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汉末大丈夫>第16章 成婚
  在汉朝,没有一个好的出身,想当官真的是一件极其极其极其困难的事情。

  三条路中哪条都不好走啊。

  以前看三国演义的时候,总觉得县令好像是个小官,比如刘备不重视庞统的时候,就让他先当了个县令,比如法正说自己不受刘璋的重视,只当了个县令,比如……反正任何人只要是怀才不遇或者是不受重视,统统先当个县令。

  他妈的都当了县令了,还叫怀才不遇么?

  那是一千石的官身,至少名义上比刺史都大点,谁让我也怀才不遇一下好不好?

  老子拼了性命的打了胜仗得了首功,还得到了董卓的赏识,就这,想求一两百石的普通小吏都不得啊!

  好像诸葛亮还有一段特别装逼的话,说是他的几个朋友在曹操手下当太守,他就感慨了一句,这么牛逼的人才在曹操手下只能当太守什么的。

  艹!是一种植物。

  郡吏肯定是不能当了,董卓那是坑吕布呢,自己可不能傻呵呵的也往坑里跳。

  然而董卓给他的三条路,如何选择,他又一时犹豫纠结了起来,因为实话实说,这三条路都不是太好,也都有弊端。

  第一条,其实真就是眼下最稳妥的一条升官途径,但他也真不想给董卓当私臣,这搞不好真的是不得好死的。

  第二条,学经,这一条路倒是稳定,他也有把握能学得成,但董卓的意思他如何能不明白,这东西拼人脉远多于拼学问,董卓虽然抱上了袁家的大腿,可他一个武夫哪有什么人脉给他用呢?

  再说这一条路未免太耗时了一点,这么按部就班的走,十年能混个县令来当就算是不错了,十年后,董卓都该当太师了。

  至于第三条路,去凉州当义从,其实问题同样是很大的,他记得汉末凉州还有两场大规模的羌乱,十分危险,一不小心自己可能就要没了。

  况且以六郡良家子的身份进了北军,就眼下这党人与宦官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状态,不引人注意反而才是好事,真要是引人注目了,那特么就是纯粹的在走钢丝。

  然而另一方面秦宜禄却是也明知,这董卓确实是已经对他掏心掏肺了,人家的能力也很有限,也就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而这三条路,也确实是他想要出人头地的话能选到的最好的三条路了。

  选哪一条呢?

  三条路都需要离开并州,秦宜禄一时又做不了决定,便索性跟董卓说能不能等他先回家,先和未婚妻把婚礼给办了,他自己则好好再琢磨琢磨,和家人商量商量之后再说。

  而董卓对他也确实是不错,表示他这个并州刺史确实还得在并州再待一段时间,至少也得三五个月,这三五个月里他一直在雁门,自己可以随时去找他,他的承诺永远有效。

  当然,除了这官身前途之外,单纯财物上的赏赐董卓也是不吝啬的,王庭虽然烧了,但或多或少还是抢出来一点值钱东西的,更关键是那些匈奴人在抢完东西之后总要上缴一半来伺候汉军爷们。

  这些财物董卓自己一点没往兜里装,都给将士们分了,尤其是陷阵营的将士,每一个人都发财了,秦宜禄作为首功得到的赏赐最多,足足两辆大车。

  有了这些财物,至少婚礼可以好好办一下,让杜萍嫁得风风光光的了。

  大军就这样开开心心的带着缴获和赏赐的财物又从弹汗山游山玩水一般的退回了并州,走到西平城的时候董卓就大方的宣布让他们解散回家了。

  张杨本人就是云中郡人,而且和秦宜禄就是临县,表示他快马加鞭的回家交代一下,就一定会去参加秦宜禄的婚礼。

  成廉则是光棍一个也没什么家人,却是干脆表示先不回家了,去把秦宜禄的婚礼给参加了再说。

  吕布则是回家去看妻儿了,也未必能赶得上他的婚礼,所以提前从自己的赏赐中拿出来一部分给他,就当是贺礼了,到时候赶得及自己就去,赶不及就不去了。

  其实就是不想去的意思,秦宜禄知道这吕布其实是看着他就觉得心里不爽,偏偏面上又不好表现出来,否则显得太过小气。

  事实上秦宜禄也有点不想看见他,自然也就表示礼物到了就好,人来不来都没有关系。

  八天之后,秦宜禄和同屯的其他人一并回家,不知不觉就已经成为了同屯中大哥一样的人物,开始对他马首是瞻,就连原来的张屯长也对他客气有加了,毕竟,人家都已经是曲长了。

  很快的,他这点薄名不但在本屯传播得很快,就连县内其他的屯子也都有不请自来要与他主动结实的游侠,再后来这份名声还渐渐的传到了郡里。

  来他这给他贺喜的人越来越多,秦宜禄的朋友自然也就越来越多,大家也都知道他受了董卓的看重,也是个少不得要有出身的人了,再加上他又是这一仗的首功,同县的其他屯兵就算不认识他也听说过他。

  一来二去,这份名声的加持下,他秦宜禄稀里糊涂莫名其妙的就成了本地的游侠头子。

  总之,一场婚礼让秦宜禄办得很是热闹。

  花了大价钱,给自己买了一副金丝的步摇,一条玛瑙的带子,又给杜萍张罗了整齐一套的珍宝首饰给他戴上,又高价请了据说来自洛阳的木匠师傅给他们精心打了一大大的拔步床,再从赏赐的绸缎中选了两匹大红的,请裁缝制了新衣。

  迎亲那天,本来两家是挨着的,但秦宜禄还是领着一众弟兄们各自骑着高头大马在屯子里四处转了一大圈,就是纯粹的显摆,目的就是为了将这场婚礼办得风光一些。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送入洞房之后用一个切开两半的葫芦喝了点苦酒,一宿新婚,再起来时,秦宜禄就已经是有家的人了。

  新婚燕尔,秦宜禄也沉醉在了温柔乡中,很是黏黏糊糊的和杜萍腻了好几天,一直到八天之后成廉终于要走,秦宜禄这才骑着高头大马相送。

  行至半途,却是突然追上来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拦住了他们的去路,高喊道:“这位小哥,可是秦宜禄秦曲长?”

  “阁下是?”

  “在下县中县尉王二。”

  “原来是县尉当面,失敬,可是有事?”

  “却是有事,隔壁临县出了一名擅杀郡吏的大贼,府君大人签押了缉捕文书,全郡抓捕,听闻你与此贼有旧,特来相告,若是他来投你,还希望你能代为约束,莫要让我们这些县吏难做。”

  “与我有旧?谁啊,我也不认识几个外县的人啊。”

  “张杨,字稚叔,据说犯事之前是要来参加你的婚礼的,你与他不熟?”

  秦宜禄闻言一愣,却是点头道:“生死之交。”

  “原来如此,你现在也是咱们县中的名人了,我可以给你这个面子,但你也一定不要让我难做。”

  “谢县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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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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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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