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沈凡凡不想再和林旭做两个世界的人了。
高考!一个可以改变普通人命运的机会,一个可以让普通人跨越阶层的机会,我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我也要参加高考,成为一名大学生,和林旭一起上大学。
对!我一定要参加高考。沈凡凡心里下定了决心,把参加高考的计划放在了心里。
只有考上了大学,沈凡凡才可以和林旭更加的匹配。hτTΡδ://WωW.sndswx.com/
沈凡凡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身份,她只是一个离过婚带着孩子的女人。
虽然她并不因此而看不起自己,但是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如果林旭因此而嫌弃自己,自己也是无话可说的。她会祝福林旭找到属于他的幸福。
但是在被林旭明确拒绝之前,沈凡凡想变得更加的优秀一些。
“这钱……我可不能要。
沈凡凡你这是干什么,快点把你的钱收回去。”方华婶急忙把沈凡凡给的钱推了回去。她的话,也把沈凡凡从神游中拉了回来。
“拿着!”沈凡凡强硬的说了一句,把钱直接塞进了方华婶的手里:“你明天就带着孩子们去上学,这钱就当是我给你帮我做衣服的手工钱。”
“哪里要得到这样多,快点收回去。”方华婶还是不肯收下。
“我可不是让你只帮我做这几件衣服而已,孩子出生后的衣服,还得麻烦你帮我做啦。
以后有你忙的。
再说这钱也不全是给你的,是给孩子的,等以后孩子们有出息了还会亏待了我不成。
钱没有了还可以挣,可是孩子应该学习的岁月流失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方华婶你可不要为了孩子的事和我客气。
在穷不能穷教育。”
沈凡凡好说歹说,方华婶才收下了沈凡凡给的钱,并承诺明天就带孩子去上学。
拿了沈凡凡给的钱,方华婶对沈凡凡的事情格外的上心,其他的事情都被她推在脑后了。
到了第二天方华婶就赶出了一套衣服,给沈凡凡送了过来。
衣服做得很好,就是着实偏大了一些。
给孩子的衣服尽量的做大一些,孩子长得快,让孩子多穿上几年,是这个年代常有得事。基本上每家都会这样做。
沈凡凡想着,沈一一以前营养跟不上,长得确实很慢,跟了自己以后,营养可以跟上了,长得自然就快了,再加上还要长点肉,就会感觉长得不是一般的快。
衣服稍微做大一点是可以的,但是不需要做得太大。
于是急忙提醒到方华婶,孩子的衣服稍微做大一点就可以了,不用做这样大。
肚子里的孩子也快要出生了,沈一一穿不上衣服,肚子里的孩子也可以穿。
沈凡凡肯定是不会给肚子里的孩子穿沈一一穿过的旧衣服的。
无论是沈一一还是她肚子里的孩子,沈凡凡都要尽力给他们最好的。衣服也尽可能给她们穿新的。有好的条件,谁又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吃苦呢。
这样说只是让她对方华婶提的要求变得合理化,让方华婶更加能接受沈凡凡的提议。
毕竟在这个年代,把孩子的衣服做得合身,而不是大一些,是有钱烧得慌的表现。
和李红梅约定交易的时间到了。
早早的沈凡凡就起了床,洗漱干净后,吃了一碗极为美味的红烧牛肉面才带着沈一一出了门。
沈凡凡还特意的给沈一一缝了一个小布包,布包里给沈一一放上了一块钱的零钱,让她喜欢什么都可以自己买。
还装上了一小瓶的牛奶,一些糖果。让她在路上或者饿了的时候可以吃。
不过现在沈凡凡有些后悔自己做的这件事情了,因为沈一一实在是太宝贝这个小包裹了,把它抱在怀里,片刻都不撒手。
包裹里的东西也舍不得吃,钱也舍不得用,只是白白的给沈一一身上增加了负重而已。
按照李红梅给的地址,沈凡凡进了城,不多时就找到了李红梅的家。
比起李红梅的爷爷家,李红梅的家显得更加的气派起来,也更加的现代化。和她爷爷家里的风格完全不一样。
李红梅家里是一栋二层的小洋楼,外墙还是乳白色的。
门前的院子里更是停了一辆小轿车,76年家里就有小轿车了,那可真不是一般的家庭。是一般人望尘莫及的家庭。
咚咚~
沈凡凡敲响了李红梅的家门。
一个年过半百的妇人开了门。
“你找谁?”妇人问道。
“我找李红梅,我和她约好了今天见面的。”沈凡凡说道。
“小姐!有人找你。”妇人高呼一声。
“应该是凡凡来了,你先让她在楼下等我一下,我换好衣服就下来。”楼上传来李红梅的声音。
随即沈凡凡就被妇人带进了李红梅的家里,并给沈凡凡倒了一杯温水,然后转身去忙着打扫卫生了,沈凡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着李红梅,眼睛不由的打量起整个房间的装修风格。
这个房屋的墙体是乳白色的,腰线下方刷成了深绿色的油漆。
客厅中的楼梯是用的铁质的扶手,地面上也贴上了褐黄色的瓷砖。
灯具全是彩色玻璃的,很有风格,很是好看。
屋子里家具家电齐全,家具还全部统一成了深褐色,一看就是成套购买的,不是东拼西凑起来的,
家里还搬上了不少的鲜花点缀,一看房子的主人就很有生活的格调。
这样的装修,让沈凡凡一个从未来过来的人,看了都不觉得过时,反而觉得有种别样的美。
看到这样的房子,沈凡凡心里不由得也动了买房的念头。
古有孟母三迁。现有沈凡凡买房。
要把孩子教育好,在哪里上学,在哪里成为,交些什么样的朋友格外的重要。
所以买房的位置就显得十分的重要了。
沈凡凡决定在bj市和sh市买房,因为这两个地方相对来说是经济发展相对较高的,教育水平也不错。
如果沈凡凡在这两个城市买房,孩子们在这两个城市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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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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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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