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未毕,朱元璋大踏步走了进来。
后面还跟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方孝孺。
另一人面生,看起来也快六十岁了。
“允熥啊,这次你带个帮手,这个是太医院判戴思恭。”
「戴思恭?!」
「明代著名医学家戴思恭?」
「现在的他应该是七十多岁了,医家果然会保养啊。」
「洪武年间,戴思恭被征为正八品御医,授迪功郎,由于他的医术特别高,所以老朱非常看重他。」
「戴思恭历经三朝,三次辞官,都被皇帝请了回来。」
「戴思恭的师父就是金元时期著名医家朱震亨。」
「朱震亨,字丹溪,是丹溪学派的创始人。」
「戴思恭和师父朱丹溪,在中医发展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朱元璋听到此,不由得大感欣慰。
太医院判罗平和仇占可一样,被三孙的手段给吓傻了。
院判当不成了,于是朱元璋就请回了辞归乡里的戴思恭。
真没想到戴思恭居然这么厉害!
只要三孙带着戴思恭去一趟北平,两人合力就能把老四的大儿治好。
对于老四的大儿,咱也有一些亏欠呐。
因为此子喜静不喜动,有一次咱逼着他去学骑射,结果是摔了一跤。
太医说此子之所以一瘸一拐并非全是摔跤所至,而是肥胖所致,但是自从摔跤之后他对骑射明显是恐惧了。
越是恐惧就越是不敢乱动,最后久坐成疾,越来越胖,都是虚胖。
这个太影响皇家的颜面了。
所以,特意把太医院判带过来,让三孙一起到北平看一看。
要是能把高炽的病给看好,也就了却了自己的一桩心愿。
“戴大人好!”
朱允熥朝戴思恭深深鞠了一躬。
众人均没有想到朱允熥居然对一个院判行此大礼,十分不解。
戴思恭在太医院时,醉心于医术,对官位什么的并不在意。
但对于三皇孙朱允熥的废物是早有耳闻。
在辞官三年之后,又被陛下召回,戴思恭对朱允熥的印象还停留在几年前。
见吴王对自己态度恭敬,戴思恭也坦然受之。
因为,不管地位多高,总有得病的时候。
吴王如此恭敬,倒也考虑得长远。
不过,陛下刚才说找个帮手?说的是我吗?
我一个学医的,七十多岁了,给一个小年轻当帮手?
帮什么?
我能帮上的就只有医学。
难不成,吴王还有很高的医学造诣?
不可能!
就算他一出生就钻研医道,那也才二十年!
李言闻看到朱元璋和方孝孺来,赶紧道:“陛下,这是犬子李时珍,吴王要收犬子为徒。”
这孩子真的是啥话都敢说!
居然说吴王没有资格当他的老师!
他要是真见了吴王的麻醉剂就服了!
刚才吴王显然是生气了,幸亏陛下来了,劝一劝,说不定吴王还能改口。
李时珍道:“我不要拜吴王为师,我要拜戴院判为师!”
「李时珍倒也识货!」hτTΡδ://WωW.sndswx.com/
「戴思恭的名气很大呀。」
「只是,李时珍想拜,戴思恭不一定愿收。」
李言闻气极:“混帐东西!怎么说话呢!怎么能换师父?”
戴思恭心中大奇,李言闻居然逼着自己的儿子拜吴王为师!
李言闻虽说只是太医院的吏目,但水平着实不低,人品也很端正。
他让儿子拜吴王为师,出于什么目的?
出于权势?
还是出于医学本身?
不管吴王医术如何,自己都不能收李时珍为徒。
抢人家的徒弟,断人家的财路。
当然,吴王并不缺钱。
“李时珍是吧,老夫年事已高,精力不济,早已不收徒弟了。”
戴思恭直接拒绝。
李言闻忙道:“吴王,犬子无礼,纯粹是无意冲撞,您大人大量——”
朱允熥一摆手:“没关系,没关系,我并非是要收他为徒,只是想跟他切磋切磋。”
李时珍被戴思恭拒绝之后,看着吴王年轻的面孔,有些生气。
你只不过是个吴王嘛,还跟我切磋医术?
没看到戴院判一脸嫌弃?
要是吴王水平高,戴院判能如此不屑?
“吴王,在下有一道题,还请吴王不吝赐教。”李时珍道。
“混帐东西,你还来劲了,蹬鼻子上脸了不是?”
李言闻扬手欲打,被朱允熥抓住了手腕。
“你让他说,我倒要听一听是什么题。”朱允熥道。
戴思恭道:“李吏目,你就让他讲出来,大家一起琢磨。”
李时珍梗着脖子道:“这道题是四句诗,根据诗意,猜出一味药材。说出这味药材的药性特点、功能主治。”
“第一句:无为在岐路,儿女共沾巾。”
“第二句:漠漠尘中槐,两两夹康庄。”
“第三句:天齐标巨镇,日观启崇期。”
“第四句:不须当户立,头上有钟馗。”
大家都猜了起来。
自古以来,凡是有名的医家基本都是读书人。
如果不是读书人,根本啃不动《黄帝内经》《难经》等经典医学著作,根本弄不清阴阳、五行等基本的医理。
只有懂得医理,才有医术提升。
民间倒是有很少土医生,也有不少偏方,但这些不是医术,因为他们不懂医理。
医圣张仲景出身于当地望族,从小就饱读诗书,看到建安初年的大疫导致大量人员死亡,这才转攻医术。
元末著名医家朱丹溪青少年时期为应科举考试,钻研儒家经典,三十余岁师从理学家许谦,四十多岁才开始学医。
就连现在的太医院判戴思恭,也是儒医传家,其父亲戴士尧是文学家戴良之兄。
方孝孺虽研究儒家经典,但对于基本的医理也是懂的。
李时珍出了这么一道题,不禁让他刮目相看。
这道题出得非常好,好就好在,既考察了文学功底,又体现了医学功底。
方孝孺道:“无为在岐路,儿女共沾巾!题眼在沾巾二字?能让人流泪的药材是什么?”
戴思恭道:“难道是胡葱?”
「胡葱,就是洋葱。元朝时叫回回葱,明朝时叫胡葱。」
「洋葱就是一味中药,健胃宽中,理气进食,发散风寒,解毒杀虫,增进食欲。」
「爱情啊,就像洋葱,一层层剥开,除了两眼泪汪汪,啥也没有。」
「洋葱肯定不对呀,因为后面还有三句诗,与洋葱没有任何关联。」
朱元璋没料到三孙对于药材还真懂!
果然,戴思恭摇了摇头:“不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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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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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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