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姚广孝、韩业两个人沟通后,事情便转交至两人手中。
刚刚休息没几日的朱高炽,马不停蹄又开始处理这起影响极为恶劣的事情。
次日早上他去军营中,他偷偷观察后发现,这里将士们的训练正变得懒惰。
他在时能够严格要求,但他离开后,这群人就没人管,练得很放松。
这是人性的问题,他也没办法。他大摇大摆现身,所有人训练立刻变得异常刻苦。
朱高炽巡视后,思索这样不行,于是便把孟善、张玉两个人叫进办公室。
“来了,坐。有些事我得跟你们交代交代。”
孟善、张玉两人侧耳倾听。
朱高炽捧着骨瓷杯,道:“我这几天在忙,你们也都看到。
前两天在西城门那儿出的事你们也都知道,我也不瞒你们,一个青皮头子跑了,城中紧张排查,就是在抓他。”
两人还是不明白要点。
朱高炽说:“你们两个都是优秀将领,我很看好你们。
北平保卫战时你们的表现我都知道,所以我愿意给你们机会培养你们,能不能抓得住就看你们自己的。
有机会你们会去前线,但现在你们的能力显然不足。
但我的时间没那么多,不可能总盯着你们。剩下的就靠你们自己。
去前线时你们可以带着几个学员过去,帮助你们稳定人心。
但今天我看了你们的训练,十分失望。我刚刚走不到三日,你们的训练强度就下来。ΗtτPS://Www.sndswx.com/
在校场上流些汗,并没那么苦吧?总比你们在战场上流血的好。
话我只说一遍,训练的大纲跟要求下发给你们,你们要是不好好训练,我会换人。
我这儿不要讲什么情面,没有情面可讲,朱允炆不会跟我讲,我也不会跟你们讲。还有疑问吗?”
两人都有些羞愧,他们倒不是要反对朱高炽,而是不知训练的意义。
孟善把这个疑问说出来。
朱高炽道:“这些训练确实很苦,但这个世界上有不苦就能办成的事儿吗?
至于你们问意义是什么,我只能告诉你们,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如果一支军队有自己的想法,那是非常可怕的事儿。
这些训练就为了磨掉所有人身上的棱角,让他们变成一样的人。
拥有一样的思想,一样的动作,听到命令无论这个命令多么不合理,他们都会无条件服从。”
孟善张张嘴,他觉得这样的军队不可能训练出来。
人类是个活物,又不是个东西,怎么可能跟东西似的毫无感情呢?
朱高炽又道:“我没有时间跟你们磨叽,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走,今天我来只是告诉你们一声。
好了,我时间有限,先走了。有事你们可以先找周星月。”
朱高炽说完就离开,他并没有回王府,而是去了孵化小鸡的地方。
胡广来了后,小鸡工厂就转移地方,在王府里搞这些做个实验即可,但要大规模孵化,就得另外寻地方。
胡广受伤后,他推荐了侄子,如今小侄子在这儿干了几天,朱高炽还没见过他。
工坊设置在北城。
这玩意污染并不大,所以可以放城内。
北城附近也形成许多业务,大多数都是服务业。
朱高炽的瓷器作坊虽然设置在门头沟,但瓷器的包装、再加工则放在北城。
马车刚进北城区域没多久,便走不动。
朱高炽掀开帘子,亲卫禀告说:“前方人太多,到处都是外地商贾,爷,咱们要不要绕道?”
