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养娃日常>第777章 为她着迷
  大宝二宝玩累了,很快又拉着风筝跑回来。

  “妈妈,我的风筝怎么办?”

  二宝不想让风筝下来,不然等会又要重新放起来。

  “你可真懒!”楚义嫌弃。

  林凌摇头拒绝:“不行哦,要放下来的,你不玩了,就不能放在上面,不然等下风太大,风筝就跑了。”

  二宝看了看风筝,又看了看小桌子。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大宝毫不犹豫地开始降下风筝,轻轻拉着,很快风筝就下来了。

  “哥哥,你不玩了吗?”二宝语气有点着急。

  大宝淡定地回答,“下午再重新放就好了。”

  “那好吧。”

  有大宝做典范,二宝很快也把风筝放下,收起。

  “妈妈,我要喝水果茶!”

  二宝笑眯眯地小跑着过来。

  林凌应下,给他们都倒了一杯。

  水果茶的壶是她从空间拿出来的,玻璃瓶身,中间有个不锈钢的水龙头,轻轻一扭,水果茶就流出来了。

  “二嫂,你这个玻璃壶也太精致了吧?”楚秀华左看右看,还是觉得很神奇。

  怎么能想到把水龙头放在玻璃瓶身上呢?

  想出这个办法的人,的是多聪明啊!

  “呵呵呵~”

  林凌敷衍过去。

  心想,她也不知道谁是第一个创作的啊,她买这个纯粹是看到网上流行,好奇心起,所以也买了个来。

  “妈妈,好喝!我还要!”

  二宝举起小玻璃杯,咕嘟咕嘟,两口就喝完了。

  林凌抬了下下巴,“你自己倒呗。”

  在家里的时候,她是不让孩子们自己倒水的,怕出事故,但是现在大家都看着呢,而且水果茶是冷的,也不怕烫伤。

  “好!”

  二宝把杯子放好,一脸的好奇,轻轻扭开了水龙头,看着粉色的茶水流出来,感觉特别神奇。

  “妈妈,下次我带丽娜到家里,你还拿这个玻璃壶做饮料好不好?”二宝两眼亮晶晶,满是期待地看着她。

  “可以啊!”

  林凌笑了笑。

  二宝是真的很活泼,所有小孩身上有的毛病他都有,但他也同时具有所有小孩的优点。

  让人又爱又恨。

  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爱的。

  只有少部分的时间,让人恨得牙痒痒。

  “秀华,既然你们学校放假了,那你等会收拾东西跟我们回去吧?也省得你回头拖那么多东西。”

  “放得下吗?”

  楚秀华犹豫,刚才她看车子上东西很多的样子。

  “你这么说倒也是。”

  林凌还真没想起这个问题,现在被提醒,车子也坐不下那么多人啊......

  “那你等会回去了先收拾,下午再让你哥过来接你。”

  只能辛苦楚义多跑一趟了。

  “好!谢谢二嫂!”

  楚秀华乖巧应下。

  楚义:......

  明明干活的人是他,开车的人是他!

  感谢林凌是怎么回事?

  一家子在公园的草地上,吹着风,享受冬日的暖阳,喝一点冰凉的水果茶,再来上一口小点心,那叫一个惬意。

  一直到中午十二点,太阳逐渐火辣起来,空气里的风也变得热了,他们才收拾东西,开始返程。

  林凌的相机拍了不少画面,迫不及待想回家洗出来。

  等待小区门口的电门打开时,物业小哥跑了过来。

  “林小姐,刚才有人找你。”

  “找我?是什么样的人?有留下名字吗?”

  林凌疑惑。

  她今天没和谁约好啊。

  “是个......挺好看的男孩子,他说他叫林清。”

  林清?

  林凌恍惚了一下。

  好久没见面了,突然听到这个名字,第一反应竟然有些陌生。

  凭借良好的记性,她很快想起了林清是何许人,什么关系。

  “他进去小区了,拿着房产证来的,也是咱们小区的业主。”物业小哥继续报告。

  “行,我知道了。谢谢你!”

  林凌点头道谢。

  楚义顺势把车开走。

  ......

  电梯门在15楼打开。

  大宝二宝第一时间跑了出去。

  等楚义和林春花把东西都拿出去了,林凌把被惊醒的小宝交过去,说道:“你们先回家,我上去找一下林清,看看他找我什么事。”

  楚义:“好,如果需要出门的话你跟我说!”

