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邬意揉着红彤彤的耳朵躲回了屋子——邬母揪着他的耳朵,把他从听他吹牛的小孩里一路揪了回来。
他失了脸面,气哼哼倒在床上,两只手不住锤床,两条腿鱼似的扑腾,把刚刚收拾好的被子又搅了个乱七八糟。
只气了一刻钟不到,他就一个鲤鱼打挺,挺到邬瑾跟前:“哥,栀子花好香。”
他拿手指去拨弄花瓣,又把鼻子凑过去用力一嗅,香的打了个喷嚏。
“哥,你买了新笔!看起来至少一百文......哥,刘博文有一枝笔,特别贵,他说要一贯钱!”
他伸长脖子看笔,又看纸上日录,极力想要分辨纸上写的什么,然而不学无术,仅认识一个日子。
“哥,以后我也要去做生意,等我有钱了,我给你买最贵的笔!买蜀中最好的猊糖,买十个、不,买一百个。”
他辗转腾挪,回到床上,仰面朝天:“哥,我不想读书了。”
哥哥头也没抬,收拾桌子:“不行。”
“可是他们都笑我,说我的笔像扫帚,说我的字写的丑。”
“明天我给你买一枝好笔回来。”
邬意没有从邬瑾身上找到丝毫松动,臊眉耷眼的抱怨几句——蒙学里的孩子只认课业,课业不好,总是不讨喜。
嘟囔几句,他忽然记起来一件大事:“哥,刚才外面都在说佳县塌了一方土崖,把一队行商埋了,听说挖人的时候,有人挖出来了玉佩,送到当铺里,发了一注大财!还有人挖出来一只鞋。”
他拇指和食指圈成一个圆:“鞋上都镶翠玉!哥,你说他们是不是比刘博文家还有钱?”
“哥,我要是也在那里挖就好了,”
邬瑾手中的书彻底放了下去,脑子里划过那张白净富态的陌生面孔。
掩埋在佳县的陌生行商队伍,会不会是他们?
这场较量,似乎是莫千澜略胜一筹,而万世江山,又添一抹鲜血,多几具尸体。
他以为莫家与天子的争斗还将继续下去,哪知此事一过,双方便就此沉寂,除了奏书来来往往,整整两年,都无其他动静。
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骄阳似火,莫府九思轩内却依旧凉爽,古树遮天蔽日,叫这斋学永不见天日。
斋学里又添了射箭等课,在火伞高张的这一日,殷北笑容可掬的充当了教课的先生,看着学生在花园湖边拉开弓箭。
邬瑾在莫府吃了两年饱饭,在十六岁的这一年越发高挑挺拔,长手长脚的拉开弓,拇指上戴着玉韘,纹丝不动地勾着弓弦,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前方靶子。
他的轮廓已经完全清晰,眉目浓黑,眼窝深陷,鼻梁高直,其爽朗俊秀,如徐徐清风,如绝崖孤松,如朝霞之光,栖于山水草泽中。
殷北走上前,稍稍将他的手臂往上抬了抬:“放。”
邬瑾松开弓弦,一箭正中百步外水榭中放置的大草靶,准头虽不足,力道却够了。
殷北满意点头,踱步到程廷身边,伸手一拍程廷的肚子:“烦请小爷的肚子不要挺着,吸口气,收一收。”
程廷公鸭子似的嘎了起来:“我收不起来,中午吃太多了!”
这两年,他也在急剧变化,脸上的红疙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知不觉,身量也在变高、变宽。
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求学,吊在邬瑾身后,倒也不算是不学无术,只是很不耐烦,宁愿出去结交狐朋狗友。
殷北拍着他这个肚子,几乎要叹气:“放吧。”
程廷“咻”的把箭放了出去,箭垂头丧气,中道坠落在湖面,顿时荡起一大圈涟漪。
殷北又大叹一口气,再次拍了拍程廷的肚子。
随后他看向莫聆风,更想叹气——莫聆风不喜欢射箭,此时正捧着一个大脆桃坐在一旁,“咔嚓”一声,咬下来一大口。
她一面吃桃,一面旁观,坐在石头上纹丝不动。
不同于两个同窗的急剧变化,她还是薄薄的稚嫩模样,金项圈长命锁不离身,眼睛漆黑,嘴唇是樱桃红,笑起来露出一排珍珠米似的牙——但不能大笑,她的牙齿还未换完,大笑起来,便要露馅。
她对上殷北的目光,用脆生生的小嗓子理直气壮的道:“我还小。”
她不愿意射箭,殷北也不能赶鸭子上架,只能继续去教导邬瑾和程廷。
半个时辰后,殷北面对着程廷这根朽木,无论如何都笑不动了。
他提早下课,急急忙忙出了花园,边走边想这世上怎么还有王法这种东西。
一脚迈出花园,他抑制了自己回头揍程廷的冲动——他是法外狂徒,王法有什么可忌惮的。
酉时未到,三人忽然得了自由,程廷对那个大脆桃垂涎三尺,撒开蹄子就往九思轩跑。
莫聆风紧随其后,跑到一半,忽然停下脚步,随后蹑手蹑脚走到草丛边,叼着桃子,张开双手,猛地扑入草丛里。
一大群山鹛“扑啦”而起,惊慌失措地扇动翅膀,发出聒噪的叫声,而莫聆风叼着桃子直起身来,手里捏着一只青蛙。
她用眼神示意邬瑾过来。
邬瑾大步走了过来,从她口中接过桃子。
莫聆风捏着青蛙飞檐走壁,奔向九思轩,很快邬瑾就听到了程廷痛彻心扉的叫声——嗓子本来就沙哑,声音一大,越发叫成了破锣。hτTΡδ://WωW.sndswx.com/
邬瑾习以为常,捏着这个吃了一半的桃子四平八稳地走,回到九思轩时,这二人已经偃旗息鼓,程廷把青蛙栓在门口,代替大黄狗看家。
九思轩随着他们的变化,亦有了变化,屋内换了高脚长条桌、方椅,可以垂足而坐,仍然呈‘品’字形摆放,上面设着笔墨纸砚四样东西。
除此之外,莫聆风桌上还放着一盆桃、一碟糖核桃,散落着三四个猊糖,程廷桌上放着一个棋笥,棋子乱糟糟洒落在四周,一个玉壶春瓶,出面插着一簇怒放的绯红海棠,花期已过,这是他在莫府花园背阴处寻到的最后一株海棠树。
许惠然爱海棠花,是以他插在春瓶里,准备送去许家。
他们二人桌上乱如草寇,邬瑾桌上却是书、邸报、小报整齐叠放,仿佛是列队待阅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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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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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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