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乘风而起二子从周>第两百一十六章 以前
  “还是没有!”周至说道:“我是想说你对我有多关心,我对你就有多关心,这本身就是双向的,自然而然的道理。”

  “你认真的?”

  “真的,我认真的。”周至点头。

  “那行,我答应你。”

  “这么爽快?”

  “看在你懂了一点感情的份上,答应你。”冯雪珊说完又低头咕哝了一句:“该死的,现在才明白。”

  “啥?”后面的一句周至没听清楚。

  “没啥,突然想喝酒。”冯雪珊笑了:“烤肉得配酒,对吧?”

  “配红酒,清酒。”周至说道:“所以就我们当地的酒来说,果酒也是一样的……你帮看着烟啊。”

  “嗯。”

  周至下楼去了,关婷婷坐到了周至的位置上:“雪姗姐,你是不是喜欢肘子哥哥呀?”

  “傻丫头。”冯雪珊将关婷婷茶杯里的茶倒掉,将剥好的鸽子蛋放了进去:“喜欢有很多种的呀,有的需要天天在一起,有的不需要天天在一起。”

  “婷婷,男孩子其实都很蠢的,你肘子哥哥就已经够聪明了对吧?这方面还是和木头一样的。”

  “跟你一样大的男孩子,其实都还得好些年才能长大。所以啊,你等不到他们的。”

  “所以我不需要找别人了是吧?按雪珊姐你的说法,肘子哥哥不就刚刚好?”

  “啊?不对不对哈哈哈哈……”冯雪珊没想到关婷婷会想到这上头去,赶紧摆手打哈哈:“婷婷不是那样的!年纪只是一个方面。”

  “等你遇到对的人,你就会知道那种感觉,跟你和肘子哥哥之间,是两回事儿。”

  “哦,大人的世界好复杂,要是能够永远当小孩就好了。”

  “是啊,来先把鸽子蛋吃了,原来鸽子蛋的蛋白是带透明的……”

  “肘子哥说赛鸽的蛋才这样,菜鸽的就不行。要不要给他留一个?”

  “留两个,你两个,他两个,我一个尝尝味道就好了。”

  “雪珊姐姐你对肘子哥真好。”

  “什么呀?我又不用再费脑子读书,吃这个干吗?不如留着给你们补。如果我给他留一个鸽子蛋就算好,那每年放假回来,他请我吃那么多好吃的,带去到处去玩,又算啥?”

  “嗯,那要不给哥留三个吧,我也只吃一个好了。我妈就只给肘子哥炖天麻鸽子,说给我炖划不来。”

  “……,婷婷,你妈可真是亲妈。”

  冯雪珊一边烤着肉,一边和关婷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眼神却渐渐变得低柔和缓了下来。

  哪怕是到现在,她也坚信自己和周至之间,没有存在过暧昧,用死肘子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话说,叫“事无不可对人言”。

  也是因为如此,她才能够坦然面对江舒意,尽量和她多讲讲周至。

  不知道为什么,冯雪珊总觉得江舒意和周至之间存在着一些隔阂,欠缺着相互了解,欠缺着自己和周至之间那样的默契。

  其实当那天听江舒意羞答答地告诉她和周至的约定之后,冯雪珊反倒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这样也好,这样两个人之间,会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有了这段缓冲,想来对两人的关系应该有所促进。蜀南文学

  周至的性格说白了就是学识渊博,性格开朗,言语幽默风趣,为人大方,乐于助人,对任何人都没有坏心眼,随性洒脱。

  很多人都没有像冯雪珊这样和周至一起亲密地长大,在周至便成这样之前就已经认识他,从而知道他最本性的一面。

  周至的性格其实不是开朗,而是读书带给他的一种“伪阅历伪经验”,也就是从书上看来的,前人的阅历和经验。

  而这两样东西,又带给他一种淡然和不计较的态度。

  同样的,幽默其实就是语言组织能力和无厘头的天马行空的联想能力的合成,除了外婆给他的遗传和言传身教外,也有后天的练习,比如那份叫做《演讲与辩论》的杂志。

  为人大方,乐于助人,则是孔夫子给他的教育;而随性洒脱,应该是那个叫庄子的先生教他的。

  这样的人如果再配上才华,毫无疑问是很容易受到大家的欢迎的,但是冯雪珊却知道,这些只是周至锲而不舍的追逐那些学问后,才带给他的气质上的转变。

  原本的周至什么样她最清楚,自尊到不容人看见一点瑕疵,骄横到不容人提出一点异议。

  虽然成绩很好,老师偏袒,但是在冯雪珊眼里,说到底,还是一个无聊纨绔。

  然而友谊的发生往往就是这样的神奇,那一次在冯雪珊撞破了周至的敏感和脆弱后,两人第一次觉得对方可以成为朋友。

  那是小学五年级,那时候两人甚至都不在一个班,不过因为家住得近,上学放学的路上经常能够见到,因此冯雪珊认识周至,有时候还会故意跟在他后面回家。

  一天放学,冯雪珊发现周至没有沿着山坡石阶向下走,而是朝广场边上走,一时鬼使神差的好奇,让她跟了上去。

  一直跟到了现在江舒意家所在前那片公路旁的法国梧桐林子里,周至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纸袋子,然后找了根树枝挖起了地,刨了一个坑,刨着刨着,冯雪珊就见到他的眼泪下来了。

  那是冯雪珊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一个小男孩哭,不是因为摔到痛到,还哭得很伤心。

  冯雪珊就觉得心软了,难受了,有一点想要去安慰这个小男孩的冲动。

  这时候小男孩抬起头,见到了正躲在树后偷看他的冯雪珊,奇怪的是没有被窥破窘境的恼羞成怒,却哭得更伤心了,甚至还对着冯雪珊抽噎起来:“我的乌龟死了……”

  既然已经被发现了,还这么不跟自己见外,冯雪珊也只好来到小男孩面前,想了想将自己的手帕递给他,然后说道:“我来帮你把它埋了吧。”

  从那天过后,两人就成了朋友,上学放学的时候碰到,就会一起走。

  到了初中两人到了一个班,又交到了一些朋友,感情就更好了。

  不过周至给冯雪珊留下的哭哭啼啼那次印象太深刻,深刻到都没有把周至当做一个男生在看待,反倒如同一个闺蜜。

  直到自己痴迷的那个宿舍楼上的小哥哥不见了,冯雪珊才发现一直陪自己身边的周至,已经脱胎换骨成了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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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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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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