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自带空间嫁糙汉>第三百七十章 重男轻女
  王翠没搭理老头子,反正也同意了,她也不墨迹,干脆转过身去,就开始收拾这些铺盖之类的东西。

  宋可也没闲着,陪着奶奶开始打包家里的被子床单之类的东西。

  卫修恒则是走进厨房开始做饭。

  王翠一边卷着被子,一边嘴里带着欣喜地念叨着,“没想到一把年纪,还能跟我孙女沾这个光,去当回城里人。”

  宋可嘴角微弯,知道奶这是不好意思了,她手脚麻利的将奶卷好的被子,用绳子捆好之后才轻轻开口。

  “您养我小,我养您老,这都是应该的。有什么沾光不沾光的?”

  王翠深深的舒了口气,只觉得这孙女实在是心思太细了,句句都能说进她心里去。

  可转念再一想,她也不是只养了宋可一个小娃娃,家里的这三个哪个不是她养大的?

  却是除了老大没有一个孝顺的,不提老二那个浑种,老三早早就去了城里,这么些年不说孝敬她,就说开口提一句,带着她跟老头子去城里逛逛,都没有过这话。

  王翠都忍不住觉得,是不是自己的教育出了问题,不然怎么就老大一家这么乖顺,老二老三却像个瘪犊子似的!

  祖孙俩在屋里一边收拾,一边聊着天。

  宋爱义则是背着手在村里,溜溜达达地就去了宋仁义的家里。

  刚走进院子里,就听见他那院里好像不少人在说话,顿时面上一喜。

  这可不是让他来着了吗?

  他轻轻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拍了拍干干净净地裤脚,再顺道扯了扯平整的衣角,这才抬腿走进了院子。

  “仁义啊,你们在家忙着呢?”宋爱义吆喝的功夫,就走到了宋仁义正屋的门口。

  一听声音,宋仁义就站了起来,朝门口看去,没等看见人呢,就张嘴问候道,“宋叔,你咋来了?”

  “嗨!我这不是在家没什么事呢么!就出来溜达一圈。”宋爱义一脸喜庆压都压不下去,更别提那个嘴角,都快勾上天了,他看着几人停下了说话,又轻轻嘿了一声,“你们忙,你们忙,我没什么事,就是过来溜达溜达。”

  宋仁义跟爱义叔认识这么些年了,看看他那个嘴角,就知道,这指定是来炫耀的。

  他把手里的本子一合,也不谈事了,反而看向了宋爱义,“爱义叔,我们也没啥事,就说下午咱大队开个会,刚刚都说完了。”

  宋开山看看宋仁义那一脸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再看看宋爱义这脸,干脆给人递个台阶。

  “爱义叔,什么事这么高兴呢?我看你这,都乐的停不下来了。”

  “嗨!我家就那情况,能有什么喜事!”宋爱义一脸没有没有,摆了摆手,就是嘴边的笑更灿烂了。

  这下不止宋开山确定,这是来炫耀的,就是其他人也看明白了。

  干脆扯了扯凳子,朝他边上坐了坐,“爱义叔,说说呗,什么事叫你这么高兴?说出来大家都跟你开心开心呗。”

  “呵呵。”宋爱义没忍住呵呵一乐,再看向宋仁义,“哪有什么喜事!就是有个事来麻烦下咱们大队长。”

  “我跟小可的奶奶这趟就准备去城里了,估摸着一时半会应该是回不来了,咱们家分的那地,大队长给看看,谁家想租,就租给他们了!

  再就是家里头,还得麻烦你帮忙给看顾着。”

  宋仁义是早就知道宋可的这个决定的,这会儿见宋爱义同意了,心里也跟着有些高兴。

  宋可孝顺,心里也有爱义叔跟翠婶子,这是好事。

  他笑着点头应了,“应该的,看着个屋子也不费事。就是这个地,你家是怎么个租法,有没有什么说法?”

  “嗨!你看着弄呗?咱也不懂这个,你看看到时候你们弄个章程就行!咱们村那论起来都是一家人,也不指望这个发财。就是这个地的租过去了,公粮可得自己交了,咱们就不管了。”

  这会种地都得在秋收的时候交公粮的,宋爱义也不指望这事赚钱,主要是地是不能荒废的。

  别的不提,这年头年的牛就是粮食根,荒废土地可是大罪过。

  宋仁义一听就明白了叔的意思,“行。叔,你这事我帮你看着,你们什么时候走?我看看这两天给你办成,争取在你们去城里之前。”

  “去城里?”宋开山见他们商谈完了,才突然带着疑惑开口询问道。

  边上的几个大队里的干部也纷纷出声,开口道,“咋个去城里了?”

  “这么突然?爱义叔,之前也没听你提过啊?怎么突然要去城里了?”

  宋爱义一听终于问起这事了,脸上骄傲地不行,刚想张嘴,就听宋仁义在一边开口说,“那还能为啥去城里?你们也不想想。”他说着指了指桌上的那份报纸,“人小可有出息了呗,要把爷奶都接城里去享福。”

  宋爱义本来想要炫耀的话,瞬间卡在喉咙里,上也不是,下也不是的。

  他狠狠地瞪了宋仁义一眼,就你话多!

  宋开山看着老爷子跟宋仁义之间的眉眼官司,心里乐的不行,谁想到一向严肃地爱义叔还能有这么一面?

  他看向宋爱义,一脸羡艳,“老爷子还是你有福气啊!你家小可不但争气,还孝顺!这才去了城里多久啊,就能给你们接过去住了!”

  “是啊!”宋开山话音刚落,立刻有人帮腔道,“咱们早就看出来了,那宋可丫头是个有本事的!你瞧这才多久,写的文章就上报纸了!这不跟以前那状元是的!咱们村子头一份啊!”

  宋爱义听着大家的夸赞,这才明媚起来,也不介意刚刚宋仁义替自己炫耀了。

  他一脸骄傲地摆了摆头,“嗨!那有什么,不就写篇文章嘛!你们是不知道,咱小可那可真是,手到擒来!”

  “这可是她写的第二份呢!第一份早几天就上过报纸了!不过是以她们纺织厂的名义写的,公社里头不知道罢了!”

  “不过说起来这孩子,随我!好学不说,文章写的是真厉害啊!比她爹跟那两个叔强多了!哈哈哈哈。”

  宋爱义一脸得意的样子,让屋里的几个人纷纷对视了一眼,接着彼此也笑了起来。

  大家倒也没觉得有什么,要说心里那顶多就是有点羡慕罢了。

  毕竟人家家里的女娃娃,有能耐还孝顺!这么好的孩子,谁家不想要个?

  不过,他们纷纷想着自己家里的孩子,要是现在教孙女/外孙女学字,也不知道来不来及。

  毕竟看宋可也知道,这女娃娃有时候,那可比男娃娃有本事多了!不然村里念书的男娃子那么多,怎么就没出个这么能耐的。

  此时有几个家里有点重男轻女的人,也纷纷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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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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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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