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眨了眨眼。
季佐是马良翰的字。
《礼记》云: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
这年头平辈之间,小辈对长辈,直呼其名是件极不礼貌的事,所以等长辈觉得小辈长大了,就会给小辈取个字,以便其社交。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有字,一般中上阶层或有些文化底蕴的人家才会有,底层百姓很多连个正经名都没有,哪里会有字,女子有字的那便更少了。
取字并不限男二十、女十五,马良翰十一岁就是个童生,加上其家世在清源是最好的,身边时常围着一群学子跟班,已经有了社交需求,自然很早就有字了。
名和字都是长辈赐的,而一些文人觉得长辈赐的字不好听,还会给自己取个号,有的不止取一个,就像陆观的‘玉龙居士’,就是其别号之一,号也是文人墨客圈子里特有的称谓文化。
字通常是名的近义、反义或延伸,总归是有些关联的。
比如马良翰,‘良翰’本就是贤良的辅佐之意,他在兄弟间排行又最小,马文会给其取字‘季佐’一点都不奇怪。
陆观最近也给沈坚赐了个字,叫元豫。
坚有坚固刚强之意,可过刚易折,慧极必伤,陆观给沈坚取个‘豫’字,约莫是忧其极则必反,想他活得轻松安适一些。
“那阿坚哥是个啥态度?”沈清问。
那马莹沈清也见过,长得好看,性子开朗,还知书达礼,整个清源也找不出几个这么优秀的姑娘了。
这俩人若成了,对沈坚也算一桩顶好的姻缘了。
沈策闻言想笑,可想到老爷子刚走,硬生生忍住了:“我问阿坚哥,他啥也不说,还闹了个大红脸,我估摸他也是有意的,若不季佐也不会从中牵线了。”
旋即他又耷拉下眉眼:“哎,爷走了,咱家三年办不得喜事,也不知这事还能不能成了。”
在他看来阿坚哥都老大不小了,村里好多这么大的男娃都成亲了,就是他三叔这么大的时候也娶了徐氏了,阿坚哥的婚事还没个影呢。
原本他对阿坚哥和马五姑娘的事,也就是个看热闹的心思,如今想到阿坚哥三年都不能娶亲,又开始担忧了起来。
沈清想了想,说:“若两家都有意,那就等大伯大娘过了百日热孝后,先把亲事定下来,左右阿坚哥今年不过十七,马五姑娘也才十五,晚三年再办喜事不迟。再则,三年之后阿坚哥若有了功名在身,这喜事也能办得风光些。”
沈清倒是一点都不急沈坚的婚事,这俩孩子才多大啊,也就乡下地方成亲才早。
她有段时间没少看话本和杂文,知道当今高门大户,也流行晚婚。
尤其京城地界,二十有余的女子还未出嫁,年有三十的男子还未娶亲,并非什么稀罕事。
其中原因无非两点。
其一是高门大户对亲家更加挑剔,多是男想高娶,女想高嫁,再不济也要找个潜力股,尤其士族,还要考量政治因素和需求,那挑来捡去的,可不就耽误时间。
其二就是高门大户间的嫁妆攀比之风很重。
当下的女子嫁妆,其实就是原生家庭提前分给女儿的一份家产,且律法明文规定,嫁妆就是女子私产,夫家若分家,女子嫁妆不在其列,即便妇人过世,其嫁妆的第一继承人也是亲生儿女,第二继承人则是娘家,除非娘家人也死绝了,才轮到夫家处置。んτΤΡS://Www.sndswx.com/
夫家霸占或随意动用媳妇嫁妆,也被社会视作一种恶劣行径,所以当初沈清一提起王氏的嫁妆,沈老头便心虚。
正因当朝律法对女子嫁妆的保护,高门大户也乐意为女儿准备丰厚的嫁妆,以免女儿被人看轻,通常嫁女儿的花销,会是儿子娶亲花销的数倍,很多家庭为了给女儿备足嫁妆,也是要存蛮久的。
沈策连连点头:“好,那我回头问问大伯大娘,若同意了,我再让季佐问问马家的意思。”
“嗯。”沈清应了声,接着想起什么,从自己脖子上取下一块玉佩,又给沈策戴上:“这是送你的生日礼。”
这是从装着她珠宝首饰的集装箱里翻出来的,能被她收藏的玉,自然不是普通货色,极品的羊脂玉籽料,大师雕刻的‘喜登连科’图,这寓意送给沈策正合适。
生日过不成,收个生日礼物总成。
“谢谢小妹。”沈策有些欢喜地低下头,拿起玉佩看了看,摸了又摸,实在是玉佩极为油润细腻,一摸就舍不得撒手了。
他越看越惊讶,不由问:“窃见玉书,称美玉白如截肪,黑譬纯漆,赤拟鸡冠,黄侔蒸栗。小妹,‘白如截肪’说的是不是这种玉?”
“约莫是,这玉也叫羊脂玉。”沈清不由失笑,这便是多读书的好处,不出户可知天下。
“那这玉一定很贵吧?”
“不贵,师父让我送你的。”
“……”沈策一愣,又四处看了看,旋即撩袍下地,对着空气揖了两揖:“小子拜谢仙姑娘娘赠玉。”
他可是知道,小妹在哪儿,仙姑娘娘就在哪儿。
沈清:“……”
两人没在屋里坐一会儿,就有客上门,正是沈昌后娶的媳妇张氏。
张氏是领着沈蓉儿一起来的。
沈清和沈策也出去见了她。
这还是沈清第一次见到张氏,主要张氏从未来过沈家,平日沈清在乡下待的时间也不多,再则听说其每日不是在家就是在地里干活,别说她了,沈策都没见过,也就下地干活的沈福和周氏见过她。
张氏今年不过十六,穿着打了补丁的粗棉蓝灰长褂,但收拾的还挺干净利落,模样不出挑,但也绝不丑,五官都挺端正,就是看着憨土憨土的。
她个头偏高,身形看起来不胖也不瘦,主要是其骨架略粗,手脚也比一般女人大些,看着就是个力气大且能干活的。
张氏见到沈家人,也不知都该怎么称呼,犹豫了会儿,才对着周氏开口:“嫂子,我带蓉儿来给…给大伯磕几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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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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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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