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萌俊>33 挨骂要站直,挨打要立正
  “背心弃义在前,持枪行凶再后,辣姜,你还有什么话讲!”咸水一击之后,扛棍在肩,大声喝道:“照规矩,封箱沉海,不见天日!”

  “关二爷在上,宾哥,这件事情交给我来做吧!”咸水回头朝张国宾请命,一是出于对叛徒的憎恶,二是想要替宾哥做事,希望能入宾哥的眼。

  张国宾微微颔首。

  这个道理没错。

  现在,他只要说一句话,底下的兄弟就会照规矩做事,马上把辣姜用麻袋套起来,活生生的塞进水泥桶里,再给整个桶灌上水泥,等待水泥凝结,载上船出海,一脚蹬入大海,永远都没人捞得起来。

  像电视剧里装个麻袋沉海,落海之后,再挣脱绳索逃生的事情,不好意思,现实中永远不会发生。

  现实永远比电影精彩,古惑仔们的手段,远超想象,人人都是在刀头舔血,怎能犯些低级错误?

  辣姜整个人驱赶趴在地上,像只死虫一般地浑身无力,微微张开嘴角:“宾哥...不要啊......”

  他知道有些事情...

  古惑仔们不仅真做的出来,而且敢做的更过火。

  张国宾却始终没有接咸水讲的话,而是转手朝苗义顺伸出手掌,这时苗义顺再将手中夺来的改装交给他。

  “咔嚓!”苗义顺还提前帮大佬上膛。

  张国宾举起枪,口下扳机,一枪毙命以后,兄弟们自然会扫尾、善后。

  可他却没有举枪,而按照步骤,退出所有子弹,包括枪膛里一颗,再打开保险,甩手调转枪头,把枪柄递给辣姜,蹲下身,细声劝道:“辣姜,我太子宾行走江湖这些年,学到的东西不多,今天我再教会你一件事,挨骂要站直,挨打要立正。”

  “去找差佬自首,今晚的事情,一笔勾销,等你出狱那天,你会谢谢我的。”

  出来行,

  总是要还的。

  这晚,辣姜拿着家伙过来,输赢胜败,自食其果,无人不可能全身而退。

  香江自60年代起,一切死刑都会被英女皇赦免,改为终生监禁,虽然要至1993年之后,香江才正式废除所有死刑条例,但是某种程度讲,60年代的香江人眼里已经没有死刑。

  所以,辣姜留在社团,按照规矩是死,前去找警方自首,相反是条活路。

  张国宾的双手绝不会为辣姜这等角色沾染上鲜血,欠他的兄弟,让他去自去领受。

  辣姜本以为死定了,却又突然发现生机,在绝望之际抬起头,望向张国宾的眼底流露出震撼。

  “谢谢。”

  “谢谢,宾哥。”辣姜伸出手接过枪柄,咽了咽唾沫,缓缓将手枪塞进腰间。

  黑暗,小巷。

  一道人影颤颤巍巍的爬起身,一瘸一拐,扶着墙走出巷口。

  东莞苗、咸水一阵马仔们侧目看他。

  一阵默然。

  “真是便宜他了。”

  一名马仔叫道。

  其他兄弟们却没有接话。

  张国宾抽着雪茄,一身黑色西装,身上弥漫杀气,又有慈悲,正如金刚怒目,菩萨低眉。

  有些人,拿着枪来,带着枪回去自首。

  “打一个电话给黄sir,告诉他,有个礼物送给他。”张国宾撂下一句话,弹弹烟灰,转身离开小巷。

  ......

  总署。

  O记。

  杜正辉加班到深夜,突然听闻逃犯自首,马上让伙计带人前去审问,他则拿着逃犯报告,兴冲冲敲开了黄志明办公室的玻璃门。

  “黄sir,辣姜前来自首了!”有通缉犯前来自首可是个好消息,毕竟香江最流行的不是自首,而是跑路,跑路成功的通缉犯一大把,前来自首的通缉犯比熊猫都稀奇。

  黄志明却在办公室里,抬起头,表情平静的说道:“我已经知道了。”

  “黄sir,你点解早知道?”杜正辉目露疑惑:“madam总不至于把电话打到总督察办公室吧?”

  “辣姜嘛...以前从太子宾手上过档到道友辉那的烂仔,刚刚太子宾给我打电话,送我一个礼物,恭喜我破大案,立大功,想必就是他了。”

  杜正辉脸上流露挫败之色。

  ......

  当张国宾重新坐回在沙发上时,他的一身黑色西装则如出去时一样精致,他顺手把抽到一半的雪茄,掐灭在烟灰缸里,举起威士忌酒杯,表情轻松的致歉道:“不好意思,朱小姐,事情处理完了。”

  “今晚我惹来的麻烦,耽误朱小姐回家休息,如果朱小姐想要喝两杯,我愿意陪朱小姐一醉方休。”

  “如果朱小姐要回家的话,我再开车送朱小姐回去。”

  朱宝艺红扑扑的脸蛋,眼神灵动,放下手中的鸡尾酒杯,怯声道:“我们回去吧。”

  她明白刚刚张国宾一定去做了什么事情,可身上却没有半点打杀过的痕迹,干干净净,跟当年混江湖的父亲很不一样。

  当一个大佬要亲自动手做事的时候,

  他的江湖地位已经不再高。

  大佬只能为三件事动手,他的家人,他的兄弟,他的女人。

  “好,我这就送朱小姐回去。”张国宾一口把酒饮尽,起身带着女伴离开。

  “宾哥,宾哥...”小弟们一路尊敬的鞠躬致意。ΗtτPS://Www.sndswx.com/

  张国宾很有礼貌地替女士拉开车门,请女士上车,再坐上轿车,一同离开夜总会。

  几年后的一个夜晚,一个满脸毒疮,手臂全是针孔的男人,经常流连于油麻地附近的夜场、酒吧,逢人就话他当年是管这块地白粉生意的大佬,只要给他一口粉,他就介绍太子宾给你认识,不多,真的只要一口!

  可来往顾客、老板,回应给他只有冷漠的鞋底、唾沫、将他踹翻在地!整个香江谁不知张老板从不碰“卖粉”这种小生意?打着太子宾的旗号找粉,看你是在找死啊!

  果然,三天后,一具尸体躺在公厕里被人发现。尸体上早已爬满分尸腐肉、内脏的老鼠,长满一串串,一堆堆白白的蛆虫,飞蝇漫天飞舞,警方在尸体上最终找到一只品相很好,收藏多年的古巴雪茄。

  行恶者,何能独善其身,当雪茄送到张国宾的桌面时,他把玩片刻,便失去兴致。

  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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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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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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