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去暖来,青草的气息,想必已经漫山遍野。
可我的鼻腔里,此刻满是药草的味道,迷迷糊糊之间,受不住大哥刘懿和兄弟们在耳畔的呼喊,悠悠转醒,刚刚想要说话,却感腹下一阵绞痛,又晕了过去。
昏迷之中,旧事入梦,我又重回当年!
......
我叫王三宝,除了大哥刘懿,我是整个华兴郡官场最年轻的那个。
所以,虽然我出身寒门,但我从小就受万众瞩目,家人更是对我饱含期待,期待我褪去一身贫寒,博得不世荣华。
这件事儿着实给我造成了很大困扰,我的本意也并非如此,哎,以后再说吧。
在我这儿,大哥是妥妥的文曲星下凡,再不济也是个苏秦张仪转世。
虽然我博闻强记、强词善辩、文章贯世、智比张良.....,可是吧,与大哥这颗文曲星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意思。
我之所以能以弱冠登朝,一路官运亨通,全凭一点儿运气。
同大哥在一起,总有一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感觉。
可爹娘总教育我‘知足常乐’,所以,兄弟之间,便不提谁比谁强了。
毕竟,一声兄弟深似海,不是么?
......
我作为主一郡教育的学经师,外人看着位高权重,实则两袖清风,是个妥妥的清水衙门!
华兴郡教育经费被郡少府把控,公立学堂先生的任免由门下议曹拿捏,就连出行巡视巡查,应大人也仅是给我配了一头瘸了腿的灰驴,还冠冕堂皇的说什么‘马太高,少年好骑不好下,骑驴更接地气儿’。
哼!很明显不把我王三宝当头蒜!
不过,这样挺好,我每天悠哉悠哉,骑着我心爱的小毛驴,走街窜巷、上山下乡,听书、听人、听事,传学、传经、传法,只要我不拿出官印,没人会觉得我是个郡官儿,只当我是谁家的小公子出来游历江湖。
闲云野鹤,人间之事与我无关,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是真正的我。
说到江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江湖,每个人的江湖都很不同,和大哥嘴上的‘隐居’不一样,我是真的想隐居市井,不理凡尘世事。蜀南文学
我自知不是大才,没有大先生和应郡守那般的济世之能。
也没有大哥和李二牛那样的鸿鹄之志。
更没有应成那小子的武学天资和殷实家底。
官场那一套你来我往的阿谀奉承,更实非我愿。
记得有一次,门下议曹黄岩的儿子黄净染了风寒。
哎呦喂这可不得了,几名门下书佐听闻消息后,卷着铺盖卷就直接奔向了黄府,他们一个个公差也不出了,公事也不办了,几人就在黄府上上下下,端药端尿的伺候着黄净,听说就连黄公子的夜壶,几个人都抢着去倒,有一次还为这事儿厮打起来,简直有辱斯文。
哼哼,对自己的儿子怕也没有这么好吧!
记得还有一次,记事掾黄远的弟弟不甚骨折,需要金疮药外敷,黄远公事在身,便拆迁一名小吏前去操持,这小吏可倒好,直接扯着一张‘虎皮’,寻到了郡里的医曹掾,医曹掾也是个‘懂事儿’的人,大笔一挥,整整一马车二十坛的金疮药,被趁夜送到了黄远弟弟家中。
那可是二十坛金疮药啊!足够黄远他弟弟用到他十八世孙出生了,听闻,事后黄远弟弟返还了十五坛,余下的被其置换成了金银,私入囊中。
黄远弟弟的这种做法,在官场上,已经算是干净的啦!
我知道,小偷小摸,这都算不上罪大恶极,应大人也不是那种揪着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去折腾人的郡守。
学堂大如官厅,人情大过王法,这道理,我们都懂。
但是,我不喜欢!
大厦可有千间,夜眠只需八尺,人活一世,万千浮华终会散场,你我要那么多钱,又有何用?
我想要的,似乎是一座学堂,整日有郎朗书声不绝于耳的那种;或者是一处庭院,一座看不见院外世界的庭院,院中的小荷老树皆倾耳目,整日就着梅雪谈经,别养精神。
为此,我曾去找过大先生,大先生自不是那寻章摘句的世之腐儒,我对他道明原委后,大先生哈哈一笑,道,“有人喜高山、有人喜大海、有人爱花草、有人意虫鱼,心之所向,皆为所好,你还小,若不想官场斡旋,何不早早抽身呢?倘若有朝一日,真的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岂不是作茧自缚了?”
“大先生,将来,让三宝接管你的学堂吧!嘿。”
我对大先生挑逗又不失真诚的说。
“去!”大先生打了一下我的脑瓜,含笑轻语,道,“休要抢我的饭碗。”
我纠缠不休,把着大先生的胳膊,撒娇道,“嘿!大先生你就从了晚辈吧,多个人,多份力嘛!”