朱高炽道:“距离工坊不远,咱们走过去。”
亲卫道:“爷,可这不怎么安全。”
“我要是在自己的地盘上都不安全,在哪儿才能安全,下车开道。不用摆开仪仗。”
路上人很多,有些人一看就知道是外地来的商人,他们风尘仆仆,背着包裹,额头汗珠闪闪发光,神情或者焦灼或者欣喜。
还有些人大约是比较富有的,他们坐在马车上掀开窗帘往外看。
其他人往往只能看到一张脸,他们脸上很高兴。还有来往运货的马车也在一起挤。
马车上装很多瓷器或者玻璃。行人纷纷避让,生怕货物倒下。
店小二穿梭人群里,有些人端着饭碗,这里自发形成饭馆外卖服务。
普通百姓他们没那么忙,但每个人都专心走路,路上有女子,不戴帷帽,也没人围观。
朱高炽甚至看到有个女人坐门槛上奶孩子,丝毫也不避讳。
朱高炽很高兴,这才是他希望看到的烟火气,才是他努力这么久希望看到的画面。
他的脚步加快许多,不一会儿就到小鸡工坊。
亲卫早跑来通知过,胡广的侄子胡为民今年三十来岁,一直都在乡下种地,容貌被岁月侵蚀出非常深的沟壑,他朝朱高炽拱手。
两人寒暄两句,迅速走进工坊。
胡为民带着他到暖房,新建的暖房很大,东侧堆着一大堆煤,几个工人站着,略有些忐忑。
暖房里很暖和,有温度计后,他们就能更加精确控制温度。
一般都控制在30度左右。鸡蛋整齐排列,整整一面墙放着的都是鸡蛋。
朱高炽问最近几天的数据怎么样,胡伟民从怀里摸出个小本子。
随后禀报道:“世子爷,这里有数据,这两天小鸡孵化的时间到了,陆续破壳,现在看到的就是剩下还没破壳的。”
“有什么问题吗?”
“有,小鸡仔的成活率太低。这几天死了好几十只,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朱高炽道:“成活多寡应该跟温度有关。注意调整下,这批次的数据记录好,下批次调低或者调高温度试试。”
胡为民为难道:“这会浪费许多鸡蛋。”
“这不是浪费,这是必要的成本。
假如你能掌握住良好的温度与湿度,每次都可以少死很多鸡仔,很快就能回本。
小鸡呢?带我去看看。”
胡为民道:“小鸡也在暖房里,温度不敢太高。”
说着他便带朱高炽走进养小鸡的暖房,还未进去先听到叽叽喳喳的声音,臭味扑面而来。
进入暖房,数不清的毛茸茸的鸡仔动来动去。朱高炽很开心。
朱高炽下达命令:“继续研究,我不会给你限制时间,但鸡仔大规模养殖的许多问题都需要你克服。
如果有什么人推荐,可以告诉我,我叫人去请。”
胡为民连忙点头。
朱高炽又道:“还有杂交问题。有些鸡长得快,有些长得慢,选择那些长得快进行杂交,看看能不能稳定特质。
光靠北方的鸡不行,我会给南边去信,叫他们帮忙寻找种鸡。”
胡为民道:“世子爷,这工作量有些大吧,要花不少钱。”
“钱能解决的问题大部分都不是问题,钱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叫人头疼。
我知道有种鸡一两个月就能出栏,这种鸡你能培育出来吗?”
胡为民苦笑:“世子爷你可真会玩笑,这种鸡哪那么容易培育?”
朱高炽也知道他是在为难胡为民,白羽鸡在后世经过许多年的研发才出现。
而中华以前仰仗的是国外供应种苗,人家给的种苗根本就不能繁育。
所以每年都要花天价资金购买,后来自己突破后,白羽鸡才真正彻底降下价。
但这个过程中花费数十年,投入资金数十亿。
朱高炽安慰他道:“这就是你的任务而已。这个过程费事又浪费时间,你不要有压力。
蔬菜大棚那儿你也得抽时间盯着,你叔叔都告诉你该怎么做了吧?”
“是。”
“外面怎么纷扰,你们都不要掺和,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养殖鸡仔儿跟反季节蔬菜。”
朱高炽又问几句关于他家人的情况,胡为民老婆也在家里闲着,几个孩子进学基本无望。
朱高炽顺手就把此事解决掉,让他把家人都接过来,具体的安排问周星月就行。
这两个重要的地方没什么事,朱高炽心底就轻松许多。
回王府后,本想着跟杨思君聊聊绘画教材的事儿,这时有衙门里的差役来报,说李治逃走案有了线索。
朱高炽问是什么线索。
衙役道:“那日,刘捕头不知为什么回城一趟,可能是他泄露出去的。”
“人在哪儿?”
“已经被抓,但他一口咬定那日回来是因为家中老娘病了。”
“查证了么?”
“确实有这回事儿。”
朱高炽道:“是捕头?”
