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的员工调了一部分过来,林凌安排进去的人,基本都愿意跟着她走,留下那些拖家带口年纪大的,生活比较安稳,也不想折腾了。
林凌尊重他们的意见,从村里又挑选了一些人,同时在县城举办招工考试,最后择优录取。
有人可能会说她这样不公平,但是没办法啊,同乡知根知底,就是有优势。
而且她挑工人也不是什么人都要的,在村里选的人,现在都是有文化的优先,手脚不勤快的绝对不要。
能被选上,靠的是名声,这可比考试要难。
当工人,只要四肢齐全,身体健康,人品过关,就是合格的。
真要给她来个大学生啥的,她反而觉得浪费人才了。
工厂的地直接买了下来。
这事儿还是旭哥帮忙牵线的,不然林凌没有关系,凭空就想买下这么一大块地方,还真有些难度。
工厂有点小,林凌不大满意,所以让楚义派人过来打掉重新盖。
毕竟是工厂,要求也不高,所以很快就忙完了。
装修,同样是楚义的工程小队承包了。
做防水,刷大白,然后通风。
这事儿不难,都不用出动楚义,栓子带着几个人就能搞定。
来到鹏城后,栓子变了许多,身子壮实了,估计是楚琉陪在身边,经常给做好吃的,吃得好,又经常干活,身板能不好吗!
应升就有点凄惨了。
原本是一个白面小生,面孔嫩的哟,眉清目秀的,不比女孩子差,要是搁在二十年后,那起码得是校草级别的人物。
来到鹏城大半年的时间,脸蛋以飞快的速度变粗糙,黑了起码五个度,看上去起码老了五岁。
林凌是挺惋惜的,要是原来那模样,看着也赏心悦目啊。
应升本人倒是挺高兴的。
据说原先长得那么白,没少被人说娘娘腔,说他像个女孩子,现在变得“男人”了,不会被排斥,对此十分欢喜。
林凌倍感惋惜,可惜现在的审美就是硬汉当道,那种奶油小生和花美男的款式都不受待见。
甚至有个男演员,因为长得太奶油小生了,没有剧本愿意找他,无奈只能把自己往糙汉的方向糟蹋。
结果吧,等他变成糙汉后,花美男横空出世,一下子变成潮流,而糙汉成为过气产品......他还是没能接到剧本。
小馋猫食品厂热热闹闹的开业,在鹏城认识的朋友知道后,都送了花篮过来,十分支持。
甚至还没开工生产,林凌就已经接到了订单。
是王念玺提的,给他们单位发的节日福利。
猪肉松很适合给家里的老人小孩吃,刘丽娜就很喜欢,王念玺发现后,才有了这个决定。
林凌自然没有辜负她的支持,给了一个优惠价,认认真真做质检,然后才把货送了过去。
算是开门红吧。
后面其他人也陆续有拉订单过来。
林凌和他们说好了,每笔订单都会给一定比例的红包。
这不是贿赂,只是朋友之间的感谢。
就像是销售一样。
原本还有些介意的朋友们,听到这个比喻,顿时就觉得可以接受了。
林凌的食品厂里,当销售的员工拿到订单后,是会有一定的提成的。
而且销量高的工人,拿到的钱还不少。
偶尔林凌会觉得心疼,但一想到自己赚到了更多的钱,又毫不手软地给钱了。
如此一来,就形成了正反馈。
工人们愿意卖力拉订单,工资赚得多,林凌也赚得更多。
如此几乎是鹏城所有人都知道了小馋猫。
虽然有人也纳闷过。
名字写的是小馋猫,怎么袋子上印的是一只肥猪猪呢?
