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落网之物>第2章 黑钻王冠
  我喜欢走在大街上人少的地方,漫无目的的,好似遵从千百年所遗留的习性漫无目的的寻找,在无人的街角数着脚步跳跃步伐实现永无结果的等待。

  最喜欢的街角,最喜欢光顾的小店,像是遵循因为喜欢而形成的的奇怪癖好,这样的巧合使我频频光顾这里。这里像是喧哗的闹市中唯一安静的一隅,也许正是在这样的繁华的驱使下,我才越加的喜欢这个小小的街角。

  手里是一时兴起买下的黑钻皇冠吊饰,依旧是数着脚下色彩斑斓的石砖跳跃着的步伐,却差强人意的被意外打乱了节奏。

  从没想过在这样的街角会有这样的相遇,也不曾想过会意外的撞上完全无辜的行人,而我那值得我高兴的跳跃着步伐的小礼物,也早在这一撞下脱离它本该存在的轨道。

  玛丽皇后如果因为在无意间被路人轻轻一撞而丢失她的皇冠或许会感慨至泪流,可惜我只是万千平凡人之一,而我丢的也只是一时喜欢的普通挂饰而已。

  或许人们因为生活而拥有太多感慨,而我的感慨明显多于生活。

  这样愚钝的性格,总是会引发或多或少的错过与慢镜头似的短歌。

  与之对应的,我用更慢半拍的动作才发现“路人”长长的刘海下是明亮的好似桂冠上的黑钻般深邃的眼眸。

  男生的话,最美好的形容词是什么呢?

  或许是受我的天马行空而困扰,更多的是不明所以的表情。

  他看着我愣了愣,然后突然笑开了,清秀的脸上不着痕迹,我顺着他指给我看的地方着实的眯了眯眼,这才发现本该属于我的黑钻皇冠在他的外套上散发着更加耀眼的光芒彰显着与其主人的适合。

  “一样的?”

  他认真的点了点头。将本属于我的那一份还给了我。

  对此我无话可说,街角的小店想必不是因为我这唯一的顾客而存活至今的,生产商也不会同样的商品只生产一个。

  所谓的巧合,大概就是带着同样的黑钻皇冠的他无意间被同样拿着一样的黑钻皇冠的路人撞到吧。

  我愣愣的看着被我撞到的路人起身给了我一个清爽的笑,呆呆的停顿了数秒,也许巧合会衍生所谓生活中的不可能,而能成为世界中少数中彩票的碌碌无为者,或许对我这样运气极差的渺小人物而言可以媲美奇迹。

  我一直认为,简单的笑容才是最美好的,而叫朝日的他的笑容,是纯粹而干净的更甚者。

  像是惯性的相识,戏剧性的每天都会在相同的街角相遇的连尴尬的麻烦都无需再整合。

  从没想过狗血的言情剧会突然有一天在我那安静的街角上演类似于罗曼蒂克的邂逅桥段,直到类似的事发生并持续有几周之久,我才真切的理解巧合这种一半是玩笑,一半是恶作剧的东西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每次离开店里低头数到27步,总能看到他那双刷的很白的红白运动鞋。

  这样好似魔法般的相遇让我这个除了发呆还是发呆的脑袋都不禁考虑惯性与巧合甚至是关于地球引力有关的一切东西,简单的想,我们之间并没有专门用来拉近距离走到同一点的细绳,相较对于数学和物理这类只要是看到有关数字的学科便眩晕的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我,实在想不通我那没有逻辑的应景几跳怎么会引发如此惨烈的结果。

  简单的测试什么的,往往都会得到更加不一样的结果。

  每每看到有人费尽心思的去证明什么的时候,总要笑着说着他们的愚蠢,而自己也正是做着类似的愚蠢的事为了去否定什么。

  让人头晕的小学数学里有写,这是与证明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反证法。

  一个人正当自作聪明的去改变习性另有所图时,得到的一般会是与之相反的让人麻木的逆反应。

  意有所图的我这样决定了,并反复的告诉自己,十分钟,只晚走十分钟。

  所以我讨厌所谓巧合,我因为看上一直黑色的皇冠自动铅笔而推迟了更长的时间,结果本来的十分钟被我临时变更为二十分钟。让我尤其乍舌的应该时候来的巧合了,相对与我的晚些离开,再次看到朝日时的心情复杂的已经不能用复杂这个词来形容。

  如果尴尬这个词能形容我的心情的话,那当时再次看到朝日的时候,我的想法已经可以对比至往生成佛。

  二十分钟,提前或是延后,最后只是让相对的时间停止不改变而已。

  互相寒暄过,问后才晓得,只是单方面的提前或是延后事件只是枉然,我怎么可能算到对方也抱着同样的想法提前到了这个必经之所?

