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邬瑾莫聆风>第三十八章 福气
  “哟,瑾哥儿回来了啊。”

  “在节度使府上发财去了啊,还是读过书的聪明,能去大户人家干活。”

  “不然怎么把意哥儿也送去念书,瑾哥儿,你家意哥儿现在也不得了,出去卖饼,有钱人家的少爷连饼笼都给他包下了。”

  “早知道,我也省吃俭用,送山宝念书去。”

  “瑾哥儿,你这新衣裳也是东家赏的吧,穿着好看,不像你娘做的,老也不合身啊。”

  邬瑾含着笑不回答,但是叔叔伯伯婶婶的叫了一路。hτTΡδ://WωW.sndswx.com/

  邬父邬母翘首以待,见他回来,也都喜不自禁,邬母先拿眼睛打量他,仔细看他神色、衣裳、包袱,见没有异样,犹嫌不足,伸手使劲拍打他身上看不见的尘土:“可算回来了!饿不饿,吃了饭没有?”

  邬父坐在椅子里,行动不便,满面笑容的拿眼睛抚摸他:“回来了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哥!”邬意气喘吁吁奔回家中,一个冲刺跃上邬瑾后背,两只手不住往他身上爬,“哥,你不在家,我都睡不着觉,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邬母枯瘦的脸上皱纹舒展,伸手撕下邬意:“别闹你哥,让他歇歇,老大,饿了吧?”

  “我吃过了,阿娘,你们吃过了吗?”邬瑾转身关门,又将门闩横上。

  邬母略有些失落,摇头道:“等着你们呢。”

  邬意悄悄瞥了一眼门闩:“阿娘,我饿了。”

  他一溜烟进屋放下书袋,又一股风似的旋进厨房,对着厨房里的饭菜垂涎三尺——厨房里有干菜蒸肉、烩菜、黄米饭、卤驴大肠。

  邬瑾放下包袱,也进了厨房,一见饭菜,便对摆桌椅的邬母道:“阿娘,我好久没吃您做过的卤驴大肠了,再吃点。”

  邬母动作立刻轻快起来,眉眼都带着笑意:“可不是,我都多长时间没做了,这东西麻烦,一直没空,昨天程少爷府上那个大海来传信,说你应该是今天回来,索性我就没做饼,去买了大肠回来。”

  邬意用手指叨了块肉吃:“哥,你在莫府干什么?好不好玩?他们都说你要入赘......”

  “你哥是去苦读,”邬母横他一眼,“哪里像你!”

  “哥不在,我也去卖饼了!”邬意瘪嘴,看邬瑾抱了父亲进来,连忙抽椅子。

  见邬父坐好,他也一屁股坐下,对着邬瑾笑嘻嘻的:“哥,我就说刘博文是我的好朋友,我去卖饼,他都领着人去捧场。”

  邬瑾看他一眼:“爹娘还没动筷子。”

  邬意赶紧把伸向筷子的手收了回来,讪讪地等爹娘都动了筷子,才开始大吃大嚼。

  吃过饭后,邬瑾对于莫府之行,只是一语带过,见邬意贴着墙根往外溜,扒拉开门闩,壁虎似的顺着门缝爬了出去,便拿出十两银子到厨房,给洗碗的邬母:“阿娘,这是莫节度使给的赏银。”

  邬母看着这一大锭雪花银,浑浊的眼睛瞪的滚圆,嘴唇哆嗦,两只手在抹布上擦了又擦,始终不敢伸手去接这一锭银子:“这、这么多银子,节度使赏你干什么?你在莫家是不是遭罪了?”

  邬瑾将银子塞进她手中:“没遭罪,吃的好喝的好。”

  “咱们不要,”邬母推还给他,“老大,你把银子还给他,咱们不受这个苦。”

  她这做娘的认定儿子受了委屈,别人家的饭,岂是那么容易吃的。

  邬瑾不说,她这个做娘的心里有数。

  “阿娘,我现在好生生站在这里,身上连块油皮都没破,真没遭罪,”邬瑾扶着邬母坐下,“这十两银子,您拿着,明天一早就去楼务店,赁一个铺子下来,咱们这条街上的铺子,赁钱大约在八百文一个月。”

  他给邬母倒一杯水:“把铺子赁下了,咱们开个邬家饼铺,往后就不用东奔西跑了。”

  邬母渐渐平静下来,喝了口水:“可咱们挑出去卖也是一样的,何必白白费了赁钱?”

  “阿娘,老二性贪,容易叫人哄骗,他出去卖饼,越发难以管束,以后白天学里有先生拘着他,放课回来就在铺子里,您和爹拘着他,我总觉得那个刘博文不对劲,他图老二什么?”

  “这倒是,老二越大越不像话。”

  “爹坐在柜里,顺带卖点蜜饯干果,也强过捡珠子,铺子开起来,咱们家的日子自然是越来越好。”

  “好,都听你的,不过你得告诉娘,这几天你在莫家都干什么了?”

  “阿娘,我想洗澡,您帮我烧一锅水吧。”

  邬母一听,只能长叹一口气,不再追问莫府的事情,续起柴火,烧上一大锅水,好让儿子痛痛快快洗个澡。

  邬瑾洗完澡,回到屋子里,点起油灯,把床上卷成一团的被子铺展整齐,桌上丢着两张揉成一团的竹纸,他展开一看,是两张写废了的大字,他将纸尽可能地压平——背面还可以接着用。

  椅子上搭着一件外衫,是邬意刚刚脱下来的,皱皱巴巴,他抖开放到衣杆上去,又见邬意一双旧鞋,东一只西一只踢翻在角落,也拎出来摆好。

  他这才坐下,摊开纸,研好墨,珍重地取出笔。

  笔好,他舍不得写,简直怀疑自己的散墨会浸坏紫毫。

  他是爱惜东西的人,一枝鸡毛笔,都能用上许久,凡是他屋子里出去的,哪怕是一件打过补丁的破衣裳,都比旁人的格外干净熨帖。

  所以他想对这枝笔格外好一点。

  末了,他起身出门,走出十石街去,来时路上,他看见一株野栀子在夜风中开的正好,此时寻过去,借着夜色看了半晌,最后连枝带叶折下来两朵,疾步回到家中,找邬母要了一只空的黄土陶罐,灌上一壶清水,把栀子花插了进去。

  花香立刻蔓延,从容不迫地裹挟初夏气息,席卷陋室。

  邬瑾看着这两朵洁白可爱的栀子花,饱蘸一笔墨,在竹纸上写了起来。

  “元章二十年四月二十二日,天晴。

  莫聆风疹没热退,脉静身凉,已是大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想必她亦是有后福之人。”

  他忍不住去看这枝笔,心爱不已,继而写道:“我亦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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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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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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