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刘红军杨秋雁>第 72章 给王家送枪
  “我在山里捡到了王家兄弟的猎枪,还有一些应该是王家兄弟扔掉的猎物!”刘红军简单解释了一下。

  “唉!遇到熊罴,能够逃得命出来,已经是幸运。

  可不是谁都像红军兄弟你这么牛逼。”钱胜利叹了口气道。

  “好了!红军回来了,天不早了,大家也都回家吧!”杨广福站出来对一众村民说道。

  杨广福的威望还是很大的,他一说话,众人也都纷纷转身往家走。

  刘红军又和钱胜利、杨广福等一众生产队的领导说了几句话之后,杨广福带着恋恋不舍的杨秋雁回了家。

  钱胜利、苏有财等人也都纷纷告辞回家。

  刘红军这才带着大山和石头回到家里。

  刚刚大家对刘红军他们今天的收获,都很好奇。

  甚至有人上前,摸了摸大山扛着的麻袋。

  还有人偷偷看了一眼刘红军他们的背篓,发现都是桔梗,这才作罢。

  有些人直接开口询问,也都被大山和石头给糊弄过去。

  刚走进院子,六只小狗崽就跑了过来,围着刘红军打转,小尾巴摇的像风火轮一样。

  刘红军把背篓放下,蹲下身子挨个撸了一遍,安抚了一下才进屋把人参藏起来。

  “我就不留你们吃饭了!明天过来,把之前的账算一下。”刘红军收好人参之后,出来对大山和石头说道。

  倒不是刘红军舍不得一顿饭,而是这么晚回来,大山和石头的家里人也都担心坏了。

  “红军哥,家里要是问,我们怎么说?”石头开口问道。

  这是和刘红军对口风,避免和家人解释的时候,说漏嘴。

  “就说遇到了天麻,挖天麻忘了时间,挖完天麻才回来的。”刘红军道。

  “嗯呐!”大山和石头答应一声,转身就要往外走。

  “鹿腿,你们一人拿一条回去。”刘红军又开口说道。

  “嗯呐!”大山和石头也没有客气,一人拎起一条鹿腿,出了刘红军的院子。

  等大山和石头走了之后,刘红军拿起猎枪,把另外两条鹿腿放到路上捡的那个背篓,出了门。

  “王大爷!睡了吗?”刘红军站在王大魁家的门口,拍了拍门喊道。

  “谁啊!”等了一会,院子里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我,红军!”刘红军回道。

  “红军啊!”院门打开,王大魁的爹笑着把刘红军让进院子,“这么晚过来,有事?”

  “王大爷,我在山里捡到一把猎枪,想着问问,是不是你家的?”刘红军说着把猎枪递给王老爹。

  “是我家的枪,没想到,让你给捡着了!

  还麻烦你,给送过来!”看到刘红军递过来的猎枪,王老爹有些激动的感谢道。

  一把猎枪可是不便宜,这枪要是丢了,王家一时半会也凑不起再买一把猎枪的钱。

  可以说,这把枪,就是王家人的命,是他剩下两个儿子娶媳妇的希望。

  “都是一个屯子的人,我捡到了,还能昧下?

  这个背篓也是你家的吧?”刘红军又把背篓递给王老爹。

  “红军兄弟来了!”王大魁一瘸一拐的走出来。

  “王大哥这是受伤了?”

  “唉,遇到熊罴,逃跑的时候,把脚给歪了。”王大魁叹了口气道。

  要不是王家兄弟团结,抬着王大魁一起逃跑,王四魁更是舍命把熊罴引走,王大魁说不定就把命丢在山里。

  最终,王家四兄弟总算是逃了出来。

  也是熊罴刚刚吃饱了,攻击性并不是很强,这才让他们逃了一命。

  “走吧,进屋,我给王大哥看看!”刘红军笑道。

  “麻烦红军兄弟了!”王大魁连忙道谢。

  王大魁兄弟逃回屯子之后,也去刘红军家里找刘红军,想让他帮忙看脚。

  结果,刘红军还没回来。

  刘红军跟着进到屋里,让王大魁坐到炕上,脱了鞋。

  刘红军差点吐出来,这味还真是能治疗鼻炎。

  刘红军秉着气,伸手在王大魁脚踝上,按了几下,然后抓住脚,轻轻一拧。

  嘎巴!

  王大魁发出一声惊呼,然后惊喜的喊道:“红军兄弟,真是太厉害了,我的脚不疼了!”

  “红军兄弟,快洗把手吧!”这时王大魁的媳妇,端着一盆水走进来,笑着对刘红军说道。

  其实,王大魁的媳妇,端水是准备给王大魁洗脚的,在山里跑一天,这味太重了。

  哪怕是王大魁的媳妇,也受不了。

  只是,刘红军的动作太快,还不等王大魁媳妇端来洗脚水,刘红军就完成了治疗。

  索性,王大魁媳妇就把洗脚水,变成了洗手水,让刘红军洗手。

  农村没有那么讲究,不会分洗脚盆,洗脸盆。

  一个盆,可以洗脸,也可以洗脚,还可以洗衣服。

  洗手还是洗脚,无所谓,水是干净的。

  刘红军也没有客气,洗了洗手。

  “王大哥,我就不多打搅了!”刘红军起身告辞。

  “红军啊,这背篓的东西,你拿走!你能把枪还给我们,已经是仁义。

  这些东西,我们万万不能再收下。”王老爹赶紧开口说道。

  “王大爷,这些是都是大魁哥他们的猎物,大个子太大,我们三个人,带着药材,也弄不回来。

  所以就把四条鹿腿弄回来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我已经留了两条。”刘红军笑着说道。

  “红军兄弟,这些背篓里的东西,你必须要收下,你能把枪还给我,已经是仁义,又帮我治病,如果不收,就是看不起我!”王大魁也是一脸认真的说道。

  这时,还没结婚分家的王三魁,王四魁也都走进来。

  纷纷开口,非要让刘红军把背篓里的东西带走。

  看着王家父子,一脸认真,刘红军不收,就要翻脸的模样,刘红军只能把背篓收下。

  “行吧!那我就收下了!”刘红军笑着说道。

  “这就对了,红军兄弟,这太平沟十八个屯子,说到仁义,你们刘家是这个!”王大魁见刘红军收下,顿时高兴的笑了起来,冲着刘红军挑起大拇指。

  “王大哥,你们明天一早,可以再进山一趟,你打的那头大个子就在离杨木沟不远的山坡上,明天一早去的话,应该还能有不少。

  最少鹿角还在!”刘红军开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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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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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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