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人送黑发人,是锥心之痛,可若是总存着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会让李鳏夫抛家弃业,四处找寻,折磨到死。
邬母眼看着邬瑾神情越来越黯然,立刻伸出巴掌,强行将李鳏夫推了出去“老李,莫节度使去了那地方,等回来就有确切的消息了。”
她又扭头叫邬瑾:“快去吃饭,不然凉了。”
邬意像条小鱼似的游了出来,看着邬母关上门,连忙去厨房里看早饭,一面看一面问进来的邬瑾:“哥,李叔是不是疯了?”
邬瑾回答:“他想李二哥。”
邬意对着糖饼垂涎三尺,见邬瑾递给他吃,立刻张嘴,咬了一小口。
没敢多吃,吃多了怕邬瑾的骨头长不好,都说这个时候要吃好。
“哥,幸好你回来了,不然爹和娘也要疯,我也疯。”
他边说边舀一勺热粥,剥开鸡蛋往嘴里塞一口,吞了鸡蛋的间隙嘁嘁喳喳,先说昨天夜里他听到剿匪大获全胜的消息,后又说贼人把粮草都倒进河里了,最后支支吾吾的,想从邬瑾这里要二百文钱。
不是瞎要,是要买一枝好笔,先生说练字的笔得好,他原来那枝笔有些秃了。
他想好了,横竖他写不了几个字,买枝看的过去的笔就行,剩下的钱可以去铺子里买糖吃。
他像是株没骨头的藤蔓,邬瑾管着他束着他,他就能站直了有形状,邬瑾赶考、在家养伤,顾不上他,他立刻就歪了不少。
邬瑾一个字没说,慢慢用左手吃过早饭,放下筷子:“我去给你买。”
若是换了爹娘,邬意嘴里能说出千言万语来,可是换了邬瑾,他就只能是瘪瘪嘴,一个字都不说——邬瑾既然说了他去买,那就是他去买。
吃过饭,邬瑾吊着一只胳膊去买笔,给自己也买了一枝——莫聆风送他的笔,烧毁在馆驿中。
回家之后他铺了纸,用左手练字,对着这一盆忍冬花,他心平气和,期间还有程家的胖大海和莫府的殷南来传话。
程廷本是打算在家办个席面,专给莫聆风和邬瑾压惊的,可是手里的银子都让程泰山收了去,他思来想去,决定去找程家二姐“借”一点。
程家二姐和程家二哥常年在严父严母和狡猾的兄、姐中夹缝生存,性子都很绵软,想必不难借钱。
程廷到了二姐面前,先是好言相借,二姐畏畏缩缩的不肯借,程廷就威胁二姐,要去程夫人面前告状,说二姐欺负他。
程家二姐让他吓得眼泪双流,同时把钱袋子捂的紧紧的,死活不借——借钱给程廷,那就是黄鼠狼借鸡,有去无回。
在程廷愤而离开,要去告状之际,她还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伸出一只脚,把程廷绊的从石阶上滚了下去。
程廷摔的七荤八素,鼻血狂流,因此不能前来,身上还是没有银子,只能让胖大海去厨房里提了一只猪脚来送给邬瑾。
至于殷南,则是传赵世恒的话,斋学暂且不开,等邬瑾的手养好了,再去上课。
邬瑾听了这二人的传话,继续在家中练字看书,看书练字,直到入夜,他另铺开一张竹纸,开始写日录。
“元章二十二年十月十一日,小雪,
早起时见一盆款冬花,见之心喜,聆风既归,想必禾山县一事已经大安,莫节度使也不再让聆风入京为质,应有奏书给天子,只是不知天子做何回应。”蜀南文学
他写的慢,尽力的让每个字都保持了一致的大小和整齐。
“事发至今,仍是夙夜难寐,匪贼杀人放火,劫质烧粮,骇人听闻,实为可恨!
至此,我方安心思索馆驿一事,心中疑窦丛生。
匪贼忽然明火执仗行事,我本疑心是张供奉串通贼人,要劫杀聆风,却又为何放她活过初六,使聆风得救?
此是其一。
其二,赵先生为何在佳县?当真是给聆风送衣裳?莫节度使对聆风事无巨细,怎么会忘记御寒的冬衣?
如此巧合,不得不疑,可馆驿一事,若是莫节度使所为,他如此大张旗鼓,所求的又是何物?
若是贼人自行劫掠,此事到此为止,不会再有后动。
若是贼人背后是张供奉指使,此事也到此为止,不会再有后动。
若是贼人背后是莫节度使,那么此事必定未完。
我只静观其变,其惑自解。”
他默然无声地搁下笔,希望就此风平浪静,再无波澜生起。
片刻后,他再次提笔:“未见聆风,不知她生的红疹是否好了。”
元章二十二年十月十五日,莫千澜从禾山县回了宽州。
济州的尾巴扫干净了,但是宽州还需他来上下的调和。
他先去了程府,对着程泰山低语片刻,程泰山本来在吃早饭,一听秋粮没有着落,当场立了起来,开始骂王知州:“这个混账!一天到晚只知道保自己,我早说了剿匪要剿干净,现在闹成这样,济州好不了,难道我们就能脱的了干系?王八蛋!”
程泰山骂完,扭头就问莫千澜:“听说你给士兵犒赏两万贯?”
莫千澜点头,程泰山立刻把他也骂上了:“你脑子让李一贴治坏了?两万贯!堡寨的兵不是你的人,拿了钱也不会把你当回事!”
莫千澜挨了骂,也不还嘴,心里还很高兴,有病似的想让程泰山再骂两句。
程泰山不骂了,一口气吞了三只肉包,气吞山河地灌了一碗粥,换上官袍,抖擞精神,让下人备轿:“去找王八蛋!”
王八蛋知州听闻程泰山的咆哮后,急赤白脸的来回踱步,恨不能把手伸进莫千澜的库房里,再掏出来两万贯,补一补秋粮的损失。
他暗示、明示、旁敲侧击的想要莫千澜帮帮忙,然而莫千澜装聋作哑,一个子都不吐。
这大事一时半会无从解决,只能先从能解决的事情上谈起。
馆驿里死的赶考举子、运军都是宽州人,如今烧的尸骨无存,入土为安是不可能了,但是活着的人还要过下去,他们必须要抚恤。
这回莫千澜大发慈悲,愿意掏自己的腰包,出这笔抚恤银。
王知州心想:“早知道我就派厢军去救莫聆风,也挣个两万贯回来,把秋粮的窟窿堵上。”
程泰山心想:“败家子,嘚瑟,早晚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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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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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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