  只是在几周前的那偶然一撞后,条件反射般的注意到从来都未曾注意到的总是相遇的人而已,这样简单的事我到最后才晓得,我只是要离开街角,而他恰巧要前往。

  曾经嬉笑的想,这样长年累月的相遇在同一个地方,没有撞到头破血流或是撞到知觉麻木真算是一个奇迹了。

  轻描淡写的笑,我叫林寂晓,他叫凌朝日。

  同样喜欢街角的小店,在某年某月末日狠狠地撞了一次后,理所当然的成了朋友。

  生活依旧冷淡的好似白开水,不管咽几口都是淡然无味。

  孤僻如我,日子依旧是不问世事的庸庸碌碌的过。

  除了知道同一个小区里有一个叫朝日的同伴,学习之余便是每周四天都一起埋进街角的小店里沉浸于寂寞,便对这里一无所知。

  相对于每次的不期而遇,稍微熟悉的我们会有意无意的互相约好到街角的小店,不管是文具或是饰品,我们意外的保持了一致的步调,爱好,审美观,这些相似减少了很多平时与朋友之间的争吵。

  曾经被这样的评论过,林寂晓,是个怪胎。

  这样什么都有些怪异的我,也是在那段日里养成了疯狂收集皇冠饰品的习惯,最喜欢的,依旧是那有一抹幽冥之感的黑钻皇冠。

  我的变化也只是每次一起去小店时有意无意的换下满是颜料或油渍的灰色毛衣,在街角多停留几秒等待朝日出现。

  或许一旦相似的生命体出现,就意味着相同的选择。

  曾经看过类似的文章,越是自己没有的东西越是吸引自己向往,故事中,那些悲伤地帝王无疑的被他们身边的一抹抹清朗的光吸引,因为喜欢而向往。

  朝日本身并不像他的名字般明亮,但他却有他本身独有的特色。

  他经常笑的很淡然,像是夕阳余晖般的温暖。

  不得不承认的是,这样怪癖的我很喜欢朝日的笑容,相对我没有的,那些爽朗的笑容就好似黑钻皇冠的光芒让人不禁神往,那些不曾拥有的清淡色彩与宁静对我总是有着无限的吸引力。

  生活中伴随着类似恶作剧般的缘分,有些写进了月老的因缘侧传为美谈,而有些,注定简单的不值一提,甚至会因其中的恶趣味而慢慢腐烂。

  一直觉得其实生活只是上帝的一场游戏,作为渺小的人偶,我能做的,大概只有悄悄地告诉他老人家其实他真的是全世界最最找抽的人。

  创造了那么多的偶然与巧合,为什么其中的必然永远看起来如此薄若,即使有理由也是如此不堪呢?

  最让我不满的,或许就是我吐槽了那么多,而他却从来没有回应过一次。

  原来,生活就是巧合的恶作剧集合体。

  像是应验了这句话般,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睡过头。

  在面临有生以来第一次迟到的危机下,我毅然决定走一条我以前从来没走过的近路。与此同时,我站在不知道是南是北的交叉口一脸茫然的看着最靠近自己的一棵小树发起呆来。

  我想:这大概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觉,早知如此还不如卯足劲去挑战自己的脚力,估计现在给我一天时间我都找不回原来的路了。

  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突然听到宛如天神救世般的声音从天而降。

  他说:寂晓,很急么?我载你吧。

  我回头,看到朝日的时候不禁像是走丢了许久的孩子突然见了妈般感激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看得朝日哭笑不得。

  我想伟大的背影就是相当于朝日骑车时的背影相似的东西。

  因为朝日的关系,我化险为夷的逃离了迟到的魔爪,同时免遭了一次训导主任吐沫横飞的亲切接待。为此我献殷勤般的对他挥挥手说再见,并给他了一个我自认为是有生以来最灿烂的笑脸。我估计我当时的笑容一定很难看,朝日他一定是看到了我的蛀牙,因为我第一次看到他不再是淡然的笑,像是看到什么可笑的东西后情不自禁的笑,我也是第一次看到他笑出牙齿,整齐而洁白。

  从那次以后的每天放学,我都能看到朝日在学校附近的地方等我,依旧是那辆蓝色的自行车,一改淡然的脸,换而则是很爽朗的笑。

  我和朝日也从同伴变成了佷要好的朋友,并且友情日益丰厚,不过,令我身边的朋友惊奇地,我们除了是朋友还是朋友,没有任何进展,用他们的话讲,这么罗曼蒂克的开端却有这样煞风景的结局,实在让人嗟叹。

