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首富天王笔趣阁>第六章 12万港币启动资金到手!
  贾和风闻言便立马去见报社老板。

  胡仙正好结束会议,于是在办公室里直接接见了贾和风。

  《星岛日报》最近一年才在股市上市,为了提振股价,拉高《星岛日报》的市值,胡仙一方面想办法提高报纸的销量,另一方面则是在东南亚地区开设分报纸。

  不过香港地区报业竞争压力很大,《星岛日报》即便是作为一家老牌报纸,也同样面临着各种竞争。

  “老板,有人来我们公司投稿,我看了之后,发现这部小说十分精彩,一点也不输于金庸的武侠小说,而且在题材方面更是令人耳目一新,属于仙侠类小说!我认为这部小说会大火特火,风靡全港!!!”贾和风极力吹捧。

  胡仙听了这话,不由感到好奇。

  “小说书稿在哪,我马上读一下,看看究竟是否如你所说的那样!”胡仙心中惊讶,不由感到好奇。

  “书稿还在作者手上,而他现在正在我的办公室等候消息。只不过……”贾和风一顿,苦笑道,“老板,他提了两个非常苛刻的要求。一个是千字200港币,一个是要先拿整本书一半的稿费!”

  胡仙闻言,顿时蹙起眉头。

  贾和风见状,赶紧道:“老板,这部小说绝对是经典之作,非常难得,我们千万不能错失这部佳作!我觉得可以答应他的要求,不然他马上就要前往《东方日报》或《明报》投稿了!”

  “好的,我明白了,现在就带我去你办公室!”胡仙微微颔首说道,雷厉风行,立即站了起来,准备动身。

  “好的,老板。”

  贾和风应了一声,便带着胡仙来到了他的办公室。

  没过一会儿,张俊便看到一个中年妇女和贾和风从门外走了进来,心知这个中年妇女应该就是报业女王胡仙。

  胡仙一进办公室就注意到了张俊,因为他实在是长得非常年轻非常帅,又是187cm的大高个,一度让阿姨有种想要包养小弟弟的冲动。

  胡仙拿眼看了一眼贾和风,眼神中带着疑惑,这个人就是小说作者?你没搞错吧?这么年轻?

  贾和风苦笑了一声,谁能想到张俊会这么年轻啊!

  “老板,这位就是小说《诛仙》的作者,别看他年纪轻轻,却是毕业于美国南加州大学导演系的高材生!”贾和风给胡仙介绍道。

  “哦~”

  胡仙顿时诧异,不觉对张俊感到更加好奇。

  张俊这时站了起来,面露微笑,伸手跟胡仙儿握手,道:“你好,胡女士,今天很荣幸能够与你见面!”

  胡仙的家族很厉害,其父胡文虎是南洋华侨企业家、报业家、慈善家,乃“万金油大王“和“报业大王”,更是在抗战时期就有“东南亚华侨首富之称”。只不过他去世之后,胡家家道中落。

  “你好,张先生,我也十分荣幸能够跟你这样杰出的年轻人见面!”胡仙跟张俊打招呼道,一边打量着对方。

  贾和风走到张俊身边,开口道:“张先生,我老板原则上已经同意你的要求了,不过在此之前还是要先看一下小说。”

  “好的,没问题!”

  说罢,张俊便将书稿拿了出来,递给胡仙。

  胡仙接过书稿,笑着对张俊说道:“我听贾和风编辑说,你的这部小说写得非常棒,堪称经典之作,我可是迫不及待的想要一观究竟!”

  张俊笑了笑,道:“贾编辑谬赞了,不过《诛仙》这部小说应该不会让你感到失望!”

  “希望如此!”胡仙也笑了笑,翻开书稿,仔细阅读起来。

  十来分钟,胡仙便阅读完毕。

  她抬起头,就直接对贾和风说道:“去拟份合同,就按照张先生说的办!”

  胡仙看完,心中不禁对《诛仙》这部小说拍案叫绝。

  因此二话不说,便立即叫贾和风去拟合同,赶紧把这部小说签下来,以免横生变故!

  《星岛日报》的销量能否提高,可能要看《诛仙》这部小说了。

  “张先生不愧是青年才俊,年纪轻轻就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小说!《诛仙》一出,谁与争锋!势必要横扫香港诸多小说!”胡仙面带和煦笑意看向张俊,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

  张俊谦虚道:“胡女士过誉了,在金庸、倪匡等前辈面前,我可不敢放肆。”

  胡仙自然是知道张俊不能跟他们相比,不过张俊的潜力非常大,值得《星岛日报》拉拢,捡好话说,反正不费钱。

  “张先生,《诛仙》这本书你有多少存稿了?”胡仙询问道。

  “我最近忙着拍电影,没多少时间写书,所以除了手上这份书稿,也就没有什么存稿了。不过你别担心,我写书的速度很快!”

  “能有多快?”

  “我听说倪匡一小时写4500多字,我比他强一点点。5000字吧,再多的话,我的手就要抽筋了。”

  胡仙听完这话,登时一惊。

  旋即,胡仙的目光不由看向张俊的手,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修长白皙,骨节分明,简直比女人的手还要漂亮。ΗtτPS://Www.sndswx.com/

  胡仙差点心生嫉妒。

  等等,胡仙忽然想到,自己首先不是应该因为张俊写书的速度超过倪匡而震惊吗?怎么会去想别人的手长成什么样子?

  胡仙老脸一红,怪只怪张俊长得太俊了,让老阿姨都心旌摇曳!

  “你写书的速度既然这么快,那我就放心了!不过,速度快归快,但你也要保证质量!”胡仙道。

  “你放心,整本小说都印在我脑中,主要是我的手跟不上我的思维,不然其实还可以更快。如果有一台计算机就好了,我一个小时能写八九千字!”张俊说完之后,叹了口气,似乎还颇为可惜。

  胡仙微微一愣,差点无语了。计算机这个东西,她也是知道的,动不动就几十或上百万美元一台,一些大型计算机甚至数千万美元一台。你居然想拿计算机来打字写小说,怕不是得了妄想症吧……

  而张俊此刻不禁想到了个人电脑的开创者苹果公司,等这家公司成立的时候一定要去投资一下,至少要拿下40%的股份。当然了,微软也不能放过,到时候顺道一起投了。

  贾和风这时带着一份合同走了过来,内容大致就是之前谈好的,张俊仔细看了一下,觉得没什么毛病,便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胡仙随后吩咐财务让张俊领了12万港币的稿费,最后在离开时,说道:“张先生,一周之后,也就是8月1号,《星岛日报》将开始连载《诛仙》,请你注意关注。”

  “好的!”

  张俊点头应道,也约定了每周来报社一趟送一次稿件。

  离开《星岛日报》大楼之后,张俊拿着支票,便直接前往了汇丰银行,将钱兑换到自己的银行卡里面。

  看到存折卡上的一长串数字,张俊忍不住挥动拳头,兴奋的不能自己!

  有钱了,可以拍电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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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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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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