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莫府恣意追赶戏耍,以致损毁奏书,当戒之,修己已敬,修己安人,方可免今日之祸。
祁畅在撒谎,奏书纵然不走前门,也当走中门入内,送至前堂,怎么会出现在后花园中。”
写到这里,邬瑾沉吟半晌,又提笔写道:“莫节度使非蛮王梅安,率将数千,亦非割据一方,权大势大,更不是秦燕相争,使诸公子为质,天子为何要使莫聆风入京?”
再次提笔沉吟半晌,直到灯火昏昏,将灭未灭,才猛地惊醒,见那引火棉芯已经缩成一团,即将熄灭,一时忙乱,竟伸出两根手指,一捻火芯,当即烫的把手缩了回来,捏在耳垂上。
油灯倒是亮堂起来。
片刻后,邬瑾放下手,顾不得手指通红,执笔急急写道:“莫家据西北十州,十州之地,献于当朝,十州之财,却在何处?
十州之财,当还在莫家,因此天家对莫家抓不得,放不得,轻不得,重不得,所以使莫聆风入京为质,
欲念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写完之后,他才察觉到一颗心在腔子里跳动的万分激烈,几欲冲口而出。
他不得不站起来,打开门,一鼓作气走进院子里去,围着院子又快又急地走了几个圈,才让周身的躁动沉寂下去。
回到屋中,他给邬意盖好被子,才坐回去,看自己方才写的日录。
他写的过快,没有注意力道,纸上着墨过多,字都随着墨散开来。
散了好。
他再次提笔,写道:“花色如火,青墨无痕。光透纸,勘破天真。金玉为笼,锦衣做网。叹名利事,君非君,臣非臣。”
写过之后,他饱蘸一笔墨,将这难得做出来的诗句和所有猜测都抹去,只留下开头几句。
外头夜色明朗,莫府书房烛火高照,莫千澜歪坐在榻上,看莫聆风抛玩羊拐骨。
她编了发,垂在两侧,先将四个朱漆的小羊拐儿抛在榻上,随后高高抛起沙口袋。
一张小脸仰着,紧紧盯住沙口袋,脖颈和下颌清晰的显露出来,在口袋抛起的一瞬,她抄起四个羊拐骨,“嘿”的一声,迅速去接住沙口袋。
沙口袋落的快,待她去接,已经快要落到榻上,她合身一扑,连人带沙口袋全扑在了榻上,脑门正撞在围屏上。
莫千澜连忙将她捞在怀里,伸手去摸方才撞到的地方,连摸带吹,忽然问:“明天早上要不要吃糖角子?”
“吃。”
“外面的鲜花蜜水不干净,想喝了叫厨房做。”
“不,外面的好喝。”
他对莫聆风的一言一行了如指掌。
四下侍立的下人纹丝不动,影子投在地上和墙壁上,全都颀长黝黑,随着火光摇曳。
熏炉中燃着沉香,在衣裳上绽放出朵朵木灰色的花,逡巡不去。
尔后,屋中又响起羊拐骨相互碰撞的清脆响声。
莫聆风玩过兴头,才回长岁居去,提琉璃灯的侍人在她左侧照亮,月华流动,落在屋脊、廊下、青石板上,四处都铺着一层清冷的光。
莫聆风追逐着花木零碎的黑影,穿过游廊,跑过夹道,在各种角落逗留玩耍。
莫家是个巨大的坟墓,而她是守陵人。
等躺到床上,她已经是筋疲力尽。
闭上眼睛,她脑海中闪过奏书——莫千澜常给她念书,她认识的字,恐怕比程廷还多,只是没写过,不会写。
她眼睛亮,心也亮,知道要“拙”,要把莫千澜长长久久留在自己身边。
奏书只是一闪而过,并未在脑海里停留太久。
翌日,没有人提起奏书一事,仿佛天子之言不过是一句笑谈。
邬瑾和莫聆风上了一日课,放课后,带上大黄狗,联袂探望重伤在床的程廷。
进了程府角门,两人一狗畅通无阻地往里走,直奔程廷所住的“顽乐居”。
程家人并未露面,只嘱咐人好生伺候——并非有意为之,实在是累的动弹不得。
程廷不学无术,然而人缘极广,来看他的人多如过江之鲫。
先是他那君子社中的君子们蜂拥而至,来慰问这位光着屁股的君子,随后又是州学中几个同窗结伴而来,瞻仰程廷的腚,之后又有亲朋子弟提礼而来,也排着队对着程廷的尊臀大叹可怜。
还有要攀附知府的种种人士,打着探望程三爷的旗号,对着程知府叨叨个没完,又有许多女眷前来进献各种膏药,程夫人泡了整整一日的茶。
邬瑾和莫聆风作为过江之鲫中的两条小鲫,就这么悄悄地游了进去。蜀南文学
推门便是一座洒满阳光的敞亮院落,暖洋洋的喜人,廊下挂的八哥被迫献艺一整日,口干舌燥地趴在笼子里,瞅了人和狗一样,有气无力开口:“小爷回来了,小爷回来了。”
大黄狗拉拉个脸,晃到廊下躺着:“啧。”
胖大海无精打采守着门口,因为是这院子里的一个小管事,这一天迎来送往,也累的够呛。
他看向来人,连忙站直了,刚要打起精神,莫聆风就冲他“嘘”了一声。
她放慢脚步上了台阶,掀开竹帘,往里伸脑袋,就见正堂空荡荡的,没人在,透过亮槅,能看到西次间里有一张榻,程廷趴在榻上,不知是不是睡着了,旁边坐着个大丫鬟,时不时摸一摸茶水。
莫聆风缩回脑袋,冲着站在院子里的邬瑾一挤眼睛,捏着嗓子道:“许姑娘,您也来看三爷?”
死狗一样躺着的程廷几乎是一跃——未起,反倒“哎哟”痛呼一声,又咬牙忍住,不再叫唤,而是强做镇定:“惠然姐姐,你来看我了,你坐坐,我……我收拾收拾。”
他穿不了裤子,起也起不来,只能把身上盖着的轻纱等物收拾整齐,大丫鬟也赶忙往熏炉里撒了一把香。
程廷又喊胖大海沏茶,还说有一罐樱桃煎,是用紫樱煎的,味最好,宽州来了一筐,全在他这里,请惠然姐姐务必尝一尝。
莫聆风一一笑纳,待程廷把自己收拾的油光水滑,才同邬瑾一起进去,探望程廷。
程廷一见莫聆风便知上当,再见莫聆风抱着他心爱的小罐,用一把长勺掏樱桃煎吃,当场气成个斗鸡眼,伸手一指门口:“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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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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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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