  我的答案却是一个狗血的开端换一个清静的安稳结局却是不幸中的万幸。

  像是情人或是别的什么,对我来说或许只是书面上的荷尔蒙过高升华到超越理性般的文字的释义,可以的话,朋友这词在早期也不过是类似浮云的不真实物质。

  朋友之初,就是共同的爱好与理解的救助。

  如果说是走狗屎运的话,突然觉得自己最近踩狗屎的几率也太频繁了点。

  我收到一封信,最大的问题在于它没有署名却好死不死的是一封情书。

  同桌略有感慨的说我长大了,一边还不顾我感受的顾影自怜般问着自己该怎么办。

  他的这番话把我恶心到不行,用膝盖想也知道是恶作剧。

  虽然自尊心作祟,我曾经小心的暗示过朝日,不过不巧的是他一点反应也没有。看样子也不像是他的所作所为。

  作为此次事件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我无奈的边想着膝盖是多余的,边对始作俑者进行惨无人道的内心诅咒,像是看到井盖时会条件反射的诅咒对方掉进井里,一边还要祈祷着如果信是朝日写得这些诅咒千万不要应验。

  我有时在发着宇宙般空无一物的呆梦时,就会情不自禁的考虑,这样莫名其妙的变故是巧合还是我本身变得奇怪了呢?

  朝日,朝日。那段日子我满脑子都是这个名字,以外的觉得难熬,于是我养成了每到放学便疯狂往外跑的习惯,因为直到看到他,我才能安下心来舒展我那说不清理还乱的心情。

  大概,任谁莫名其妙的连续一周每天都收到同一笔法的信后,都会突然觉得背脊一阵巨寒的想逃吧。

  在我还没明白这件事的根本原因时,我又收到了另一封信,无署名,依旧是一样的字体。

  自此我暗暗下了个念头,一定要看看朝日的字。

  为此,当天放学后遇到朝日,我就向他借了一本参考书,对此更让我郁闷的是他借给我的书里没写一个字,甚至没有名字。

  显然他借了本新的不能在再新的书给我。

  不晓得这样的结果是应该庆幸还是该苦笑,我从打定主意起便想过千百种理由与结果,在想过失败可能会因为并不是很要好而不想借给我或是可以借给我却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之类的理由后,我甚至还故意带了我全部的家当准备买单,可是我千算万算算不到像朝日这样的优等生借给我的书里会连一个字都没有。

  我闭着眼睛夸张的深呼了一口气,在我那昏暗的书桌前我满心沉重将台灯的灯光打亮。

  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为此我又做了个决定,把这本书看完然后再去借一本,一定要看到朝日的字。在此期间我又收到了两封信,不过因为我全身精力都用在了看书上就没再怎么注意,直道那本厚厚的书被我熬过几个不眠夜终结后,我顶着黑眼圈再次找到了朝日。

  就这样,我向朝日借了第二本书,不幸的是依旧没有任何字在上面。我很失望也很奇怪,然后不自禁的笑,难道他都不看书的么?

  我向同学打听朝日的事,同学露出了一个很吃惊的表情,随后说出一大堆很花痴的话,像是学习很好,是校草什么的,不过这些对我的问题一点帮助都没有,我现在最想知道的只有朝日的字是什么样的。

  在我收到第八封无署名的信时,我向朝日借了第三本书,依旧是全新的。我有些焦躁了,但还是安下心来看完了所有的书,不过这些平静只是持续到我收到第九封信为止。

  我郁闷到极点,随手将那封信拍在桌上,同桌对此看着我半晌都说不出话来,最后半开玩笑的说道真是人不可貌相。

  回家的路上,我有意的告诉朝日我收到九封信的事,朝日只是恩了一声,对此我无语的想,看样子真不是他写的了。

  不知道是不是物极必反,我在如此低沉的时期学习成绩却上升的让所有人乍舌,对此的秘诀只有纠结如此之久的我自己清楚,朝日的那两本书显然是考试必备的精品。

  一个礼拜后,我意外的发现自己的书桌上有一个闪亮的不能在闪亮的粉红色信封,我能感觉我的脸色立即因为它变成了猪肝色,丢脸程度可以说是好似只穿了内衣奔跑在雪地里一样。迅雷不及的将信塞进书包,狠狠地喘了一口气。

  或许平静中总是隐藏着不可思议的易爆物,无时无刻不忘突然跳出视线并给我重重的一击。越是放松警惕,背后的打击越是惊人。在我幸存后的时间之余,我意外的变得坦然起来。

  恶作剧的忍耐极限,此时唯一的想法就是找出恶作剧的人平静的暴打他一顿。

  在同一天的下午,我向朝日借了第四本书。

  与往常不同的,里面夹了一个信封。

  素色的信封,干净的没有一丝污垢。

  突然意识到什么,我伸手从书包里掏出第十封信,认认真真的对比起来。

  令我失望的是,这些字简直是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可爱圆滑的字体与工整大气的楷书,这样明显的不能再明显的基本差别是每个字都狠狠的刺痛我的眼球。

