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到古代当写手>第10章 学堂比试
  隔日乔沫睡到了巳时才起。

  等她收拾完用过午饭,到了连云学堂,刚好午后。

  而高翠云,更是一大早就来了。黄誉伤势未完全好,但是也到场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他偷偷观察着乔默,发现真的与之前大不相同。

  如今的乔默光彩四溢,再不是从前那个偷摸着送他手帕的小妹妹了。

  黄建领着二人进了学堂,各自安排坐下,紧接着,村里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和村长也悉数到场了。

  这场比试正式开始。

  “今日这场比试是为了选出咱连云村首位女教书先生,也是关乎连云村孩童的未来学业,所以请了几位老人作见证。”黄建道,“本次比试分为三个部分,诗词、算术题及教学之道。”

  第一个比的,便是诗词歌赋,由黄誉出题,乔沫和高翠云分别在纸上作答,最后由黄建判卷。

  高翠云与黄誉时常讨论诗词,最是了解黄誉的喜好,并且昨日还让黄誉恶补了一下,此时的她信心满满。

  “飞流直下三千尺,下一句,请作答。”

  “……”

  黄誉随即挑选十首诗词,他念一句,二人默写下一句。

  高翠云写得很是流畅,而乔沫也很想奋笔疾书,奈何毛笔字她写不惯,写得稍慢了些。

  待二人写完,黄建拿过卷子仔细评阅,均无错处。不过黄誉的题目也稍显简单了些。

  诗词的比试不到半柱香的时间便结束了,两人算平手。下一场,是算术题,由黄建出题。

  “李家大叔上东街买了一些鸡和兔子,打算回家圈养。他刚到家,家中的娘子便说,城西的兔子才四十文一只,问李大叔买了的兔子有没有比城西更贵?李大叔说:‘我把鸡和兔子都关在同一个笼子里了,算头的话,有十八只头,算脚的话,有五十八只脚。而今日鸡的价格不变,依旧是二十文一只,我买这些总共花了五钱二十五文。’请问李大叔买的兔子价格是否高于城西呢?”

  高翠云听完题目之后,整个头都晕了,什么鸡,什么兔子,还要算钱?她算不清啊!

  但是依照她对李家大叔的了解,他经常买一些贵的东西,而遭到家中娘子的数落,便决定赌一把,在卷子上,写了“高于城西”四个字。

  再偷偷瞄了一眼乔默的卷子,虽然看不清,可是她好像在上面涂画一些歪歪扭扭的、让人看不懂的符号。

  此时的乔沫正在列方程式……

  好家伙,鸡兔同笼的升级版啊!这一下子到了初中的程度,高翠云怕是不行了。

  她将卷子作为草稿,三两下就算出了鸡和兔子的数量,再代入鸡的单价,很快,就算出兔子的单价。

  于是便在卷子上写下“低于城西”的答案。

  黄建拿到二人的卷子,看了看:“这道题两人的答案不同,结果是默儿获胜。”

  高翠云坐不住了:“怎么可能?李家大叔每每购置物品总要被数落买贵了,明明我的答案才是对的!”

  她又指着乔沫:“就算她答对了,说不定也是凑巧,运气好罢了。不能说明这道题她就会。”

  黄建看着乔沫的卷子,上面的符号连他也看不懂,所以并不清楚乔沫是自己算出来的,还是蒙对了。

  “那默儿你来解释一下,你是如何算出来的?”

  既然高翠云不服,她就免费给她上个一元二次方程课。

  “这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首先我们都知道,鸡是一个头两只脚,兔子是一个头四只脚,有了这个前提,接下来就好算了。”乔沫在纸上画着,“李大叔说,鸡和兔子都关在同一个笼子里,一共有十八只头,那么鸡和兔子相加就是十八只;脚有五十八只,兔子脚的数量是鸡的两倍,由此可知,笼子里便有七只鸡和十一只兔子。”

  村里的老人一边念念有词,一边掐指验算:“七只鸡加十一只兔子,确实是十八个头……”

  “七只鸡是十四只脚,十一只兔子是四十四只脚,加起来刚好是五十八只脚……”

  “知道鸡和兔子的数量之后,接下来,就可以算钱了。”乔沫接着说,“鸡还是原来的价格,一只二十文,七只鸡就是一百四十文。李大叔一共花了五钱二十五文,也就是五百二十五文,扣去买鸡的钱,剩余三百八十五文就是买十一只兔子的钱。所以每只兔子的价格是三十五文,也就低于城西的四十文了。”

  黄建满意地点了点头,乔沫这算术的速度,怕是比黄誉还快。

  “所以这第二场,获胜者是默儿!”

  而经过两轮的比试,黄誉早已被乔沫所惊呆。乔沫整个人竟然像脱胎换骨了一般,从前大字不识不懂算术的懵懂少女,到如今才貌双全甚至不逊于自己……

  再看看一旁已经气得不顾形象的高翠云,黄誉不禁为自己当初的选择而感到后悔。

  “第三场,比的是教学之道,这场不笔试,两位可畅快直言。”黄建道,“议题为:可否向学识比自己浅薄的人学习?”

  一提到这个议题,高翠云顿时原地复活。

  “黄先生,我先来!”

  笑话,她一个在学堂里读过书的女孩子,学识肯定要比乔默这个没上过学的人更高,那丫头不过是仗着有些小聪明罢了,还想骑在她头上?

  “我认为,不可向学识比自己浅薄的人学习。”高翠云自信地道,“自古尊卑长幼有序,尊长既为尊长,学识自然比黄口小儿渊博。若是向学识不如自己的人学习,一则乱了纲常,二则这些人身上,没有可让尊长学习的地方。”

  高翠云答完便坐下了,看着村里那几位老人频频点头,觉得自己的回答肯定不会出错。

  乔沫也站了起来:“我不同意高姐姐的观念。孔夫子曾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即使是学识浅薄的人身上也必定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例如我家阿爹,他与黄先生相比,做文章是望尘莫及,但是要论做桌椅,那黄先生自是比不上我家阿爹的手艺。其次,知识是无穷尽的,每个人耗尽一生,都无法学个遍的。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无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知而不自知,还傲慢。”

  乔沫向诸位老人行了个礼:“堂上皆是村子里德高望重的叔伯前辈,谦卑好学,不屑于当个傲慢无知之徒。咱连云村在长辈们的带领下,一定能走上振兴之路!”

  几个老前辈都被戴上了高帽子,此刻要驳了乔沫的观点也不是,而且这女娃说的属实是个理啊。

  几个人连同黄建,私下谈论了几句,然后由村长宣布——

  “本次比试,由乔默获胜。即刻下达任命书,聘乔家大女乔默为连云学堂教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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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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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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