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言不可否置地点头默许。
“唉,”礼弥黑雪扶额叹了口气,“原来一直是你搞得鬼么……”
不管是羽天那遗忘记忆的属性还是漆黑一片的心景,还有不变的容颜都是羽天身上的谜团,礼弥黑雪为此一直独自查找资料研究了很久很久,但是始终没有得到答案。结果这些居然全和他的亲哥哥有关,早知道当初直接逼问夜言就可以知道答案的,这么简单的方式让她觉得自己之前的努力和研究都太蠢了。
对此礼弥黑雪对夜言的怨恨更浓了一些。
岛上的众人享用完早餐之后,趁着天气不算太炎热之前都跑到沙滩上游玩了。礼弥黑雪和夜言坐在沙滩伞下的躺椅上进行着诸如刚才那样的交流,礼弥黑雪今天换上了白色的分体式泳衣,上衣是v领露肩式搭配着吊带,下身泳裤带有百褶边修饰。简单又不失清纯,是很少女的一套泳衣。
夜言则穿着自己用噬界幻化成的黑色泳裤加无袖外套,礼弥黑雪时常揶揄他的圣诀方便之处很大程度反应在不用花钱买衣服上,只凭自己的想象就可。可惜的是在礼弥黑雪看来,夜言的审美或者说设计十分的简单,基本只是包裹住身体的布料而已。
“等等,”礼弥黑雪在心里对夜言的衣服品味进行评价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一件事,“羽天同学那持续性遗忘记忆的根源是你放在他大脑里的噬界所致,也就是说你其实一直都保持着使用圣器的状态!?”
“嗯。”夜言淡淡地点头,仿佛已经习以为常。
“你……难道不累么?”礼弥黑雪愕然了,“有几千年了吧!?身体真的没事么?”
“我并不是最初就把噬界放入羽天体内的,”夜言轻描淡写道,“最多也不过几百年而已。”
“而已?”礼弥黑雪讶然不已,“几百年也很长了好么!”
几百年的时间里保持着圣诀开启的状态,意味连睡觉的时候都不能进入深度睡眠,换作一般人估计会被活活累死。可眼前的这个男人却一副不必大惊小怪的模样,让礼弥黑雪不得不感叹对方的命实在是比常人都要坚挺。
“你居然不在意我为什么在那一次决定吞掉羽天记忆的?”夜言不想谈自己,于是岔开话题。
“好吧,那么是为什么呢?”礼弥黑雪见状只好顺着对方的意思问,“别告诉我你要保密或者忘了什么的……”
在礼弥黑雪冰冷目光的警告下,夜言正经地述说起来:“那年具体是哪一年我忘记了,大概在圣历1300年左右吧,那时候我还在世界各地游走,可是忽然感到心里一慌,灵魂深处有人在寻求帮助,我意识到也许弟弟要出事了,那一刻噬界瞬间就将我吞噬,等我从弟弟的释界里出来的时候,发现身前有一个青年男子举着手枪对着我开了一枪,我知道他原本想射杀的是我身后的羽天,于是我几乎只在瞬息间就用噬界吞噬了子弹,然后下一刻就将对方反杀了。整个过程不到几秒钟,全被羽天目睹在眼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那个青年是羽天最要好的挚友,此前他们心意相合无所不谈,一起度过了最艰难时光,几乎是生死之交了。”
“然后呢?”礼弥黑雪的心紧张地跳动着,催促夜言继续说下去。
“那个青年没有立刻死去,还剩最后一口气。羽天发了疯似的冲过去,手足无措地跪在那人身前,似乎比起对方向自己开枪,对方被杀死了要更让羽天难以接受。他不停地质问那个青年:‘为什么,我们不是朋友吗?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可是对方已经奄奄一息,根本没有回答羽天的追问,他只是怨恨地看着羽天,用一种诅咒般的语气说了最后一段话:既然你死不了的话那就继续苟活下去吧,带着弑友的悔恨永远活下去,永远得不到解脱,永远……”
“听到这样的回复羽天几乎是崩溃地放声大哭,随后由于受到的打击太大直接晕了过去。”夜言表情沉重,现在说起这件事也很压抑,“我立刻翻阅了羽天此前和这位青年共处的记忆,发现青年名叫贝塔亚,是个出生于阿美利卡一个贫困家庭的白人。贝塔亚和羽天相识是在他17岁的时候,那时候他刚离开家庭独自在社会上打拼。某天贝塔亚在街上因为盗窃食品被店家打得几乎要死的时候靠羽天出手相救才得以活命,此后为了报答羽天的救命之恩替羽天解决了许多麻烦,两人之间的友谊也在互帮互助中逐渐变得深厚,甚至最后一起生活了十年之久。”hΤTpS://WWω.sndswx.com/
“十年……”对于礼弥黑雪来说,十年的相处已经是足够久远了,她很难想象朝夕相处了十年之久的好朋友到最后居然会持枪相逼,这种结局肯定很让人无奈。
“可是到了第十一年的开春,贝塔亚被诊断出肺癌。”夜言神色严峻,“当时的医疗水平有限,即便只是肺癌早期也治疗不好,所以当时一旦得了肺癌基本就只能等死了。知道自己得了肺癌的贝塔亚开始想尽办法活命,各种偏方无论真假都试过,可是病况愈加不妙,他走投无路陷入了绝望,死亡似乎就要如约而至。”
“那时候他已经27岁了,虽然还很年轻,可是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在死中寻生的他发觉身边的羽天好像自他们相遇一来就从来没有变过样貌,十年之后羽天依旧是那个只有16岁少年的模样。于是他动了恻隐之心,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宗教书籍上知道,身患癌症的人可以用最亲近人的器官替换自己得病的部位,而且羽天又有长生不老的性质,说不定喝了他的血也能长久活命。”夜言说。
“那个时候刚好也是手枪诞生的时间,贝塔亚知道羽天是圣驱者,而他自己只是普通人,正面上是没有机会得手的。于是他偷偷买了把手枪,把羽天约出来准备乘对方不注意一枪打死……最后发生的事就是开头讲的那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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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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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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