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自带空间嫁糙汉>第三百七十一章 炫耀
  宋爱义自己炫耀了一会儿,就拒绝了宋仁义的留饭,准备回家了。

  他这一趟出来的目的就是炫耀,如今炫耀完了,那可不是得回家吃饭嘛!

  这会儿他心心念念都是去城里生活,再想想老婆子今天那话,那就是生怕自己被一个人丢在村里了。

  一家人刚吃过午饭,都没来得及歇晌,屋里头的人就突然多了起来。

  早先过来的是一脸喜意地何婶跟李婶。

  何春花是真的觉得与有荣焉,她中午那会儿就听自家儿子说了宋可的事,原来上午去老宋家那两个领导,是为了宋可的文章去的。

  至于村里的其他人家这会儿也都通过各种途径,知道了宋可写的文章上了报纸,不但如此,她还准备接自己爷奶去城里生活。

  这孩子养的好啊!

  从前那些跟老宋家关系不好的,觉得老两口实在蠢,不要儿子非拖着孙女生活的,说酸话的,现在算是都被打了脸。

  再加上宋可那个稿费也不知道从谁那里传了出来,人家不过写了篇文章,就赚了二十块!

  而且公社里还单独奖励了钱跟奖品!

  就这能耐,现在谁要是再说宋可是个女娃娃,没什么用,那简直是要被村里人给按着捶了!

  “哎哟!小可你歇着,我来我来!”何春花一进来就看见宋可在打包,连忙扯着她胳膊叫她歇着,自己上前忙活了起来。

  “你这手哪能干活!你去歇着去,我跟你李婶忙活就行了!”何春花又补了一句,把王翠也跟拽开了,跟李婶一边忙活,一边跟王翠念叨着。

  “婶子我可真羡慕你呐!还是你命好!要不我以前就说,咱家小可必定是个出息的!你看我没说错吧?如今咱小可不但出息,还孝顺!你以后跟我叔两个人可能好好享享福了。”

  王翠一脸笑意地点头,满脸骄傲开口说,“那可不是!咱家小可是个好的,要不我以前就跟你说,男娃女娃的,有啥子区别。有本事又孝顺的,才是好的。”

  这话虽然是跟何春花说,却也是暗中提点李婶了。

  她家虽然不像别人家那样,重男轻女严重,可多少还是有一点。

  家里的活基本都是她拽着小孙女一块干的,至于孙子,那就是玩的。

  李婶子垂着头,虽然脸上挂着笑,眼里却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随着两人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也知道了信,纷纷来老宋家看看热闹,有的是来恭喜的,有的纯粹就是来看看真假。

  “翠婶子,恭喜你啊!”

  “咱就说,早早就看出来你们两老口是命好的,如今这不就能去城里享福了?”

  “春耕她娘没过来?这会儿怕是连出门都不好意思了吧?”

  倒是何春花忙活完这些营生,突然拉着王翠到一边小声道,“你跟没跟你家老二说啊?我听说,下午咱们开大会,好像是要批评了你家老二,立个典型。”

  王翠愣了愣,反应了过来,上午宋仁义跟自家小孙女说那话的意思了。

  她冷笑了一声,“说什么说?住在一个村子里头,逢年过节的都不联系,如今还说什么?总不能小可忙活,叫他们沾光吧?立个典型也挺好的,村子里年轻一代越发不像样,也让他们知道知道,什么叫孝顺!”

  要说王翠对宋建民的感情,那是真被消耗尽了。

  小可去城里两周,就开始宋建民来了一趟,那意思是他们老两口偏心,有能耐把宋可跟卫修恒弄城里去,却叫他这个亲儿子在村子里种地吃苦。

  后来听人说是宋可先跟霍成润关系好,后来又主动认了当干爷爷,才被霍成润接去城里的。

  宋建民也就放下了这个心思,没再去骚扰宋家老两口,却也恢复了最早那种见面都不打招呼的程度。蜀南文学

  何春花见王翠这么说,心里也就跟着放下了。

  她最怕的是临到这会,要享福了,王翠又舍不得她家老二那边,再弄的跟小可不好看了。

  “行了!我知道你这么想,也就放心了!你以后的好日子可在后头呢,跟着小可两口子日子肯定能过得越来越好,我就怕你糊涂了!再惦记你那两个不成器的儿子,伤了跟小可的感情。”

  何春花握住王翠的手,说的话却是真真实心的。

  她也知道翠婶子这些年的不容易,拉扯起来的儿子没有一个顶用的,唯一这么个孙女,倒是不白费她这些心思。

  王翠轻轻点了点头,扭头看过去,就见一堆人围着宋可,不住得夸着她。

  脸上也跟着微微有些自豪,好孩子不在多,有这么一个,也说明这些年她跟老头子没白吃那些白眼。

  随着人越来越多,村里头的喇叭也适时响了起来,叫大家一块集合起来去麦谷场开会。

  王翠被大家簇拥在中间走着,宋可则跟卫修恒一块,走在了最后头。

  本来还想围着宋可说话的人,这会儿见小两口不知道在说什么悄悄话,也长眼色的没去打扰。

  倒是宋可,走着走着,突然停住了脚步。

  从刚刚出门的时候,她就感觉到后头有人跟着,一开始没听出来,后来仔细听了听,才分辨出来人是谁。

  她看了眼卫修恒,小声道,“你去前头等等我吧。”

  卫修恒扭头看了眼后头,虽然没见着人,可见树后头那人影晃了晃,也猜到了是有人来找宋可。

  “行,我去前头等你,你自己注意点安全。”

  “恩。”

  等卫修恒走远了,宋可才转身看向身后的那棵树,“出来吧。”

  宋兰扭捏着扯着衣角,独自一人从树后头站了出来。

  从前她仗着重生的先知,总觉得霸占了宋可的生活,以后定然会成为一方阔太,势必要叫前世那些亏欠她的人,都跪在她的脚边求饶、讨好。

  可虽然她抢了宋可的男人,也成功跟韩立业结婚了,却没觉得这日子过的越来越好。

  一步步的,反倒叫宋可走到了前头。

  这些日子,家里过的越来越难,至于韩立业,她早就对那个人失望了。

  甚至时常开始觉得恍惚,她真的重生过吗?就凭这个男人,有什么资格走得那么远,站的那么高?

  宋兰已经陷入梦魇,只觉得自己好像错了,不但错了,还哪里都错了。

  “宋可......”她眼里再不见早先的憎恶和厌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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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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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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