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小手一挥:“那就去醉玲珑胭脂坊。”
从黄七娘的行为处事中,可以看出孙家人品性不错。
既如此,那他家生产的胭脂,品质应该也不错。
顾瑾离开孙府时,其实本想提醒黄七娘有关异鬼之事。
后转念一想,孙家都是生意人,他们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真要想离开香河县,早就离开了。
也就没有多嘴。
醉玲珑胭脂坊的胭脂,最好的五两银子一盒。
价格非常贵。
但,物有所值。
顾瑾一次买了二十盒胭脂。
花了一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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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不止李母觉得肉疼,大家伙都肉疼。
“这玩意咋那么金贵呢?小小一盒就要五两银子?”李忠义惊叹道。
木氏小声搭腔:“赚得回来的,以前在府里,我姐姐曾经买过醉玲珑的胭脂,中档的都要十两一盒。”
“能用很久。”
醉玲珑的胭脂,都是用各种鲜花制作的。
每年产量有限。
也是这两年天灾人祸,路上劫匪太多,又有叛军作乱,怕损失太大,来香河县购买胭脂的商人减少,这高档胭脂才有些许库存。
顾瑾好奇问:“那,这最高档的胭脂在京城能卖多少钱一盒?”
木氏想了下:“最低可以卖五十两一盒。”
顾瑾惊住了。
这价,与上辈子奢侈化妆品的价格相当啊。
也是手里没钱,要不然可以多买几盒!
李母听到后,将十盒胭脂用油布包了又包。
“这要卖出去,挣不少啊。”
“我得好好藏起来。”
趁着李母整理行李。
顾瑾将黄七娘给的包袱打开。
里面是各种糕点,还有几个大红薯。
“居然真的是红薯?”顾瑾拿着它,惊讶不已。
穿到周国快十年,这是她第一次见到红薯。
听得黄婉晴说的话,想来在周国,红薯,不对,地薯是个金贵玩意。
只有富贵人家才吃得到!
赠予十两银,又送这么多金贵食物,黄七娘真乃奇女子!
顾瑾将点心分了分,红薯则包起来,准备晚上热热再吃。
将行李整顿好,他们离开主街,来到城门口。
士兵拿着长枪,一一检查板车上的包袱,见粮食与进城时相差无几,才示意通行。
过了检查,众人出了城门。
哪知离开香河县后,又开始下小雪。
为了尽快到达亳县,中午也不敢停下脚步。
所有人都从怀中拿出一直捂着的米饭团,边吃边走。
不是不想停下吃东西,而是雪虽小,但风太冷。
他们只有不停的走,不停的走,才能保持身体里的一丝暖意。
一旦放慢脚步,那刺骨寒风会侵袭他们,身体瞬间就会变冷。
幸好众人体力都不错,没有人掉队。
傍晚时分,顾瑾带着队伍来到一个村落。
去年走镖时,朱老三曾经带他们进过这个村休息过一晚。
一年多不见,那户人家的女主人已经不太认得顾瑾他们。
见一行人人太多,不太愿意借宿,顾瑾将价格提到八十个大钱,才勉强同意。
并且,不准使用他们家的锅碗瓢盆,如果要烧水做饭得另外付钱。
顾瑾一一答应。
农户人家砌房子,基本不会有客房的存在。
一般是家里有几口人,就砌几间房。
家里穷的,那更是一大家子住一间屋。
为了赚这八十个大钱,那一户人家硬腾出一间房出来。
男女混住,到底不自在。
但,他们也没有办法不住。
现在白天都那么冷,晚上如果不住在房子里,在野外,就算搭帐篷,也睡得不安稳。
“在中间拉一个帘子吧,我们睡里面,外公,你带舅舅他们睡外面。”
李大海点头附和。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
顾瑾让李母带着顾秀,顾安,罗芳华和江碧玉睡了。
她自己还有李桃花,白素素和木氏打地铺。
幸好去年有先见之明,冬天的被褥买的最厚的。
怕弄脏被褥,顾瑾找户主要了点稻草垫在最底下。
其实,一般的农户人家,都只会买盖被。
垫在床铺的一般都是晒干的稻谷杆,上面只需铺一层床单。
睡上去,鼻子里都是稻谷的清香。
等它们变得潮湿,或者有些发霉,要么丢弃,要么晒干水汽后,重复利用。
众人赶了一天路,累得不行。
但该守夜还得守。
小心驶得万年船。
翌日。
李桃花找到女主人,想要从她家里买点粮。
那女人连连摆手。
“现在粮食哪还有卖的?自家吃还不够呢。”
李桃花笑道:“不买很多,只买一斤米,一斤米我出八十个大钱。”
听到一斤米可以卖八十个大钱,那妇人心动了。
有了这八十个大钱,加上自己攒下的银钱,正好可以再买一床棉被。
万一,天再冷,也多一床被子盖。
且,只是一斤米而已,吃两天粥水,就省出来了。
“你等等,我去与当家的商量商量,再回复你。”
她说完,急匆匆朝外面走去。
李桃花冲自家闺女眨眨眼:“怎么样,娘亲办事,靠谱吗?”
顾瑾比了一个大拇指。
众人等了会,就见那妇人拿着竹筒量了一杯米过来:“正好一斤。”
李桃花急忙拿袋子装着,连连道谢。
付过钱,众人从农户家出来。
这个村子,大概有二十几户人家,顾瑾见此计可行,便让外公他们分头行事。
大概花了半个时辰,他们带回二十斤米。
“有几户人家不肯卖,只凑到这么多了。”李大海搓搓手说道。
顾瑾眉开眼笑:“可以的,可以的。”
有这二十多斤米,起码又可以多坚持几天。
并且,沿途村庄众多,用这个方法囤粮,非常可行。
接下来的行程,他们一边走,一边在各个村落买粮和菜。
速度就慢了下来。
不过,收益非常可观。
大米他们囤了一百五十斤,各种腌制的萝卜条,咸菜等囤了十几斤。
新鲜的大白菜,也买了三十多斤。
这都是他们一家一户,一点点攒下的。
只是,本来两日的路程,拖到了五日后。
顾瑾他们才来到亳县。
守门的衙役查看了路引,又得了李仁勇塞的十几个大钱,没有啰嗦直接盖了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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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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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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