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香港电影还是有可取之处。
张俊感觉自己还是可以从中有学到很多东西,就是人比较累。
而《诛仙》这本书,张俊已经写了六七万字,已经足够发表了。
晚上,张俊继续回到书桌前写书。
张正豪这时抽着根烟,朝张俊走来。
“你的小说也已经写了六七万字了,你有没有想好要去哪家报纸发表?”
张俊道:“有几个备选,具体还不能确定,我要跟他们谈一下条件才能做决定。”
张正豪点点头,随即却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我觉得还是把小说发表到《明报》比较好,因为《明报》的知名度高,发行量大,是文人墨客的首选,很多撰稿者都以在《明报》上发表文章而骄傲!”
张俊听完张正豪的这个建议,立马摇头。
开玩笑,一个新人作家去《明报》发表小说,还能搞到大钱?金庸要是不把稿酬压的死死的,张俊都敢把名字改了,改成“张不俊”!
“就你还挑!有多少人想去《明报》发表作品,人家金庸都还看不上呢!”张正豪摇头道,有些无语,“倪匡比你有才华吧,不也在《明报》上面连载小说。”
相比于金钱,张正豪更看重名气,其实就是望子成龙,要是自个的儿子能在《明报》上发表小说,他就会觉得特有面子。
可是张俊不这么看,他更重实际利益。
《明报》有什么好的,我张不俊今日不信这个邪……
不去《明报》,就是不去《明报》。
咱小说到哪个报纸都能火!
坐在一旁的老妈看到爷俩争论来争论去,顿时哭笑不得,“我说你们俩有什么好争的,书稿还没送出去审核,你们倒是先讨论起来,万一人家看不上呢?”
“妈呀,你还是我亲妈吗?你儿子才华横溢,妙笔生花,写的《诛仙》那么精彩,你就没看出来?!”张俊不由翻了一下白眼。
“好好好,妈错了,你写的小说,所有报纸都要抢着要!”杨秋像安慰小孩一样安慰张俊,声音温柔慈祥,张俊差点回忆起小时候,妈妈拿着一根雪糕哄他一样。
张俊顿时有些郁闷。
“我明天先去一趟《星岛日报》和《东方日报》吧,这两家报纸给钱还是很大方的。”张俊决定道。
搞钱才是最重要的,名声又不能当饭吃。
张正豪闻言,“哼”了一声,没再说话,心想,小崽子翅膀硬了,现在都不听老爸的话了。
……
第二天一大早,张俊首先便带着书稿前往《星岛日报》,寻求发表。
《星岛日报》的老板报业女王胡仙还是很有创业斗志的,一心要把《星岛日报》发展壮大,如果《诛仙》能对报纸的名声和销量起到很大的作用,那么想来报业女王应该不会太吝啬钱财。
至于《东方日报》则是备选,因为这家报纸老板的社会背景比较复杂。
没多久,张俊来到了《星岛日报》的大楼外。
随后张俊在报社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见到了专门负责小说审核的编辑贾和风。
“你好,年轻人,没想到你这么年轻就开始写小说了!”贾和风有些诧异道。
“还行吧,而且我都已经大学毕业了。”张俊淡淡一笑,道。
贾和风:“看不出来,你多大了啊,这么早就大学毕业了!”
“今年20岁了,我可能比较聪明吧,从小学开始就经常跳级,毕竟那些东西学起来实在是太简单了。”张俊又淡淡道,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贾和风嘴角微微抽动,不由好奇的问道:“那你是哪所大学毕业的。”
“美国南加州大学毕业。”
“我知道这所学校,是美国名牌大学!”
“这所大学还行吧,要不是我爸是导演,想要让我子承父业,我可能会去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又或者是哈佛大学……你知道,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展,将来谁掌握了先进的科学技术,谁就是老大!”张俊一说到科技,顿时侃侃而谈,眼睛放光,心里好似有一种渴望——我要做乔布斯,我要做比尔·盖茨,我要做埃隆·马斯克!
贾和风感觉对面这小子是在装逼,嘴角忍不住再次抽搐。
“咳咳,那个…你把小说带来了吧?我先阅读一下你的大作。”贾和风连忙打断张俊,生怕他再这么说下去,没完没了。
“大作不敢当,”张俊谦虚道,“不过应该能够入得了你的法眼。”
“……”贾和风微微愕然,他还没见过这么自信的年轻人。
接过张俊递过来的书稿,贾和风当即仔细阅读起来。
不看不要紧,一看贾和风就震惊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光是这开头,贾和风忽然感觉到一股莫名的气息扑面而来,让他有种压抑感。随后的正文,文笔优美,故事生动,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鲜明,构建了一个独具魅力,引人入胜的东方仙侠传奇架空世界。
经典之作啊!!!
贾和风心里震惊万分,这个年轻人真是厉害的有点过分哦!贾和风不由抬头去看他,想好好看清楚这个天才少年,却见他此刻哈欠连天,差点在沙发上睡着了。
这副尊荣与贾和风印象中的天才模样简直相差甚远。
“编辑大哥,小说你看完了,感觉写的怎么样?”张俊看到贾和风已经将书稿合上,便开口询问道。
“嗯,写的不错,可以说,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贾和风忍不住点头称赞。
“那你们报纸是愿意连载这部小说咯?”
“没错,我们《星岛日报》非常愿意连载这部《诛仙》小说!”
张俊笑着点点头,“嗯,可以。不过你们能给我什么条件,如果条件太差的话,那我就去找《东方日报》或者《明报》。”
贾和风闻言,不禁暗骂这小子不当人子,这么直接的么。
“你放心,我们《星岛日报》的条件一定会是最好的!”顿了顿,贾和风随后喊出“千字100港币”的价码。
“才这么点么……”
张俊撇撇嘴,说的千字100港币好像很高似的。
“千字250,不然我去另外一家报社。”
“小兄弟,千字100港币已经很高了,从来还没有哪个新人能拿这么高!”
“那是因为你们没有遇到我!”张俊收起书稿,做出一副准备离开的样子。
贾和风连忙拦住张俊:“先别走嘛,我们再商量一下。这么吧,千字150,这总行了吧。”
“千字150还是太少了,不行!我这边也退让一步,我要千字200。这本《诛仙》总共大概会有120万字,稿费是24万港币。我希望先拿到一半的稿费。”
贾和风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千字200港币就不说了,是个高价,但也不是不能接受,关键是居然还要先一次性拿到一半的稿费,而这已经不是贾和风能够决定的了。hΤTpS://WWω.sndswx.com/
“主编和老板今天都在报社,你稍等一下,我先去请示一下老板,毕竟你提的条件有点苛刻。”
张俊笑道:“行,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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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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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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