  买了车后,最方便的就是林凌想跑去哪,楚义都能开车送她过去,俨然是她的专属司机。

  林凌有想过自己去考个驾驶证,不过看楚义乐在其中的样子,也就没提。

  “叮!”

  电梯来到了16楼。

  林凌恍惚了一下,有点记不清林清是1601还是1602了。

  看到有一户的门没关,林凌想试试,就走过去看。

  “你来了!”

  林清笑着迎上来。

  一年没见,他和之前没什么变化。

  依旧是白衬衫和西裤的打扮,像个刚出社会的年轻人。

  谁能想到他已经快三十岁了呢。

  细看才发现,林清还是有所不同的。

  比起之前的疏离冷清,眉眼变得深沉了许多。

  林凌笑着询问,“你怎么突然来找我了?”

  林清突然跑这一趟,她确实没想到。

  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

  林清挑了下眉毛:“你不找我,只能我来找你了。”

  林凌:“......”

  突然语塞。

  不知道该说啥了。

  “那你找我,什么事?”

  林清瞥她一眼,往屋里走。

  林凌粗略打量了下,才发现他这间房子居然开始装修了。

  墙面刷了大白,还铺了瓷砖,连家具都有了。

  林凌有些诧异,“你要搬进来了吗?”

  “不是。”林清摇头,神色有些复杂,“其实这些东西我早就弄好了,但一直没住进来。”

  这下林凌就更不解了。

  既然不住进来,干嘛整得那么齐全?

  万一过个一两年才住进来,到时候装修和家具不是都过时了?还会变旧......多不划算啊!

  “先不说这个。”

  “我听说你又生了个闺女?”林清紧紧盯着她。

  林凌迟疑地点头。

  当时太久没联系,她就把林清给落下了。

  想着他在旅游局上班,上班时间不好跑出来,再说也不是多深的情分,就没打扰他。

  “满月宴都不请我去......”

  林清语气有些幽怨。

  “那天你要上班嘛......咳咳!”林凌尴尬到抠脚。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旅游局的上班时间是很灵活的。”林清不依不饶。

  林凌继续咳嗽。

  “那你现在,是要补上我闺女的满月礼物?”

  只要她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我还真准备了!”

  林清一点都不虚,从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

  “是什么东西啊?”

  林凌伸长脖子看。

  真是奇怪,怎么大家送礼物都喜欢用这种小盒子。

  就那么婴儿巴掌点大。

  特别像求婚场面。

  看起来很诡异的好不好。

  “你自己看。”

  林清把小盒子扔给她。

  “哎哟。”

  林凌手忙脚乱地接住。

  好在林清扔得很准,正好在她怀里。

  打开一看,居然是个玉镯子。

  大体是纯白的,带一点浅绿色,质地莹润,手指触摸着很是舒服。

  “这镯子,看着不便宜啊?”林凌目光探究地看着他,突然送这么贵的礼物,不会是有事要求她帮忙吧?

  “我娘传下来的。”

  林清语出惊人。

  林凌差点没拿稳要把玉镯摔了。

  “一般来说,这种祖传的东西,不是应该交给下一代的儿媳妇什么的吗?”

  林凌虽然喜欢这个玉镯,但也不是什么东西都收的。

  万一人家想定下她闺女......那她岂不是亏大了!

  “对啊,我看上你闺女了,等长大了给我当儿媳妇吧!”林清嘴角勾起一个弧度,笑得有点坏。

  “那不行,你还是收回去吧!”

  林凌直摇头。

  “我闺女以后可是要自由恋爱的......不对,你连媳妇都没有,哪来的儿子娶我闺女?”

  “咳。”

  林清摸了摸鼻子,“我明年结婚,争取同一年怀上,后年生出来,正好女大三,抱金砖。”

  “万一生了个闺女呢?”

  林凌下意识抬杠。

  生男生女这种事,可不是想就有的。

  要看基因的。

  “你就不能盼我点好吗?”

  林清脸色黑了。

  “我这是为了谁啊,给你送礼物,你还不高兴了?”

