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刚才“打劫”自己的,也许只是逃家的富家小公子。
乔沫拿着香囊追出来,却不见人影,只能暂时保管,日后有缘遇见再归还。
随着赶集结束的村民们回到连云村,乔沫前脚刚进家门,后脚乔庆就回来了。
“默儿,我听张老汉说,你明日要跟翠云比试啊?”
乔沫:“……”
果然村子小,消息都比人脚快!
“比试什么?比试什么?”许红梅原本在后院里缝补衣服呢,一听乔庆的话,立马快步走过来。“女红啊?要说女红的话,我们默儿的手艺是真不错!”
“不是女红,是比学问啊。”乔庆打断了许红梅的话,“她们在黄先生那边立了赌约,明日的比试中谁胜出,谁就能在学堂里当教书先生!”
“默儿你是何苦与她比学问啊?你大字都不识一个……”许红梅急得团团转,“咱哪会当教学先生呢?”
“娘,您放心吧,我肯定比她厉害!”乔沫满怀信心,“您知道吗?在学堂当教书先生,每个月有一两二钱银子呢!女儿会挣钱了,您也不用这么辛苦,养这么多牲畜了。”
她又看着乔庆晒得黝黑的脸,和因为当木匠长年累月布满伤痕的双手:“爹也可以少接点活,享享清福了。”
乔庆虽然内心对女儿的话十分受用,仍粗声粗气地道:“我这个当爹的,作为男人,养家糊口天经地义,你一个女娃娃,不指望你给家里挣钱,日后给你寻个好婆家就……”
说到婆家,许红梅瞪了乔庆一眼,乔庆连忙住口,差点又提到默儿的伤心事了。
而乔沫则是在心里默默叹息,在这个时代,人们都不相信女子可以挣钱养家,何况是颇为落后的连云小村子。
看来要成为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性,任重而道远啊!
再说高翠云这边,她离开学堂之后,并没有回家,而且去了黄家找黄誉。
“阿誉哥哥,你保证你没有教过乔妹妹诗词学问!”高翠云一进房门就在床边坐下,拉起手帕泫然欲泣。
“我何时教过乔妹妹诗词?”黄誉还受伤倚靠在床上,一头雾水,“对了,乔妹妹醒了吗?她身体怎么样了?”
如果要说这个世界上,谁最让他感到亏欠的,那就是乔默了。蜀南文学
乔默自小与他一起长大,他也一直挺喜欢乔妹妹。若不是高翠云的出现,或许他真的会迎娶乔默。
高翠云活泼外向,还能与他谈诗论画,与沉闷的乔妹妹相比,就像一道强烈的光线直射入他平淡的生活中,一来二去,他没忍住,与高翠云偷尝了禁果,也间接导致了乔妹妹失足落水的意外。
“她还能怎么样?她好得不得了!”高翠云把今天在学堂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全部说了出来,而黄誉只觉得匪夷所思。
“我不管,阿誉哥哥,你一定要帮帮我,再多教我一些诗词,我明天不能输的。”高翠云拉着黄誉的袖子,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黄誉最是吃高翠云这一套,即使认为明天的胜者一定会是高翠云,也耐不住她的要求,强撑着身子坐起来。
幸好乔庆这一顿扁担下去,也仅仅是皮外伤,不到伤筋动骨的程度,不过黄誉是个读书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抗的,自是体弱了些。
耐不住高翠云的央求,他取了本书就开始帮她恶补。
乔沫则是翻看着黄建的教义。
不得不说,黄建不愧是村子里学问最高的先生,确实是饱读诗书,学富五车了,就是这教育理念嘛,有些固化了。统一模式下的有教无类,不论学生是什么水平,他都是一视同仁。
村子里的小孩子起步都是一样的,这种方式一开始是没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们之间的差异就显示出来了,有些人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较强,能很快就消化老师教的内容;有些人却需要反复强调反复灌输才能形成记忆;有些人擅长背诗背老师给的释义;有些人却喜欢自己思考诗句中蕴藏的意境……
所以孔夫子也说过——因材施教。
看完了教义,乔沫翻开了今天租来的话本。小说的一开始,对主人公做了简单的人物背景介绍。
九王爷是当今圣上的弟弟,本名梁离忧,封号逍遥王。早先才貌绝伦,风度翩翩,智勇双全,甚至还有传言,先帝欲立他为太子。
不过九王爷母家犯了事,连带着生母柳妃娘娘也自缢谢罪了。从此之后,九王爷就改了脾性,开始流连花丛,每日饮酒作乐,俨然一副纨绔做派。先帝当时病入膏肓,遂将皇位传给大皇子。大皇子登基后,念九王爷到底是亲兄弟,就封了个逍遥王,任他逍遥去了。当初风光无限的九王爷,如今竟然沦落为达官贵人都不愿意攀附的对象。坊间甚至还有传言,王爷因为时常造访烟花柳巷,身体都不好了……正经人家根本不敢把女儿嫁进去。
乔沫又翻了翻另外几本书的前几章,对九王爷的描述基本上都大同小异。而这些话本,写的都是九王爷与不同女主之间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这些女主有青梅竹马的大将军女儿,有艳压群芳的青楼花魁,还有一些随意杜撰的“九王妃”角色……
故事情节倒是没多少跌宕起伏的设计,篇幅也不长,能吸引广大少女去看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九王爷的脸,怎一个帅字了得?
这些书,要嘛把九王爷写成恋爱脑,要嘛把九王爷写成夜御七女的种马,人物的厚度呢?基本没有哇!
乔沫翻出纸笔,开始写人物小传和大纲。
她决定写出一个有血有肉有勇有谋、不落俗套的男主。
我的“九王爷”,才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绣花枕头!
乔沫灵感一来,下笔如有神,小房间里昏暗的煤油灯彻夜亮着。
乔庆夫妇以为她在准备明日的比试,不敢轻易打扰,只嘱咐了句早些歇息,别太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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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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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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