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苟在大明我被老朱偷听心声>第0596章 李时珍抓回来了
  姚广孝曾对朱棣说过,要送燕王一顶白帽子。

  王上加白,就是皇。

  此事,只有朱棣和姚广孝两个人知道。

  朱允熥如何得知?

  有人传说朱允熥是天神,太扯了!

  但是此时,朱棣不禁有些信念动摇,难不成朱允熥真的有些神通?

  不对!

  我高看了朱允熥!

  一定是朱允熥参与了对姚广孝的审讯!

  或者是朱允熥看到了姚广孝的卷宗!

  不管如何,朱棣感到了一丝挫败。

  朱允熥用“白帽子”来讽刺和挖苦,但朱棣偏偏无法发作!

  朱元璋听得好笑,老四居然还想在气势上压住咱三孙!

  没料到三孙软中带硬,反倒把当叔叔的老四搞得有些心乱。

  朱棣道:“三侄儿,我听说陶成道、铁铉他们都是你提拔的?”

  朱允熥道:“四叔,这话可不敢乱讲,我何德何能提拔他们?我既不是吏部尚书,又不是储君,这都是皇爷爷慧眼识英才啊。”

  朱棣眼皮子一翻,没想到这小子还挺圆滑,说话滴水不漏!

  “是啊,陛下用他们,自然有道理。”朱棣眼中闪过一丝阴狠。

  朱允熥道:“四叔,我这次北征,就以北平为大本营和根据地了,还请您打声招呼,让您的家人还有手下将士多多支持小侄的工作啊。”

  朱棣的眼皮子又是一跳,这小子居然威胁起我来了!

  他害怕我动陶成道、铁铉还有他的亲戚,所以就以我在北平的家人和将士们相威胁!

  你小子还嫩!

  我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整蓝玉!

  毕竟蓝玉一向为陛下所不喜!

  我在北平的家人,你动一下试试?

  我就不相信,我手下的将士能听你朱允熥的?

  “四叔,我大哥的腿还没好吧,我这次去北平专门给他治治腿去,老这么瘸着也不是个事。”

  朱允熥想起来一件事,因为他和太医院的李言闻共同治好了王守正的瘸腿,朱元璋就交给他一项任务:去北平,把朱棣的大儿子朱高炽的瘸腿治好。

  朱允熥十分爽快地答应了。

  一来,这是朱元璋交待的任务。

  二来,朱允熥对于朱高炽的印象非常好。

  历史上,朱高炽是一个难得的好皇帝。

  朱高炽的简朴、仁爱和诚挚,赢得了臣子和百姓的好评。

  朱高炽大力巩固帝国和纠正永乐时期的严酷,打造了著名的“仁宣之治”。

  他会偶尔申斥和惩处那些表现得优柔寡断或讲话太惹人恼火的官员,但他能够反思自己的缺点和大胆向人道歉。

  朱高炽是个胖子,他的肚量非常大,和他的肚子一样。

  可惜的是,朱高炽死得太早了,要不然,真不知道会把大明带向何方。

  听到这里,朱棣已经是满脸黑线。

  大儿子是个瘸子,朱棣已经不爽了多年!

  多少年了,也没人敢在自己面前提任何与腿、瘸、歪等字眼!

  这小子居然敢讽刺我朱棣的儿子是个瘸子!

  分明是在揭自己的伤疤!

  太可耻了!

  不对,这小子莫非是想对我儿子下黑手?

  反了他了!

  当我燕王是吃白饭的?

  你把我在北平的人当成了空气?

  朱棣冷冷一笑:“到底谁治谁,走着瞧吧。”

  「不是吧,朱棣居然认为我要害他儿子!」

  「真是好心当成了驴肝肺。」

  「这天,被聊死了。」

  「没有聊下去的必要了。」

  “四叔,出征之前,还有很多事情要安排一下。我先走了,您多保重。”

  朱允熥说完,抬腿走出养心殿。

  刚刚出殿,就见一个太监迎面而来。

  太监长得高高大大,太监服显得有些短,很不合身。

  宫中现在如此不讲礼仪吗?