  大概是上帝开玩笑开得太过火了,或者最近这段时间我的智商突然倒退为负的缘故,这么简单的事直到现在我才突然搞明白。

  这次真的被那个名叫上帝的混蛋耍了一次。

  朝日的信简单的让人摸不到头脑。

  “覆水刻舟为蒹葭,弄影成双孤不嫁。几时捡石泪香玉,偏城一隅候佳期。”

  “看着你在街角蹦蹦跳跳,莫名的觉得感动,直到那次撞到我,我才发现,缘分的确很奇妙。”

  如果用来形容青葱岁月的美好形容词是年少风华,那用来形容正值青春的愚笨与无知最美的形容无外乎“懵懂”了。

  在看到朝日的信之后,这是我想到的最好的形容词来形容自己此时的心情。

  认识朝日以来第一次觉得作为优等生的他与我的区别,我只是普通的成绩一般般的高中生,对于诗歌颂词理解能力实在有限,可是诗经中那些耳熟能详的词句,想必即使是蠢材也看的明晓。

  风华正茂树醇阴,几年不肖适收期。

  没有继续纠结下去,然后拿起另一封信,暗自下定决心找机会一定要恶整这个家伙一顿。

  同学?星期日上午十点?游乐园?

  奇怪,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名?

  心理咯噔的一声,突然想起远在初中时同学中很要好的一个朋友就叫名。没记错的话,我好像暗恋过他。

  上帝伯伯,您真是闲的不整死我不罢休啊。

  第二天,当我见到朝日的时候,心情复杂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说朝日,星期日我去赴约,朝日笑笑,说好。

  这一个礼拜我总躲着朝日,我会故意绕道先跑回家,或借故说因为很忙所以让他先回家。

  朝日也依旧是笑,但那笑容在几天后终于变得有些苍白,莫名其妙的觉得伤感起来,这个时候我是不是又该拉出上帝伯伯来晒一晒了,或者说,现在的我纯粹是吐槽无力了吧。hΤTpS://WWω.sndswx.com/

  星期日,我遵照约定来到了游乐园,名还是老样子,笑起来很灿烂,不得不承认,他笑得比朝日好看的多,每次笑的时候都会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举着冰欺凌,我们像小孩子似的在游乐场里飞上飞下。

  玩完所有的设备,太阳已经落山了,我们并肩坐在凉椅上,高兴地大喘着气。

  突然记起朝日了,我想起朝日每天都在校门外等我的情形,想起他的笑容,心中不禁一阵失落。或许,该到此为止了吧。

  认真的盯着名的眼睛,用无比认真的口吻说道:我们,做一辈子朋友吧。

  名的眼睛里立即存满了水,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我急忙跳起来,你你你,你别哭。

  名:我就知道,是朝日吧,我们学校比你们学校早一个小时下课,可他每天都去等你,太狡猾了。

  一小时?

  突然每天等在学校门口朝日的影子和第一次见面时那个爽朗的笑容重合了,我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名,我先走了!

  五

  我匆忙的跑回家,拿起那串黑钻皇冠就向朝日家里跑去,我记得朝日的家是在小区的另一面,他曾经告诉过我,他家在四幢的507,一定要趁还不算太晚的情况下找到他。

  来到他家门下,我大声的喊着朝日的名字,想,朝日,朝日,你等我啊,我来了。

  这时从窗户里伸出一个头,却不是朝日。

  是朝日的同学么?他不在家。我转身向回走,在人潮拥挤的街道中,突然三年没头没脑的一个劲的向前跑。

  朝日,你到底到哪里去了?

  这时我突然想到了街角的小店。

  在小店里一阵乱找,最后失望的发现他根本不在这里。

  我底下头,心里一阵失落,果然,还是晚了。

  突然一个挂坠从我的头顶垂下来,在我眼前来回的晃动,是黑钻皇冠!

  “朝日!”

  抬头,朝日依旧穿着白衬衫,然后一脸爽朗的对我笑,“晓,你迟到了哦。”

  我感动的一塌糊涂,拉着他的袖子不肯放手,看着涕泪纵横的我朝日无奈的笑笑,从背后拿出一个很大黑钻皇冠,戴在了我的头上。

  黑钻皇冠,或许是只有玛丽皇后一样高贵富有的人才能拥有吧,不过必知不觉中,我在我那弱小的生活中因为那些只属于我的奇迹拥有了只属于我的黑钻皇冠,朝日花费几个月亲手做的黑钻皇冠,无疑的,在我的生活中是无法比拟的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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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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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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