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她请他去她的丁香小院做客,由她亲自下厨做饭也就罢了。
没想到她今天来他这里做客,他竟然还是让她做饭,她长这么大,还真没做过这样的客人。
今天算是开眼了。
她当然想拒绝,但……让她嫁给他,是七公主给她下的旨意。
而他之前已经拒绝过她的求婚。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她现在是在倒追李仲武。
倒追嘛,肯定是要放下自尊,要学会委曲求全的。
“行,应该的。”
她挤出一抹笑容,说着违心的话。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要不是看不见他的气运,自己的天机瞳没法削他的气运,她肯定要削他一些气运,让他走走霉运,出出气。
“那我先带你去看看我今天给你买的食材吧!你看看还缺什么,要是还缺什么食材或者调味料,我一会儿就去给你买。”
李仲武说着,就率先走向厨房。
方星瞳:“???”
饶是她休养不错,此时此刻,她也想爆粗口了。
她才刚进院子,正屋的大门都还没进,就先带她厨房?
“好,那我先看看。”
她继续说着违心的话,跟着他走进厨房。
却在刚走进厨房的时候,就注意到冰箱旁边有一只纸箱子,箱子里窝着一只黑色小土狗。
看那土狗鞋子大小的样子,应该是刚出生没多久。
方星瞳眨了眨眼,走过去,好奇地蹲在纸箱旁边,一边打量这只土狗,一边问:“你喜欢狗呀?刚养的?”
李仲武停下脚步,回头看过去,嗯了声。
方星瞳伸手摸了摸小狗的脑袋,又问:“这是什么狗呀?是土狗吧?给它取名字了吗?要不,就叫它啸天吧!我记得上古神话传说中,有一只黑狗好像就叫哮天犬,正好你这只狗也是黑色的,你觉得怎么样?”
李仲武微微摇头,“它已经有名字了。”
方星瞳转脸看他,“哦?你给它取的什么名?”
李仲武淡淡地说:“专家。”
方星瞳眼中浮现出疑惑之色,“什么zhuan?什么jia?为什么取这么奇怪的名字呀?”
李仲武:“专门看家的意思,不过,如果它以后不好好看家,老是在家里搞破坏的话,那就是专门毁家的意思。”
方星瞳失笑,“你给它的名字,意思还能变的?”
李仲武:“不行吗?”
方星瞳又摸了摸小狗的脑袋,起身道:“行!它是你的,你想给它取什么名,都是你的权利。”
说完,她目光环顾这间不大的厨房,看见不远处的操作台上,摆着一袋袋食材,不用李仲武说,她就主动走过去查看。
李仲武看着她翻看食材的背影,默然片刻,忽然问:“你上次说喜欢我的一切,是假的吧?”
方星瞳一怔,停下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回头看他。
闭了闭眼,表情有点无奈,再睁开眼的时候,她脸上又浮现出笑容,回头道:“你不信吗?”
李仲武嘴角扬起淡淡的笑容,“如果有一个人说喜欢你的一切,你会信吗?”
方星瞳失笑反问:“为什么不信?”
李仲武:“看来你很自信。”
方星瞳:“……”
沉默片刻,方星瞳问:“你为什么不想跟我结婚?难道我不够漂亮吗?”
她长得确实不惊艳。
却很耐看。
那张圆润的脸,用老话形容,应该是面似银盘。
不是胖乎乎的那种圆润,而是恰到好处的那种丰腴。
仔细看的话,有一种古典美。
一双黑宝石一般的眸子,尤其好看。
所以,她属于美女。
但……
于李仲武而言,娶老婆,漂不漂亮,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
“你很漂亮。”
李仲武承认她的美。
方星瞳不解,“那你为什么不想跟我结婚?”
李仲武:“你觉得你像是我这套房子的女主人吗?”
方星瞳没有立即明白他的意思,皱着眉头她下意识看向四周和厨房门外的院子,蹙眉想了好一会,她才不确定地问:“你的意思是……你我门不当、户不对,你觉得我们不合适?所以才不想娶我?”
李仲武笑笑,转身往厨房门外走,平静地反问:“你自己觉得合适吗?”
结婚,他希望的是婚后,能让自己的日子过得更舒服。
而不是努力去迎合妻子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水准。
也许有人可能会说:如果你真喜欢一个女人的话,你就为她去奋斗,给她争取更好的生活,不要让她输。
问题是——李仲武不觉得有哪个女人,值得自己付出那么多。
最主要是在轮回世界厮杀那么久以后,他如今只想过得简单一点、轻松一点,怎么舒服怎么来。
所有可能会让他过得不舒服的人和事,他都想远离。
方星瞳皱着眉头,一边思索着怎么说服他,一边跟在他身后走出厨房。
李仲武终于带她进了正屋的客厅。
并亲手给她泡了一杯花茶。
茶杯交到她手上的时候,方星瞳看着他,表情诚恳地说:“你说的问题,都能解决,你要不要听听我的想法?”