  朱允熥想起来,朱元璋前几天辞退了一些太监,又招进了一批太监。

  看来这个太监是新来的,还没有来得及给他做合身的衣服。

  特别是袖子太短,露出来一大截小臂。

  小臂的前端,有一个刺青,赫然是一朵蓝色的莲花。

  蓝莲花!

  「莲花就是“佛”的象征。」

  「佛寺里的释迦牟尼,就是端坐在莲花宝座之上。」

  「西方极乐世界的情景是:极乐国土有七宝池,八功德水,池中莲花大如车轮。」

  「因此,佛国也称为“莲花国”,佛教庙宇称为“莲刹”。」

  「每个女人转世投胎前,佛祖都会给她三朵莲花作为选择。」hτTΡδ://WωW.sndswx.com/

  「红莲花预示富贵,白莲花表示美丽,蓝莲花则代表智慧。」

  「一心向佛之人,居然来当太监?」

  「难道是因为拿不到僧度牒?」

  「僧录寺不是刚刚整顿过吗?」

  「难道还存在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证难办的问题?」

  朱元璋听到此,也是一愣,太监有刺青,还是蓝莲花?

  ……

  沐瑶很想跟着吴王一同出征,但一想这里还有大明科技院。

  她留在京城,能够随时向夫君传递消息。

  还有,以夫君的本事和身手,恐怕还没有谁能伤得了他。

  自己大可不必担心。

  正在此时,李言闻带着儿子来吴王府了。

  夫君只要看中哪个人,这个人必定有着过人之处。

  陶成道的火器制造,孙仲连的商业经营,杨溥的政务处理,铁铉的忠诚担当,宋礼的河务治理,木扎儿的军事指挥等等。

  凡是夫君推荐的人,陛下都得到了重用。

  这里面有陛下偏爱吴王的因素,更是因为这些人有很强的本事。

  果然,吴王见了李言闻的儿子,居然有些激动。

  “你就是李时珍?”朱允熥问道。

  李时珍说道:“你就是吴王?”

  啪地一下,李言闻照李时珍脑袋上就是一记爆栗:“怎么说话呢你?”

  “吴王,犬子无状,还请原谅。”

  朱允熥哈哈一笑道:“大凡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大。一心搞专业的人,情商都低。理解,理解。”

  李言闻、李时珍都听不懂啥叫情商。

  但前一句话听懂了,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大。

  这么说来,吴王这是在夸李时珍有本事!

  李言闻没想到吴王如此高看儿子李时珍。

  在他看来,儿子李时珍也只是对医药感兴趣,立志走遍名山大川,找草药,搜偏方,最后要写一本医书。

  就算是儿子成了名医,成了太医院判,怎么能叫有本事?

  有本事的,是那些三公九卿的头头们!

  再不济,也得算四品以上的官员才算有本事。

  李时珍本来是在山上采药的,哪知道有一天被人给抓到了官府,直接送到了金陵。

  后来才知道,是锦衣卫命府县查找的。

  没想到父亲以这种方式把他揪了回来。

  结果父亲告诉他,他被吴王看上了。

  真不知道吴王看中他哪一点了。

  但后来父亲李言闻说,吴王的医术不仅是高超,而且是十分神奇。

  吴王和父亲李言闻居然把王守正的瘸腿治好了!

  接骨并不难,难的是吴王把王守正麻醉了!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华佗的麻沸散吗?

  吴王说要收他为徒!

  李时珍很不服气,难道吴王有个配方咱就要拜他为师?

  我在民间搜集那么多的偏方,得拜多少人为师,得磕多少个响头?

  “吴王,你想收我为徒弟?”李时珍道:“不知道你够不够格?”

  李言闻吓坏了,儿子进山时间太长,一个人独处惯了,说话比以前还难听!

  “李时珍,我啥时候说过收你为徒了?”朱允熥道:“那是你们的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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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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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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