光阴似箭,转眼又是年底。
腊月二十八那天,发了腊八粥,林凌就给厂里的工人们放假了。
学校也放了半天假。
趁着这个时间,楚义开车,带着一家子出去郊游。
林春花坐在副驾驶,林凌坐在后面,怀里抱着小宝,右边是大宝和二宝。
小兄弟俩听说今天要出去玩,高兴得不得了,一早上就起床了。
才开车没一会,二宝就率先睡着了。
小宝还很精神,眼睛骨碌碌地打量着窗外的风景。
不到半个小时,车子停了下来。
没等林凌开口,大宝就先把二宝喊醒了。
嗯,也没走远。
就几公里外的一个公园。
附近有个大学城,正好楚秀华也能赶上。
是的,今年楚秀华已经参加高考,成功考上了鹏城的一所师范大学。
就在附近。
也不知道这学校是她自己报的,还是老太太推荐的。
林凌也不在乎。
现在小姑子周六日可以到家里住两晚,帮她带带小孩,一家子出去玩耍,和和乐乐,挺好的。
地方到了,两个小孩交给林春花看着,小宝则是坐在婴儿车里,被安全带给捆绑了自由。
小孩子是这样啦,就是没有人权。
林凌和楚义则是打开后备箱,忙活了起来。
先是支撑起帐篷,然后铺地毯,接着支开小矮桌。
很快就收拾得有模有样了。
林凌拿出自己准备的食物,一整个大箱子。
有冰块,有水果茶,还有各种吃食。
像是柠檬无骨凤爪,炸鸡翅,炸地瓜片,炸香芋片,还有软乎乎的蛋糕抱抱卷,蛋挞,香酥饼......
弄好了,林凌才使唤楚义,让他去喊楚秀华。
“哎,我真羡慕秀华!”
楚义突然感慨了这么一句。
林凌挑眉看他,“为啥?”
“有你这么一个贴心的嫂子啊,什么活都不用她干,只需要等着吃喝就好了。”楚义语气酸溜溜的。
林凌拍了他一下,“去你的,赶紧去!”
这男人,居然还和小姑子吃起醋来。
楚秀华也就这几年能松快了,等毕业后,又要找工作,又要找对象啥的,对她好点咋了!
再说楚义一个大男人,多干点活,那是给他锻炼的机会!
年纪轻轻的,就不想干活了,那是要养出一身懒肉的。
她可不想有一个大肚腩的老公。
这可不是她瞎想的。
旭哥那帮人里面,有两个就已经是大肚腩了。
和他们走得近的王家鹏,李锦波,现在全是大腹便便的形象,跟怀胎十月似的。
林凌看着都觉得不舒服。
难以想象他们洗澡时看到自己的身体,该是什么心情。
还有他们的妻子,又是怎么能忍受的......
“嫂子!”
楚秀华大声喊着。
林凌回过神,笑着上去打招呼。
“秀华来了,快坐吧,我今天带了无骨凤爪,你等会多吃点!”
林凌一边招呼,想起点什么,扭头对着楚义说道:“楚义,大宝二宝他们要放风筝,你快去帮忙吧!”
小孩放风筝挺常见的,就是需要大人盯着,还需要一个人在放的初期帮忙拿着风筝。
这个角色,非楚义莫属。
“什么啊,叫秀华就是吃喝,我就只有干活的份儿......”
楚义狠狠地酸了。
这区别对待。
到底谁才是她的男人啊!
“你想开点!”
“有句话说得好,能者多劳,我喊你干活,那是因为这些活离了你就不行啊!”林凌一脸诚恳,语气真挚。
楚义一想也是。虽然感觉有哪里不对劲,但还是老老实实去干活了。
“你就没玩腻吗?”
一旁全程旁观的林春花发言。
楚秀华不解地看过去。
“你嫂子啊,特别喜欢欺负你二哥,偏偏你二哥还就喜欢被她欺负......”林春花心想,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情趣???想到这里,身子一抖,有些受不了。
“是吗?”楚秀华看向楚义的方向。
他正和两个小孩解释放风筝的流程,二宝不听他的,把他气得不轻,一脸生气还要耐心地讲解......嗯,挺好笑的。
大概这就是嫂子的恶趣味?
“秀华,期末考试成绩咋样了?”
“还行吧。”
楚秀华回答得很轻松。
多亏了嫂子给她的那些习题,她遇到不懂的就问老师,经常锻炼的后果,就是她的成绩直线上升,现在也是班里的优等生了。
“那就好,继续保持下去,以后才能找个好工作。”林春花对她的期望也就这样了。
“娘,不说这些了。”
林凌可不想出门游玩还要谈这些有压力的话题。
“我带了相机,你们等会想拍照的话可以喊我!”