“对。”
朱高炽闭眼思索片刻,道:“带我过去。”
刘捕头关在知府衙门的监牢中,韩业接到消息同样赶来,刚好与朱高炽在知府衙门里汇合。
知府衙门现在已经不怎么使用,全部搬去新楼办公。
韩业气喘吁吁,在牢门口见到朱高炽拱手行礼:“世子爷。”
“当初抓捕青皮流氓时,那些漏网之鱼都抓了吗?”
韩业道:“没有。当时只抓首恶,一些小喽啰都是良家子,并未抓捕。”
朱高炽没说话,直接走进监牢。
监牢里非常暗,油灯如豆,走到监牢最里面,刘捕头立刻从铺位上爬起,隔着栅栏跪地。
“见过世子爷。小人真的冤枉,那日家母身体不适,早上出来时小人就担心。”
朱高炽道:“你做小吏多少年了?”
“回世子,约十五年。”
“你父亲也是小吏吗?”
“家父乃是户房吏目。”
朱高炽呵呵冷笑,“刘正啊刘正,你做小吏这么多年,难道还对幕后之人抱有幻想吗?
狡兔死,走狗烹这种事情你看过很多吧,说不定你也干过,你觉得凭什么你能逃脱这种规律?
就算你真的不说,我把你废了,他们还会看中你吗?
他们看重的根本就不是你这个人,而是你的这个位置,送条狗上去,他们就会对狗卑躬屈膝。”
刘捕头哭道:“世子爷,小人真的是冤枉的,小人虽然认识李治,但跟他交往并不深。”
朱高炽道:“敬酒不吃吃罚酒。”
说完转身离开,走出大牢,朱高炽对韩业道:“看看能不能拿出证据来,拿不出来就把他关在这儿,消息不得走漏。”
“是。”
刘捕头被抓的消息肯定无法隐瞒,府衙中人都知道,很快就传到宋班头的耳朵里。
整整一日他都显得杯弓蛇影,生怕刘捕头供他出来。
有人对他的不安很不解,询问时宋班头便勉强笑道:“唉,刘捕头也是我们弟兄,咱们餐风宿露,不就是为混口饭吃吗?
刘捕头出这种事,你们怎么能毫不关心?”
于是便没人问他,这些衙门里的小吏深感唇亡齿寒,都等着后续结果。
下午,宋班头接到消息,说朱高炽去看过刘捕头,但说了什么没人知道。
宋班头吓得直哆嗦,脸色惨白,精神恍惚,他知道自己大限将至。
下值后他恍惚回家,瞧见小妾面含春色,心里也没多想。
晚饭后上了床,却察觉到小妾身体异样,勃然大怒,联想到下午时发现的种种迹象,他不由冒出个极为可怕的想法。
草草了事后,宋班头借口去外面坐会儿,把丫鬟叫去房间,严加拷问,丫鬟不得已说出小妾与李治私通的事实。
宋班头又惊又怒,但这个时候他脑子里反倒清醒,暗中盘算。
这贱人几天时间就跟李治勾搭上,留不得。
但李治绝不能死在这儿,他得死在刘捕头家里。
刘捕头的妻子贤良淑德,颇有姿色,盘算后,宋班头道:“你且回去,万不可泄露风声,你要是泄露出去,小心脑袋。”
丫鬟赶忙退走。
宋班头佯装没事,回屋里与小妾温存一番躺下睡了。
次日早晨,宋班头从噩梦中惊醒,发现自己在屋子里,不由松口气。
吃过早饭便去当值,中途借口上厕所,偷偷溜到大街,叫来个小乞丐,叫他点几个刘捕头喜欢吃的小菜。
掌柜的问道:“客官要在这儿吃吗?”
小乞丐摇头:“不了,带回去。”
宋班头等片刻,便见到小乞丐送过来饭盒,他道:“这事谁也不要告诉,明白吗?这银钱是你的。”
他送过来的碎银足足有一两,小乞丐兴奋点头。
宋班头带着饭盒去了刘捕头家。
刘捕头的家里只能算是中等之家,宋班头敲敲门。
不久便从里面出来个妇人,年方二十六,正是刘捕头的妻子,宋班头道:“弟妹。”
妇人刚哭过,眼睛红肿,连忙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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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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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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