李仲武看了看她,微微笑了笑,在她旁边的木椅上坐下,伸手示意,“你说说看。”
方星瞳脸上现出微笑,“我承认你说的对,我确实不像是这套房子的女主人,这么小的房子,如果你让我长期住在这里,我也确实会不习惯。
但我自己有更大的房子,比如我上次带你去的丁香小院,如果那里你不喜欢,我也可以出钱,买一套更大更好的房子,你放心!这个钱我出,就当是我的嫁妆,钱的事,你不用担心,这些年我自己也在做生意,还是赚了些钱的,应该足够我们这辈子都衣食无忧。”
说到这里,她的表情都自信了不少,眼中都多了几分笑意,“怎么样?现在你想娶我了吗?”
如果是进入主神空间之前,还是普通人的李仲武,多半抵挡不了这样的糖衣炮弹。
因为那时候对他这样的穷人来说,在城市里买一套婚房,真的无比艰难。
但现在嘛……
李仲武看着方星瞳,缓缓摇头,“我不喜欢吃软饭。”
方星瞳不解,“为什么?我都不介意,难道软饭不好吃吗?再说了,所有女人出嫁都要准备嫁妆,我都说了,我买房子算嫁妆,不算你吃软饭的。”
李仲武摇头,“是不是吃软饭,你我心里都有数,不是你说不算就不算的。”
方星瞳眉头皱得更紧了,“那就算你吃软饭,又怎么了?能吃软饭,不也是一种本事吗?不是所有男人都有资格吃软饭的!”
李仲武失笑,“你说的也对,但如果我吃你的软饭,那婚后,我就不好意思让你天天给我做饭、洗衣了。”
方星瞳表情有点错愕,“你为什么非要让我亲自给你洗衣、做饭?我要是嫁过来的话,我父亲一定会陪嫁几个侍女过来的,到时候家里的琐事,都可以交给她们打理。”蜀南文学
李仲武默然。
理智告诉他——她说的是对的。
但他心里明白那不是自己喜欢的生活,如果他想要请人洗衣、做饭,他现在难道请不起吗?他身上又不缺点工资。
可他买房后,一直都是自己照顾自己,从没想过要请佣人。
不过,话又说回来。
看见方星瞳这么想嫁给他,甚至宁愿倒贴,让他吃软饭。
他心里多少有些动摇了。
他虽然不喜欢自己的家里有外人存在,也不喜欢有外人能窥见他的武功的秘密。
但,他也清楚能被方星瞳这样的千金小姐垂青,是他的福气,很难得。
“我再考虑考虑吧!喝茶!”
一时拿不定主意的他,准备暂时不再聊这个话题。
端起茶杯就示意方星瞳喝茶。
方星瞳有些无奈,但还是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水。
她感觉看不懂李仲武。
怎么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在意未来的妻子会不会做饭?能不能天天亲手给他做饭、洗衣?
她从小成长的环境,让她觉得那些事都交给下人去做,是理所应当的。
最后,她猜测:也许是他们村以前找老婆,都是那个标准,都要找腚大、性格温柔、会做饭的?
越想她越觉得这应该就是真相。
因为她觉得他从小长大的那个村子,与世隔绝的情况下,夫妻的分工应该很原始。
男人负责种植、打猎,女人负责洗衣、做饭、生孩子。
他们村应该没有人家里养着侍女,所有的家务都要妻子去做。
想到这些,方星瞳就有点理解他的择偶标准了。
——现在他已经离开那个村子,等他在外面生活的久了,见多了权贵富人的生活,他这传统的观念,应该会变的。
……
这天中午,方星瞳果真亲自下厨,给李仲武做了一桌饭菜。
她的厨艺仍是那么出色,做菜的速度虽然不算快,但每一道菜都色香味俱全,像模像样。
两人共进午餐的时候,她忍不住问:“你厨房里最近好像开火做饭了,各种调味料都有用过的迹象,你说你不会做饭,那是谁做的?”
李仲武低头夹菜,随口回答:“简单弄点吃的,填饱肚子而已,煮熟了就行,算不上会做饭。”
方星瞳怀疑地看着他,将信将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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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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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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