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养娃日常>第776章 打寒假工
  食品厂很快就开工了。

  县城的员工调了一部分过来,林凌安排进去的人,基本都愿意跟着她走,留下那些拖家带口年纪大的,生活比较安稳,也不想折腾了。

  林凌尊重他们的意见,从村里又挑选了一些人,同时在县城举办招工考试,最后择优录取。

  有人可能会说她这样不公平,但是没办法啊,同乡知根知底,就是有优势。

  而且她挑工人也不是什么人都要的,在村里选的人,现在都是有文化的优先,手脚不勤快的绝对不要。

  能被选上,靠的是名声,这可比考试要难。

  当工人,只要四肢齐全,身体健康,人品过关,就是合格的。

  真要给她来个大学生啥的,她反而觉得浪费人才了。

  工厂的地直接买了下来。

  这事儿还是旭哥帮忙牵线的,不然林凌没有关系,凭空就想买下这么一大块地方,还真有些难度。

  工厂有点小,林凌不大满意,所以让楚义派人过来打掉重新盖。

  毕竟是工厂,要求也不高,所以很快就忙完了。

  装修,同样是楚义的工程小队承包了。

  做防水,刷大白,然后通风。

  这事儿不难,都不用出动楚义,栓子带着几个人就能搞定。

  来到鹏城后,栓子变了许多,身子壮实了,估计是楚琉陪在身边,经常给做好吃的,吃得好,又经常干活,身板能不好吗!

  应升就有点凄惨了。

  原本是一个白面小生,面孔嫩的哟,眉清目秀的,不比女孩子差,要是搁在二十年后,那起码得是校草级别的人物。

  来到鹏城大半年的时间,脸蛋以飞快的速度变粗糙,黑了起码五个度,看上去起码老了五岁。

  林凌是挺惋惜的,要是原来那模样,看着也赏心悦目啊。

  应升本人倒是挺高兴的。

  据说原先长得那么白,没少被人说娘娘腔,说他像个女孩子,现在变得“男人”了,不会被排斥,对此十分欢喜。

  林凌倍感惋惜,可惜现在的审美就是硬汉当道,那种奶油小生和花美男的款式都不受待见。

  甚至有个男演员,因为长得太奶油小生了,没有剧本愿意找他,无奈只能把自己往糙汉的方向糟蹋。

  结果吧,等他变成糙汉后,花美男横空出世,一下子变成潮流,而糙汉成为过气产品......他还是没能接到剧本。

  小馋猫食品厂热热闹闹的开业,在鹏城认识的朋友知道后,都送了花篮过来,十分支持。

  甚至还没开工生产,林凌就已经接到了订单。

  是王念玺提的,给他们单位发的节日福利。

  猪肉松很适合给家里的老人小孩吃,刘丽娜就很喜欢,王念玺发现后,才有了这个决定。

  林凌自然没有辜负她的支持,给了一个优惠价,认认真真做质检,然后才把货送了过去。

  算是开门红吧。

  后面其他人也陆续有拉订单过来。

  林凌和他们说好了,每笔订单都会给一定比例的红包。

  这不是贿赂,只是朋友之间的感谢。

  就像是销售一样。

  原本还有些介意的朋友们,听到这个比喻,顿时就觉得可以接受了。

  林凌的食品厂里,当销售的员工拿到订单后,是会有一定的提成的。

  而且销量高的工人,拿到的钱还不少。

  偶尔林凌会觉得心疼,但一想到自己赚到了更多的钱,又毫不手软地给钱了。

  如此一来,就形成了正反馈。

  工人们愿意卖力拉订单,工资赚得多,林凌也赚得更多。

  如此几乎是鹏城所有人都知道了小馋猫。

  虽然有人也纳闷过。

  名字写的是小馋猫,怎么袋子上印的是一只肥猪猪呢?

