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逃荒种田,农门长姐养家忙>第127章 带货
  她嘟囔道:“李家叔说的什么话。”

  “事情我还是办了的,并没有食言,只不过形势有变而已。”

  顾瑾早就没有抱希望,听到这样的结果也并不意外。

  她站起来说道:“行,那就折合成银子吧。”

  顾瑾顿了顿又道:“我们不要银票,只要现银。”

  粮食拿不到手,那就只能搞点银子。

  黄七娘朝身旁的丫鬟使了个眼色,笑吟吟道:“有劳各位将我家侄女送到香河县,辛苦了。”

  李大海接过丫鬟手中的荷包,随手掂量了下,估摸着有一斤。

  这银钱,给多了。

  一斤陈米,在澜城正常价格是两文钱,后来战事起,粮价水涨船高。

  现在一斤粮,需要二十个大钱。

  一百斤粮,也不过二两银子……

  正要推脱,黄七娘急忙制止:“李家大哥莫要推辞,我家侄女本来答应给你们粮食,现在以折合银钱,本就是我们理亏,拿着罢。”

  李大海下意识看向自己外孙女。

  顾瑾冲他点点头。

  李大海这才将钱袋收好:“那就多谢了。”

  黄婉晴迫不及待道:“我送你们出府。”

  李大海转身就走。

  顾瑾与两个舅舅急忙跟在身后。

  黄七娘听到后,眉头微蹙,客人还没有告辞,哪有主家赶客的道理。

  但在外人面前,也不好下自家侄女的面子。

  只急忙吩咐丫鬟,去餐厅将做好的早饭包好送过去。

  晴晴这孩子,长年不长智。

  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心眼子多得像筛子。

  黄婉晴不知道自家姑姑生气了。

  她得意洋洋指着庭院中的假山说道:“看到没,这座山可是花了一千两银子呢,你们也从来没见过吧?”

  李大海懒得理。

  李忠义假装没听见。

  李仁勇很是好奇,但人穷志不穷,他才不会露出一副没见世面的模样了。

  顾瑾则低着头走路,根本没有查看周围的环境。

  见没有人搭理,黄婉晴又炫耀道:“瑾丫头,你知道我昨天晚上吃的什么?我说出来你都没有听到过。”

  “那食物煮出来是红色的壤,吃起来又甜又糯,我大姑说,那可是从京城来的好东西,叫地薯。”

  李仁勇终于忍不住了,他嗤笑道:“黄大姐,你说你老大一个人了,在一个小孩面前炫耀个啥?”

  顾瑾拉住小舅,笑嘻嘻道:“既然是红色的瓤,那为什么不叫红薯?要叫地薯?”

  黄婉晴卡住了。

  半天后才回道:“那长在地里的,可不得叫地薯。”

  正掰扯,丫鬟提着一个包袱跑过来。

  “大爷,这是我家大娘子给你们的食物,她让我转告你,说有劳你们一路上照顾,多谢了。”

  李大海有些不好意思。

  正想推拒,顾瑾毫不客气拿着了。

  她冲着那丫鬟甜甜笑道:“谢谢小姐姐,小姐姐长得真好看。”

  丫鬟捂嘴轻笑:“你这孩子,嘴抹了蜜似的。”

  黄婉晴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

  她趾高气昂道:“怎么样,让你们送我来香河县,赚了吧?”

  顾瑾似笑非笑:“其实我最想要的还是那一百斤粮,要不我将银钱还回去?”

  黄婉晴脸色一变,接不上来话。

  半晌后,才神色不自然地吩咐丫鬟送客。

  她要早知道如今粮食那么金贵,有钱都买不到粮,才不会答应李家的条件。

  姑姑给的那一袋银子可不轻,黄婉晴心疼的不行。

  眼见顾瑾他们的身影即将消失,黄婉晴忽然喊道:“瑾丫头,替我转告五谷,二婶对不住他。”

  京城那么远,此次一别,这辈子只怕再也不能相见。

  本来承诺的一百斤粮,又没有办到,黄婉晴莫名有点愧疚。

  要说罗家人,罗五谷是小辈里最聪慧的。

  黄婉晴希望他能活着。

  顾瑾挥挥手,示意听到了。

  在丫鬟的带领下,众人穿过一条抄手游廊,走出府中。

  李母他们早就收拾好行李,已经从客栈出来,在街头外等候。

  见顾瑾他们空着手过来,众人脸上满是失望的神色。

  罗五谷气呼呼道:“师父,二婶是不是食言了?”

  顾瑾摇头:“也不算,还是给了银子的。”

  罗五谷腹诽:“银子又不能吃。”

  李仁勇挠挠头:“起码没有赖账。”

  顾瑾将包袱丢到板车上,招招手:“走吧,我们去亳县。”

  昨日从茶馆回来后,她想了小半夜。

  最终决定去亳县,避开虎啸城。

  通过昨日那老人的科普,顾瑾对周国比较大的城池,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亳县主要经济体是贩卖各种药材。

  眼下天灾兵祸轮番上演,药材和粮食价格水涨船高。

  粮食,所有人都想抢。

  药材,不懂医的不敢抢,抢了也不敢乱吃。

  懂医的又都混得好,纵使知道哪些药材属于药食同源,也不会干这种铤而走险之事。

  顾瑾想着既然买不到粮,那就只能去亳县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多搞点药食同源的中药。蜀南文学

  毕竟这种养生药,药铺一般都有。

  并且从香河县去亳县,三天就能走到。

  两座城池之间,又有不少村落可以投宿。

  不用担心晚上会露宿野外。

  到时候,如果亳县治安比较稳定,顾瑾考虑租一套院子先住下。

  毕竟,现在越来越冷,她就算想尽快赶到京城,也不得不考虑现实情况。

  转过一条巷子,大家伙来到主街上。

  眼见要出城,木氏鼓起勇气走到顾瑾身旁,小声说道:

  “瑾儿,香河县的胭脂,非常出名,我们要不要买一些胭脂,带到京城去卖?”

  这时,白素素插话:“这兵荒马乱的,哪还有人买胭脂打扮呀?”

  顾瑾却是心动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平民百姓每日挣扎在温饱之间,让那些乡绅富豪却每日笙歌燕舞。

  且住在京城的人,非富即贵。

  香河县的胭脂,不愁销路。

  在上辈子,以前标语是想要富,先修路,后来标语是想要富,就带货。

  搞得那些网红和明星,带货都带疯了。

  顾瑾计算了下自己的存款,觉得这笔生意可以做。

  就当是试水。

  如果可行,以后她在京城开武馆的同时,也可以开辟另外一条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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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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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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