说,也未必全是坏事。

  至少,心思单纯到极致的人,在练武的时候,不会偷奸耍滑,而有些功夫,需要的就是枯燥得一遍又一遍练习。

  ……

  上午快9点的时候,方星瞳在两名保镖的护卫下,来到李仲武的小院。

  走进院子,看见院子角落里的沙包、木人桩、兵器架等器具,她意外地停下脚步,多看了几眼。

  “你想早点买房子,就是想要有地方摆这些练武的东西吗?”

  她有些好奇地问李仲武。

  “差不多吧!”

  李仲武随口答着,伸手示意她继续往里走。

  方星瞳:“差不多?那就是还有别的原因了?我能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李仲武:“谁不想要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呢?”

  方星瞳看了看他,眨了眨眼,点头道:“你说的有道理。”

  说着,她的目光就开始四处打量整个院子,一边打量一边说:“这里挺清净的,原来你喜欢这样的房子,就是稍微小了点。”

  李仲武淡淡笑了笑,“我现在一个人住,有这么大的地方,已经绰绰有余了。”

  这也是他之前不考虑找权贵富豪女儿结婚的原因之一。

  因为他知道那些从小在豪富家庭长大的姑娘,对生活条件的要求,会比一般人要高很多。

  比如:住的地方要大、要上档次;吃的、用的、穿的,包括出门坐的车,都要高普通人几个档次。

  那就需要他必须挣许多钱,才能供养得起。

  需要高价供养也就罢了,娶回家还没什么用,大概率不会照顾他的饮食起居,甚至连生孩子,都要和他谈条件,甚至可能完全不配合他生崽。

  于他而言,性价比太低了。

  除此之外,他也不觉得有哪个女人值得自己去努力挣钱。

  他想过得轻松一点,挣钱这种事,他只想随自己的心意,而不是被迫。

  “那倒是!对了,今天我来你这里做客,你中午管饭吗?你会不会下厨?”

  方星瞳笑吟吟地问他这个问题。

  “我不会!不过我已经买了菜,你来做吧?”

  李仲武随口就否认自己会做饭,这是他以前观察别人的生活得出来的心得——婚前暴露自己会做饭的男人,往往婚后,就逃不掉要经常做饭的命运。

  所以,除非意外暴露出来,否则,他绝不会承认自己会做饭。

  不仅不承认,他还要创造机会多让她做饭。

  要培养她在他面前多做饭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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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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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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