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宾乘车送朱宝艺回旺角。
旺角的街道,灯红酒绿,夜晚与白天一样喧嚣。
牙医、菜市、商铺的店门关闭,酒吧,夜总会,浴场,三温暖的灯牌却再亮起。
苗顺义开着车。
“宾哥,有辆皇冠一直跟着。”他眼神频频瞄向后视镜,单手开车,单手伸进腰间枪袋。
“把车停在银河夜总会。”张国宾笑道:“朱小姐,有没有兴趣去喝一杯?”
朱宝艺又怎么会不懂眼前的情况?
张先生与其说是邀请她喝酒,不如说,是要保证她的安全。
她脸色露出一分畏惧,将白色线衣提高,把脸羞怯怯的藏在衣领,点点头。
“吱啦。”平治车停在银河夜总会门口,泊车小弟立即在板凳上站起身,拍拍两个烂仔的肩膀,带着烂仔匆忙迎上前:“是大佬的车!”蜀南文学
“大佬,晚上好。”泊车小弟拉开车门,带着人鞠躬欢迎。张国宾迈步下车,转身搭住朱宝艺的手,牵朱小姐下车。
“大嫂好。”小弟们又再度鞠躬,乖巧喊人。
朱宝艺不知是害怕,还是点样,没有否认,甚至都有些习惯了。
张国宾轻轻拍拍她肩头,顺时揽住她的肩膀,扭头对东莞苗说道:“你负责处理一下,有事找我。”
“放心,宾哥。”夜色下,东莞苗合拢起衬衫,守在车前。
张国宾便揽着朱宝艺的肩膀,二人一同进入夜场,几名马仔分开人流,在前方引路,让开一个空间供大佬进场。
张国宾带着朱宝艺在夜总会正中间,一个宽大的沙发区坐下,独自一人翘起二郎腿,抬手接过马仔递来的一支雪茄。
看场头目掏出火机,啪嗒点着给大佬递火,张国宾歪过脑袋,轻啜两口,一闪一暗的雪茄烟头在场子里异常夺目。
二十几个马仔围成一圈正在跟大佬打招呼。
大佬却提前说道:“你叫咸水是吧?”
“大佬,是我。”咸水穿着夜场经理西装,收回火机,赔着笑。
“一杯威士忌,一杯莫吉托。”张国宾交代一声,酒刚刚奉上桌,一位西装马仔便穿过人群,特意找到张国宾的桌子,绕到沙发后面,俯身附耳道:“宾哥,人抓到了。”
张国宾点点头。
“朱小姐,你先一个人喝两杯,放心,你是带来的客人,油尖旺的场子没人敢骚扰你。”他站起身,交待一句:“看着点。”
他便叼着雪茄,穿着黑色西装,迈步离开酒桌。
朱宝艺卷缩在长沙发的一脚,望着他背影,手中捏着酒杯,浅浅饮下一口,漂亮的喉结不断鼓动。
张国宾在两个人的带领下,穿过张张酒桌,绕过厨房,推开夜总会后门。
“嘭!”
夜总会,
后门外,一条小巷内。
一名马仔扬起棍子,狠狠朝某人一砸,一棍就将人影砸翻。
满脸伤痕,混身淤青的人影撞倒一个垃圾桶,连人带桶一起翻倒在地。
“停手!”
张国宾走出阴影,抬手喊道。
“宾哥。”
“宾哥。”
一众马仔们纷纷住手,拎着棍子让开一条道,鞠躬点头,
东莞苗靠在墙角,叼着支烟,单脚垫着墙壁,见到宾哥出场顺手抛掉烟头,走到宾哥身边附耳说道:“宾哥。”
“是辣姜!”
“喔!”
“辣姜?”
张国宾面露思索,旋即恍然大悟。
他上下打量着眼前狼狈的光头佬一番,一时间真认不出对方。
别误会,不是变帅,是被打太惨,鼻青脸肿的看不清人样。
“辣姜,你怎么混成这样了?”
“你过档去跟道友辉,不是混得还可以吗?据说一个人管三条街人模狗样的,怎么现在被揍的连你妈都不认识你?”
他上前两步,站到辣姜面前,指尖夹着雪茄,居高临下望向对方问道。
阿宾的脾气一向挺好。
做人做事,讲究分寸尺度、照顾人情世故。
可,他对于落自己面子,没坚定立场,摇摆不定的烂仔。
真提不起心情有好脸色。
而辣姜过档去跟道友辉,
现在道友辉完蛋,
他自然落得更惨!
“宾哥,太子……太子哥!!!”这时辣姜却转过头满脸哭嚎,万分凄惨的冲上来,扑出双手试图抱住张国宾大腿。
东莞苗狠狠踹出一脚。
力道正好的又把他踹回去。
“轰!”第二座垃圾桶倒下。
辣姜胸口吃痛干脆四仰八叉的躺在垃圾桶上,哀求的说道:“我真的…真的没想对你做乜…”
“我…我…我只是想求宾哥安排一艘船,送我离开香江。”辣姜爬过来,啪,啪,啪,跪在地上重重叩首道:“宾哥!我求求你了!现在香江没有别人可以帮我!”
“你行不行看在我当牛做马跟过您两年事,安排一艘船让我走,我马上离开香江。”
“保证,保证永远不出现在您面前!”
“咚,咚,咚。”辣姜大力磕着头,额头都磕出鲜血。
东莞苗却在腰后掏出一把改装枪,转手递向张国宾道:“宾哥,这小子身上搜出来的。”
这是一把由发令枪改装的手枪,造价十分便宜,是道上最垃圾,最乐色的黑枪。
果然,乐色的人,用乐色的家伙。
张国宾却蹲下身子,低头端详辣姜,说道:“你落魄的时候懂的找我啊?”
“发达的时候呢?”
“宾哥…你永远是我大佬……”辣姜支吾着道。
张国宾却夹着雪茄,指向他:“住嘴!”
“你不配叫我大佬!”
“要钱要船是吧?现在被警方通缉?”张国宾叼起雪茄,站起身,转头看向旁边的兄弟:“不要到外面说我张国宾不讲义气,不救兄弟,你问问我旁边的兄弟们,只要有一个人说该救你。”
“我马上包船送你去泰国!”张国宾说到做到。
辣姜眼神中一瞬间爆发出生机,连滚带爬的冲到咸水面前,抱着咸水的脚:“咸水哥!”
“以前我们关系最好了,我们两个一起斩过人,睡过妞,你吭声,吭声一句,救救兄弟的命……”
“咸水哥…咸水哥!”
咸水穿着西装,直挺挺站着,表情无动于衷。张国宾瞥过一记眼神,他一脚把辣姜踹开:“背信弃义,你不配做我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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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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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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