  光阴似箭,转眼又是年底。

  腊月二十八那天,发了腊八粥,林凌就给厂里的工人们放假了。

  学校也放了半天假。

  趁着这个时间,楚义开车,带着一家子出去郊游。

  林春花坐在副驾驶,林凌坐在后面,怀里抱着小宝,右边是大宝和二宝。

  小兄弟俩听说今天要出去玩,高兴得不得了,一早上就起床了。

  才开车没一会,二宝就率先睡着了。

  小宝还很精神,眼睛骨碌碌地打量着窗外的风景。

  不到半个小时,车子停了下来。

  没等林凌开口,大宝就先把二宝喊醒了。

  嗯,也没走远。

  就几公里外的一个公园。

  附近有个大学城,正好楚秀华也能赶上。

  是的,今年楚秀华已经参加高考,成功考上了鹏城的一所师范大学。

  就在附近。

  也不知道这学校是她自己报的,还是老太太推荐的。

  林凌也不在乎。

  现在小姑子周六日可以到家里住两晚,帮她带带小孩,一家子出去玩耍,和和乐乐,挺好的。

  地方到了,两个小孩交给林春花看着,小宝则是坐在婴儿车里,被安全带给捆绑了自由。

  小孩子是这样啦,就是没有人权。

  林凌和楚义则是打开后备箱,忙活了起来。

  先是支撑起帐篷,然后铺地毯,接着支开小矮桌。

  很快就收拾得有模有样了。

  林凌拿出自己准备的食物,一整个大箱子。

  有冰块,有水果茶,还有各种吃食。

  像是柠檬无骨凤爪,炸鸡翅,炸地瓜片,炸香芋片,还有软乎乎的蛋糕抱抱卷,蛋挞,香酥饼......

  弄好了,林凌才使唤楚义,让他去喊楚秀华。

  “哎,我真羡慕秀华!”

  楚义突然感慨了这么一句。

  林凌挑眉看他,“为啥?”

  “有你这么一个贴心的嫂子啊,什么活都不用她干,只需要等着吃喝就好了。”楚义语气酸溜溜的。

  林凌拍了他一下,“去你的,赶紧去!”

  这男人,居然还和小姑子吃起醋来。

  楚秀华也就这几年能松快了,等毕业后,又要找工作,又要找对象啥的,对她好点咋了!

  再说楚义一个大男人,多干点活,那是给他锻炼的机会!

  年纪轻轻的,就不想干活了,那是要养出一身懒肉的。

  她可不想有一个大肚腩的老公。

  这可不是她瞎想的。

  旭哥那帮人里面,有两个就已经是大肚腩了。

  和他们走得近的王家鹏,李锦波,现在全是大腹便便的形象,跟怀胎十月似的。

  林凌看着都觉得不舒服。

  难以想象他们洗澡时看到自己的身体,该是什么心情。

  还有他们的妻子,又是怎么能忍受的......

  “嫂子!”

  楚秀华大声喊着。

  林凌回过神,笑着上去打招呼。

  “秀华来了,快坐吧,我今天带了无骨凤爪,你等会多吃点!”

  林凌一边招呼,想起点什么,扭头对着楚义说道:“楚义,大宝二宝他们要放风筝,你快去帮忙吧!”

  小孩放风筝挺常见的,就是需要大人盯着,还需要一个人在放的初期帮忙拿着风筝。

  这个角色,非楚义莫属。

  “什么啊,叫秀华就是吃喝,我就只有干活的份儿......”

  楚义狠狠地酸了。

  这区别对待。

  到底谁才是她的男人啊!

  “你想开点!”

  “有句话说得好,能者多劳,我喊你干活,那是因为这些活离了你就不行啊!”林凌一脸诚恳,语气真挚。

  楚义一想也是。虽然感觉有哪里不对劲,但还是老老实实去干活了。

  “你就没玩腻吗?”

  一旁全程旁观的林春花发言。

  楚秀华不解地看过去。

  “你嫂子啊,特别喜欢欺负你二哥,偏偏你二哥还就喜欢被她欺负......”林春花心想,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情趣???想到这里,身子一抖,有些受不了。

  “是吗?”楚秀华看向楚义的方向。

  他正和两个小孩解释放风筝的流程,二宝不听他的,把他气得不轻,一脸生气还要耐心地讲解......嗯,挺好笑的。

  大概这就是嫂子的恶趣味?

  “秀华,期末考试成绩咋样了?”

  “还行吧。”

  楚秀华回答得很轻松。

  多亏了嫂子给她的那些习题,她遇到不懂的就问老师,经常锻炼的后果,就是她的成绩直线上升,现在也是班里的优等生了。

  “那就好,继续保持下去,以后才能找个好工作。”林春花对她的期望也就这样了。

  “娘,不说这些了。”

  林凌可不想出门游玩还要谈这些有压力的话题。

  “我带了相机,你们等会想拍照的话可以喊我!”

