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之我是汉武帝他娘>第112章 挖墙脚
  所以婚配这事,女子若先喜欢男子,是最重要的。

  刘启同意了,打算先试试。

  至于银杏门楣低,由当朝太子指婚,门楣高低已不是事。

  李尚宫也是从王阿渝鲤鱼跃龙门,受到启发才鼓起勇气高攀的。

  一个二婚的女子都如此受宠,连采薇都能在王孺子的帮助下挑挑拣拣,自家银杏不挑挑拣拣,被别人挑,不行么?

  但即便被挑,能不能攀得上,她心里也没底,只能看树上有没有枣,先硬着头皮打两杆子试试。

  如果连试都不试,李家的寒门小户恐怕永无攀升的机会。

  好在王孺子对她的事相当热心,刘启虽没痛快答应,毕竟给留了一条门缝,于是以后便安排银杏有机会便跟随王孺子去书房看望刘启,邱思和郅都十有八九会随侍在刘启身侧。

  刘启自刘恒身体有恙,分担了一些政务,时常在书房秉烛处理朝事,中大夫晁错成为得力左右手,邱思和郅都等人也都随时候命在侧。

  忙得紧了,刘启便歇在书房。

  虽说是书房,其实大得得很,里面典藏仅次于石渠阁,前有庭院,后有习射之地,多年来一直是储君成长,修习并成为太子宫小班底处理事务的地方。

  这是刘恒早早拨给他的地盘。

  帝国的惯例,皇帝面临的前朝政务,太子一律不准插手,也不能和前朝百官系统互通有无,既防备百官影响储君,借助储君之力危害皇帝的大位,也防备太子借助前朝势力坐大,威胁帝权。

  所以,只要皇帝一日待在大位上,太子这个极尊贵的储君之位可回寰的余地并不大,甚至不如东出的藩王可以在自己的地盘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但太子刘启有一样是历代储君不可比的,就是他的皇帝父亲刘恒绝对信任他。

  刘恒自立这个心爱的儿子为太子,二十余年来,从没一刻动摇过要换太子。

  他自己得位不正,受人诟病,心里非常清楚,所以绝不会在继承人上再折腾,而且憋着劲要让自己的儿子得位端正体面。

  这让太子的位置坚不可摧,当然刘启也从没想过以非常手段逼迫其父,大家都在静静地等待一种水到渠成的结果。

  刘启分担父职,如今十分忙碌,白天王阿渝不去打扰他,晚上见他老不回来,也隔三岔五抱着女儿去看看。

  小郡主喜欢银杏,很喜欢与她逗乐,银杏自然就随着小郡主跑前跑后。

  刘启有时劳累一天,看到王阿渝过来,往往任性一下,文牍一丢,命人关上门,自己过去往席地上一趟,枕着宠妾的大腿先睡一会儿歇歇再说。

  王阿渝也不唠叨,默默陪伴他就好。

  此时外面,小郡主从银杏手里到众下人手里,转来转去,颠颠抱抱举高高,玩得也高兴。

  空出来的银杏便把带来的果子分给邱思和郅都吃。

  这俩大男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都觉得这活泼可爱的小姑娘挺热心,再者她年龄也小,吃喝玩乐也不避讳,竟然相处得还不错。

  但银杏却是个鬼马精灵,李尚宫早就背地里交代清楚了:你自己在这两人中选一个做你未来的夫婿,为了你自己和李家,你要认真对待。这是你一辈子的人生大事,将来跟谁在一起,你觉得自己不委屈,就选谁。

  但银杏毕竟才十三岁,真的既没人生经验也没现实认知,全凭感觉来。

  郅都为人深沉冷静,不苟言笑,长得也不错,总是一声不吭,脸上总挂着酷酷的表情,看着就很难被取悦。

  邱思则相反,他温和细腻,好说话,长得比郅都清秀,像邻家兄长一样温文尔雅的模样。蜀南文学

  李尚宫和王阿渝都觉得银杏会喜欢邱思,毕竟邱思好相处,脾气也好,但事实还真跟她们的想法不同。

  银杏其实被郅都那种冷酷的外表吸引了,觉得他有男子气,某些气质和刘启有点像,刘启就不苟言笑,间歇性阴郁与暴戾的性情,但黑白分明,做事板正,为人正义,一直被银杏所崇拜,视为神明。

  所以反倒是郅都悄无声息地吸引着她。

  有吸引,却不敢与他多说话,他静默而有威严感,她就小心藏起自己,只与邱思嘻嘻哈哈说笑,让外人看了以为她与邱思更谈得来。

  李尚宫一直看中邱思,就督促王阿渝快给刘启说说,提前指了婚定下来,就不用提心吊胆怕将来再有变数了。

  毕竟采薇也在一旁虎视眈眈呢。

  王阿渝却很有信心,“放心吧,太子会成全银杏的。采薇,门都没有。”

  李尚宫的做法,自然没瞒过采薇。

  毕竟刘启在长明殿主事以来,其他良娣也有事没事过去露露面,带着儿子的,送吃食的,以孩子会背什么经典名义求赏的,在刘启面前表现一番,留个好印象,自然也会留意到王阿渝与银杏的所作所为,加上侍从们嘴多眼杂,想被人不知道很难。

  采薇有点急火攻心,特意找到李尚宫,语气很不善,觉得受到了愚弄。

  大家都是熟人,我请你帮忙成全我的婚事,不想你却趁机另有打算!

  “听说李尚宫也想把银杏嫁给邱思或郅都?”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李尚宫也不藏着掖着了,“邱思和郅都,又没说要娶你,更没与你定下亲事,哪个未婚的女子,都可以看中他俩的。”

  采薇急了,“你明明知道是我先......”

  “我只知道你先看上了太子。太子不要你,你不得已,才又求其次想到邱思和郅都。我家银杏跟你不一样,我家银杏不好高骛远,第一选择就是邱思和郅都。”

  “你家银杏才多大,就先占着?不拉屎能这样先占着茅坑么?”

  “话说这么难听。曾经有俩坑你不占,非去抢占太子的坑——”

  说完,李尚宫觉得不敬,轻咳一声:“邱思和郅都才不是茅坑呢,太子更不是!”

  “你就是想挖我的墙角!嫉妒我有这样的机会!”

  “我没挖谁的墙角,也没嫉妒谁的机会,机会本来就在那里,有心人都可以试试。我家银杏还没成事,你有能耐去让王孺子继续指婚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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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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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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