林凌笑眯眯地举起自己手中的相机。
并不是现在的款式,只是个头差不多,仗着大家对相机的了解不多,认不出什么区别,所以她很大胆地拿出来用了。
大宝的风筝已经放起来了。
是一条大红鲤鱼。
和当初的花灯一模一样。
二宝的则是一只小黄鸭,很特别,在公园里一众放风筝的小孩里,脱颖而出,吸引了不少的视线。
林凌一边看,时不时摘取几个画面拍下来。
“嫂子,你那个工厂,现在还要人吗?”
楚秀华鼓起勇气开口。
林凌看了她一眼,“要啊!”
她没搞明白楚秀华问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她想去工厂干活?
“你想打寒假工吗?”
楚秀华一愣,还真没想到这个可能。
“不是我,是我的舍友,我也不知道她从哪里知道你是开工厂的,就问我能不能去工厂打工。”
“她家里挺穷的,选师范学校也是因为免学费,还能包分配工作。”
楚秀华话说到这里,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她是比较希望林凌收下的。
“你哪个舍友?”
林凌对她的几个舍友有一点点印象,并不深。
“是李雪,那个黑黑瘦瘦的,她家里有六个孩子,她是二女儿,她大姐读完小学就去打工给她大哥挣学费了,她成绩比较好,又有政策的各项福利支持,所以才能读大学。”hΤTpS://WWω.sndswx.com/
“她底下的两个妹妹,读完初中就去打工挣钱了,说是要给家里盖房子......”
楚秀华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她家里虽然孩子也多,但从来没亏欠她,更没有提出过牺牲她一个,成全哥哥们的事。
知道李雪的情况后,她心里很是同情,但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帮忙问一下嫂子了。
“是她啊!”
林凌想起来了。
那个女孩子她有印象。
成绩确实很好,高考成绩是县城第二名。
第一名是一个教师家庭的女孩子,父母都是老师,从小就被严格培养,精心养育的,得到第一名并不出奇。
而李雪在这种环境下,还能努力追赶上去,超越其他条件比她好的人,真的是很努力了。
林凌曾经去找楚秀华的时候,看到过李雪在学校操场跑步,原因是她身体太弱,体育考试不合格,所以她很努力的练习,还在腿上绑了沙包。
“可以啊!”
“回头你把她带到家里吧。”
说完,林凌打量了楚秀华一眼。
“要不你也去吧?”
“就当是实习了!”
......
“啊?”
“我得想想。”楚秀华挠了挠脑袋,倒也不是不愿意,就是有点突然。她得想想自己寒假还有什么安排。
林春花一巴掌糊过去,“有什么好想的,难得你嫂子松口,你和你同学一起去,跟人家好好学习!”
“那,那好吧!”
楚秀华妥协了。
反正寒假作业也不多,轻松就能写完了。
“你就偷着乐吧,你嫂子的工厂,现在进厂都要考试才行的。”林春花不屑地哼了一下。
“那我这算是走了后门?”楚秀华摸了摸鼻子,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能当上关系户。
这感觉,还蛮爽的!
“你们都是县城的,到时候就在县城的工厂干活得了,也方便回家。”林凌很快就想好了。
按理说鹏城的工厂更先进,能学到的更多,但两个女孩子嘛,如果单独留在鹏城,家里人肯定会担心。
还是放在县城好,熟悉的地方,下班还能回家吃饭。
“嫂子你真好!”楚秀华一把将她抱住,亲热地道谢。
走过来的楚义看到这一幕,心情顿时不爽了。
“干什么呢!”
“别乱抱啊!”
“世风日下,有伤风俗!”
说完自己抱住林凌,眼神警惕地盯着楚秀华。
楚秀华:......
“我就是和嫂子抱一下,女孩子之间搂搂抱抱很正常的,哥你至于吗?”
楚义一脸不屑:“至于!”
他早就看小妹不爽了。
老是粘着他媳妇,她媳妇去工厂要跟着,去菜市场买菜要跟着,厨房里做菜还跟着......那到底是谁媳妇啊!
“真小气!我以后也会有对象的,到时候我也有人抱。”楚秀华冲他做了个鬼脸。
楚义:“那再好不过,你赶紧,争取过年带回家。”
“说什么呢!”
林春花听到这里,站起来给了他一个爆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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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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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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