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乘风而起二子从周>第两百一十七章 喝酒的瓷器
  然而这种倾诉的依赖感已经形成,冯雪珊就发现自己在周至面前,几乎是完全透明的,自己的所有秘密,他全都知晓,自己的脆弱和难堪,从来没有避讳过周至的眼睛。

  周至很好,在自己忽略掉他的时候,他就默默陪着自己;在自己将他当做情绪的垃圾桶的时候,他就这样聆听着。哪怕他已经成长为颇受同学们喜欢的人物,完全可以去交到更重视他的朋友,从而离开自己。

  然而他没有。

  但是不公平。

  因为自己的忽略,周至从来没有跟自己说过他的这方面,而这种公平恰恰又是自己最重视的,所以两人的关系就只能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

  直到周至遇到了江舒意。

  冯雪珊发现自己有了一点情绪化。

  明明自己希望周至和江舒意好好的发展,希望两个人之间的隔阂早日消除,做到真正的情侣那样。

  可是一样忍不住有些小情绪,明知道不应该,却依旧有一种自己的专属玩偶被别人摆弄后的愤怒。

  她现在很理解周至说的方文玉去年的感受,也理解熊娇今年初见方文玉和叶欣时,那一时的低落。

  成长可能就是这样吧,不断地调适自己,去适应这样那样的种种,最后和这个世界妥协,相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和世界搞得那么僵,不和自己搞得那么拧。

  很多人会为自己和周至的关系发展成这样而感到有些惋惜,但是冯雪珊并不这样认为,因为在她心里必须能够进行对等的情感交流的伴侣,才是最完美的伴侣。

  她和周至好归好,但是却做不到这样,在她看来,依然是不可能走到的。

  在话题上,周至往往是在迁就不能做情侣,

  冯雪珊脸上重新泛起的温柔笑意,反过来让端着一套奇怪家什上来的周至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问道:“雪珊?”

  “这又是什么古怪?”冯雪珊粉雕玉琢的小脸上笑靥如花:“周至我发现你现在净喜欢弄这样的东西。”

  “这是酒注,古人喝酒用的东西。”周至将小托盘放在桌上给冯雪珊和关婷婷介绍:“宋代以前的古人,都是喝的低度发酵酒,可以在炉子上加热,也没有安全隐患。”

  “古人认为冷酒容易招风痹,所以饮热酒比冷酒更加有益健康,《红楼梦》中就曾提到过‘吃了冷酒,写字手打飐儿’。”

  说着开始从莲花碗里拿起酒壶来倒酒:“这个细嘴壶,叫做‘注子’,底下这个形如莲花的碗,叫做‘温碗’,加热好了的酒,就放在盛有热水的温碗里进行保温,不断有人会过来替换热水,叫做‘换汤’。”

  “来尝尝。”

  冯雪珊笑着单手接过。

  “我也要。”关婷婷立即说道。

  “你就只能这一小杯。”周至也端给关婷婷一杯:“说好了,一会儿不许耍赖。”

  就一递过去,关婷婷立刻换了一副身段,袅袅娜娜地双手接过,接酒的时候双手只用拇指、中指、无名指,食指和小指空着不用。

  两只小手如同两朵绽放在空中的兰花,将白瓷的杯子接过,然后左手遮住杯子,右手端着杯子轻轻饮了一口:“肘子哥哥,好喝的。”

  冯雪珊给关婷婷这一下搞得赏心悦目:“婷婷你这是什么招数,真好看!”

  周至笑道:“这是旦角的修行,动静行止,皆有说道的,以前的旦角很多是男的,他们在日常生活里也是这样的做派,那才是干一行爱一行。”

  “现在,就连婷婷都只会临时兴起才玩一玩了。”

  “瞎说,婷婷的气质好得很。”冯雪珊又给关婷婷包了个烤肉包菜,将温碗碰了起来:“这个碗可真奇怪。”

  温碗为一朵仰开的莲花,共计七瓣,碗下承以高圈足,圈足外装饰覆莲瓣纹,极具装饰趣味。

  温碗的内底,留有五个支钉痕,正好与注子底部的支烧痕吻合,说明周至手里的注子与温碗是成套烧制的。

  注子就是酒壶,鼓腹细嘴细颈细把,是一个七楞瓜形执壶的造型,刚好对应温碗的七瓣莲瓣。hΤTpS://WWω.sndswx.com/

  整个壶好像一个甜瓜,细嘴是卷叶造型,壶把是瓜藤造型,盖子是瓜蒂连环造型。

  酒注加的是影青釉,所以这套器物的全称应当是:

  北宋·湖田窑·影青釉·瓜棱形执壶·七瓣莲花温碗·注子一副。

  至少四表舅的信笺上的鉴定词是这样的。

  类似的东西最顶级的是收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一只汝窑青瓷温碗,那是举世闻名的传世珍品,同样也是莲花式,不过是十曲莲花式,一样是直口稍敛,圈足略高,内底同样留有五枚芝麻点状的支烧痕迹。

  那只温碗是著名的“天青色”,只可惜与之配套的注子不知所踪了,只能令后人无限遥想,遗憾万分。

  周至现在耍着的这个与那个年代一致,器型更加完整,造型甚至更加的别致,只遗憾不是宋徽宗钦点的“雨过天青云**,这般颜色做将来”。

  不过话说回来,真要是那个釉色的官窑全品,即便现在这类东西的价格还没有飙升起来,依旧不是周至玩得起的。

  这套东西在二十年后也没太多的价格参考,湖田窑影青瓷器上拍价格一直不算太高,一件一般也就几十万的成交价。

  周至这套肯定属于精品里的精品,但是价格估计也过不了三五百万去,现在就属于可以上手把玩,甚至用于充当“实用器”的东西。

  要玩当然就要玩全套,关婷婷就发现周至用的杯子也和现在的一半造型有些不同。

  通体无花细白瓷,细高不说,还有点收腰,关婷婷一下就认了出来:“这是以前修房子的时候挖出来的那些。”

  “对的,那批同光时期的白瓷我尽量收集了,不过还是流散太严重,可惜了的。”周至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虽然价值不高,但是总觉得在自己眼皮下流失出去就是自己的责任一般。”

  说完举起杯子:“其实仔细看,就能看到这些瓷器表面的釉光,比新瓷收敛了很多,造成一直内敛沉稳的韵味,这是新瓷没有办法比拟的。来,雪珊,婷婷,谢谢你们陪我守熏棚。”

  “你要真这么客气,那就把明天早上的早饭做好。”恢复心情后的冯雪珊又重新变成原来的样子:“几杯梅子酒可骗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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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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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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