在我的死皮赖脸、软磨硬泡之下,大先生终于无奈松口答应,待我及冠便将学堂交付予我,不过,看那副十分‘勉为其难’的样子,我总觉得,我似乎上了当,中了他的拖刀计喽。
在征得爹娘同意后,我心结大解,我本想立即辞官,可一想到秩俸还需补贴家用,与大先生的及冠之约还没有到,我还是按捺住了性子,一切如常,对这个约定守口如瓶。
凌源水患事了,凌源刘氏被大先生迅雷平定,官场那股子浮华的风气,得到了遏制,起码,没有以前那样明目张胆,就连喜好奇珍异宝的应大人,也不再光明正大的购买天材地宝。
之后,大哥遇到了天大的喜事儿,寒李341年冬,得受五郡平田令。
这可是秩比郡守、铜印青绶的大吏啊!
用潜龙入海来形容此刻的大哥,一点也不为过。
哼!我就说吧!蛟龙的儿子,再不济也不该是条蚯蚓。对此,我打心眼里为大哥祝福。
我天生胆小怕事,遇色厉者惧,遇勇武者惧,遇势强者惧,遇博才者惧,高祖刘邦曾评其谋士陈平为‘智计有余,然难独任’之士,我估计,我应该也是这路货色。
大哥身边有剑姿卓绝的应成、有生猛刚硬的二牛、有精明干练的皇甫录,对大哥来说,我就是个书呆子罢了,是可有无皆可的人。
由于害怕随大哥平田会给自己招惹杀身之祸,那年冬天,我借着年底考评全郡教书先生的由头,从凌源城一路南下,躲了出去,这样做虽然有些不讲道义,但我也无可奈何,一想到将来同世族的勾心斗角和捉对厮杀,我的牙齿便止不住的打颤,身体止不住的颤抖,索性就不当这拖油瓶了。
太昊城以东微北,宣怀县最南,有一座嘉福寺,这是整个华兴郡几座还算入得了人眼的寺院之一,到了这再往南不远,便是方谷郡的地界。
大争之世,大秦信道,大汉崇儒,在这两国的地界上,倡导主张“诸法因缘而生”的佛教,属于爹不疼娘不爱的那种,相对门庭冷落、香火不盛。
可佛门的随缘而来随缘而走,却是我很喜欢的。在考评完华兴郡南最后一座公立学堂的先生后,我独自站在萧索的、香客寥寥嘉福寺门口,准备入寺礼佛。
整座嘉福寺寺院坐北朝南,传闻其中有山门、天王殿、大雄宝殿、斋堂和毗卢阁。东有方丈院、延清阁,西有愣严坛、戒台,一片庄严肃穆,后山歇魂潭伫立四座埋葬主持的砖塔,终日青烟袅袅,佛气浓郁。
我停伫门口,门口的御碑碑文似乎已经久无人看,薄薄的一层灰尘下,记述着嘉福寺的两件往事。
第一件事,是在汉历299年,大秦大汉旷日持久的双雄之争告一段落,神武帝班师回都,路过凌源山脉,忽觉身重体沉,走起路来如同背负万斤重物一般,正在雄壮之年的神武帝刘谌只当劳累过度,并未多想,谁知越往南走,呼吸愈发不顺,没过三天,顿觉呼吸急促,动辄出汗,人已经被压得直不起来腰了。
当时,军医百治无用,刘谌身边随行的一些入了境的文人也开始各显神通,天子近臣、精通阴阳五行的慕容劲川更是列万人以摆昊阳阵为刘谌驱邪,均无果!
或许刘谌命不该绝,就在此时,大军驻扎的宝珠峰上,忽降一佛头,说是刘谌背负无家可归的万万亡魂,所以行之不快,愿助脱离苦海。
于是,这佛头在宝珠峰下为刘谌设坛、设供、结界。当日,佛头心念成甲傍身,持大悲咒,用七金纸过火持咒招请佛、菩萨、金刚护法降临,高念‘消亡者累劫罪业,盖往生被’,念归隐咒,消弭灾祸。
祭祀毕,天空乌云大作,袭来阴风阵阵,三军将士被吹得东倒西歪,强风把祭坛一应祭物也随风吹走,异象之中,刘谌口吐鲜血昏死过去,异象过后,祭坛与佛头凭空不见,刘谌复醒,倍感精神,畅通无碍。
回到长安后,刘谌重金寻找神僧,寻之不得,遂建嘉福寺以为供奉。
我默默诵读着不知何人提笔写下的批注:若有知如来,体相无所有,修习得明了,此人疾作佛。
原来佛家之人也有七情六欲,不然怎会追求立地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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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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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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