  语气有些嗔怪。

  气氛突然就变得很奇怪。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林清看着她,林凌也看着他。

  像是目光里带电一样,又匆忙避开了。

  林凌做了一个深呼吸,这才重新开口。

  “你,今天找我到底什么事?”

  “没什么事。”

  林清浅浅的笑。

  “就是,有些事想明白了,可惜太晚了。”

  这话说得没头没尾的。

  带着一种莫大的悲哀和懊悔。

  林凌的情绪也受到感染,像是被攥住了心脏一样,有那么一瞬间,感觉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你这话说的,我都不知道该说啥了。”

  “其实,人有时候觉得自己想明白了,好像彻底通透了,以为自己能脱俗。”

  “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又觉得当时的想法很幼稚,人总是会不断成长的。”

  林清点头:“你说的很对。”

  “但是这件事,我想我不会后悔,也不会改变想法,因为它是既定的事实。”

  “林凌,我喜欢你。”

  林清说着,眼神有些难过。

  为什么要让他遇到林凌呢,遇到的时候,林凌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身边有了另一个男人。

  现在又为那个男人生了一个孩子......她应该很爱那个男人吧。

  倒是他,像是个不合时宜的路人,贪心地想要留下,却没有那个资格。

  他恨。

  恨相见太晚。

  恨自己,开窍太晚。

  当初只是朦胧的好感,他过于迟钝,自己并未注意到,等到那些情感在自己的内心发芽生根,长成参天大树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

  只是那时,已经太晚了。

  或者说,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机会。

  “你,你是不是在开玩笑啊?”

  林凌嘴巴微张,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

  林清怎么会喜欢她呢,这多荒谬啊。

  那样冷清的一个人,现在突然说喜欢她,简直像个恶作剧。

  林凌不停摇头,似乎让自己清醒。

  这应该只是她的错觉。

  “你知道的,我没有开玩笑。”林清沉沉地注视着她,语气坚定。

  林凌深深地吸了口气。

  也像是给自己灌注勇气。

  “不管是不是,现在你说这个,都没有意义了。”

  林凌也不想做出回答。

  这完全就是多余的事。

  “我知道。”

  林清感觉心头一阵闷痛。

  他只是,想把自己的感情表达出来。

  活了二十多年,生平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却是这样无望的感情。

  他想,至少要说出来。

  要让对方知道。

  至于别的,他又怎么敢奢求呢......

  “那,那你......”

  林凌想说,既然知道没有答案,那你又干嘛要说出来呢!

  凭白给她增加烦恼。

  “其实我这次来,是和你道别的。”

  林清收拾好情绪,话锋一转。

  “道别?你要去哪?”

  林凌脑海中闪过多种可能。

  “我,其实我还有亲人在港城,现在形势好转,他们过来找我,让我一起过去,所以......”所以他才想在临走之前,告诉林凌自己的心意。

  至少要知道,有这样一个人,为她着迷。

  “那你以后还会回来吗?”

  林凌没想到这么突然,短短的时间里,接收了这么多信息。

  “你觉得呢?”

  林清深情地注视她,仿佛要将她的面容镌刻在脑海里。

  “其实,国外的月亮也不比国内的圆,去了那边如果不喜欢的话,还是回来吧。”

  林凌纠结片刻,还是决定按心意来说。

  说这样的话,显得好像是她在挽留一样。

  但她真觉得,国外并没有比国内好。

  尤其现在,华人在外是被排挤的,甚至有些人不明不白的死掉。

  这种现象,一直到三十年后,都没能改变。

  “我还不确定,先去看看亲人,再看情况做决定吧。”

  林清多希望啊,期盼着她能说出“为我留下”的话语。

  可惜,那只是他的幻想。

  事实是——林凌冷静地为他分析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情况,以及留在国内的优势。

  他一时间听得有些呆了。

  “你和以前一样。”

  “只有我变了。”

  许久,他惆怅地说出这句话。

  “什么意思?”

  林凌听着觉得有趣。

  “很难说清楚,你身上有种令人着迷的特质,让你在人群里闪闪发光。”

  “你有一种特别的自信,不会为外界所改变,并不像别人是盲目自信,或是读了点书就不知天高地厚,而是有根据的,你特别笃定,而且令人信服。”

  如果林凌没有这么优秀就好了。

  他把自己隔开了一段时间,结果还是没能逃避自己的心。

  他确实很喜欢她,为她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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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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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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