  林凌笑眯眯地举起自己手中的相机。

  并不是现在的款式,只是个头差不多,仗着大家对相机的了解不多,认不出什么区别,所以她很大胆地拿出来用了。

  大宝的风筝已经放起来了。

  是一条大红鲤鱼。

  和当初的花灯一模一样。

  二宝的则是一只小黄鸭,很特别,在公园里一众放风筝的小孩里,脱颖而出,吸引了不少的视线。

  林凌一边看,时不时摘取几个画面拍下来。

  “嫂子,你那个工厂,现在还要人吗?”

  楚秀华鼓起勇气开口。

  林凌看了她一眼,“要啊!”

  她没搞明白楚秀华问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她想去工厂干活?

  “你想打寒假工吗?”

  楚秀华一愣,还真没想到这个可能。

  “不是我,是我的舍友,我也不知道她从哪里知道你是开工厂的,就问我能不能去工厂打工。”

  “她家里挺穷的,选师范学校也是因为免学费,还能包分配工作。”

  楚秀华话说到这里,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她是比较希望林凌收下的。

  “你哪个舍友?”

  林凌对她的几个舍友有一点点印象,并不深。

  “是李雪,那个黑黑瘦瘦的,她家里有六个孩子,她是二女儿,她大姐读完小学就去打工给她大哥挣学费了,她成绩比较好,又有政策的各项福利支持,所以才能读大学。”hΤTpS://WWω.sndswx.com/

  “她底下的两个妹妹,读完初中就去打工挣钱了,说是要给家里盖房子......”

  楚秀华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她家里虽然孩子也多,但从来没亏欠她,更没有提出过牺牲她一个,成全哥哥们的事。

  知道李雪的情况后,她心里很是同情,但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帮忙问一下嫂子了。

  “是她啊!”

  林凌想起来了。

  那个女孩子她有印象。

  成绩确实很好,高考成绩是县城第二名。

  第一名是一个教师家庭的女孩子,父母都是老师,从小就被严格培养,精心养育的,得到第一名并不出奇。

  而李雪在这种环境下,还能努力追赶上去,超越其他条件比她好的人,真的是很努力了。

  林凌曾经去找楚秀华的时候,看到过李雪在学校操场跑步,原因是她身体太弱,体育考试不合格,所以她很努力的练习,还在腿上绑了沙包。

  “可以啊!”

  “回头你把她带到家里吧。”

  说完,林凌打量了楚秀华一眼。

  “要不你也去吧?”

  “就当是实习了!”

  ......

  “啊?”

  “我得想想。”楚秀华挠了挠脑袋,倒也不是不愿意,就是有点突然。她得想想自己寒假还有什么安排。

  林春花一巴掌糊过去,“有什么好想的,难得你嫂子松口,你和你同学一起去,跟人家好好学习!”

  “那,那好吧!”

  楚秀华妥协了。

  反正寒假作业也不多,轻松就能写完了。

  “你就偷着乐吧,你嫂子的工厂,现在进厂都要考试才行的。”林春花不屑地哼了一下。

  “那我这算是走了后门?”楚秀华摸了摸鼻子,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能当上关系户。

  这感觉,还蛮爽的!

  “你们都是县城的,到时候就在县城的工厂干活得了,也方便回家。”林凌很快就想好了。

  按理说鹏城的工厂更先进,能学到的更多,但两个女孩子嘛,如果单独留在鹏城,家里人肯定会担心。

  还是放在县城好,熟悉的地方,下班还能回家吃饭。

  “嫂子你真好!”楚秀华一把将她抱住,亲热地道谢。

  走过来的楚义看到这一幕,心情顿时不爽了。

  “干什么呢!”

  “别乱抱啊!”

  “世风日下,有伤风俗!”

  说完自己抱住林凌,眼神警惕地盯着楚秀华。

  楚秀华:......

  “我就是和嫂子抱一下,女孩子之间搂搂抱抱很正常的,哥你至于吗?”

  楚义一脸不屑:“至于!”

  他早就看小妹不爽了。

  老是粘着他媳妇,她媳妇去工厂要跟着,去菜市场买菜要跟着,厨房里做菜还跟着......那到底是谁媳妇啊!

  “真小气!我以后也会有对象的,到时候我也有人抱。”楚秀华冲他做了个鬼脸。

  楚义:“那再好不过,你赶紧,争取过年带回家。”

  “说什么呢!”

  林春花听到这里,站起来给了他一个爆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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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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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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