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学得认真,孩子父亲也教的仔细。
方华婶家里一幅和谐的景象,家里的各处虽然有些破败,却是被方华婶收拾得干干净净。
怪不得方华婶身上少了一股戾气,原来是家庭幸福。
“凡凡来了。”方婶的老公见沈凡凡来到家里,抬头和沈凡凡打了一个招呼。
方华婶的老公看上去也是十分的和煦,瘦瘦高高的个头,穿了一套蓝色的衣服。
“我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我想找方华婶你帮我做几件衣服。”沈凡凡开了口,把她来方华婶家里的目的交代清楚。
她向来不喜欢转弯抹角,有一就说一,有二就说二,这是沈凡凡的性格。
一边说着话,一边又把她带来的布料放在了桌子上:“方华婶,我想给一一这个孩子做上几套新衣服。
她还没有一件合身的衣服啦,你看她身上穿的都是我的衣服啦。她穿上我的衣服,看上去多别扭呀!”
“一一?”方华婶对沈一一的新名字并不熟悉。
“对,以后她就和我姓了。黑丫这个名字实在是太难听了,我就给她改了个名字叫沈一一。”沈凡凡开口解释道。
“沈一一,倒是一个好名字。
一一的父母也真是狠心。
mai了女儿不说,还把女儿身上的衣服都扒拉了下来带走。
他们也真是做得出来。
不过凡凡,你拿来的布也着实太多了,是也需要给你也做上几套衣服吗?
或者给你肚子里的孩子做上几套小衣服。”
“暂时不用,先全部给一一做,等之后有新的布料了再给我做。
还需要麻烦方华婶,需要加紧做一下。要是做好了一套衣服之后,可以先送到我家,让一一这个丫头早点穿上方华婶做的新衣服。”
“全部都给一一这个丫头做新衣服。
这样多的布料全部给一一丫头做衣服,要是用料节约一些,怕是可以做上七套衣服。
你确定吗?”方华婶听了沈凡凡的话,忍不住的又开口说道。
要知道这个年代一个人有上七套衣服那都是不得了,更别说一下有上七套新衣服,那更是不得了了。
沈凡凡对一一这个丫头是真的好,完全就是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养了。
“嗯,确定,先全部给一一做成新衣服。”沈凡凡回答道:“我和孩子的先不急。”
“一一这丫头跟了你真是她的福分。
要是她还一直跟着她的父母,只怕是到了她出嫁的那天,也是穿不上一套新衣服的。”方华婶不由得感慨道。
其实方华婶还真的说对了,前世一直到沈一一出嫁,她都没有穿上过新衣服,哪怕她结婚的时候,男方家给了一笔很多的彩礼。
但是别说是新衣服了,一一的父母连一根线头,都没有让沈一一带回婆家去。
这也成了,沈一一在婆家被欺负的,最开始的导火索。
只知道索取,不知道回报,反而责备你给的不够多,这就是沈一一的父母,对她永远一辈子都不会改变的态度。
无论沈一一成为什么样的人,做多大的努力,她父母对她的态度永远永远都不会改变。
“干妈对一一可好了。”沈凡凡奶声奶气的接过方华婶的话,逗得大家都乐呵了:“我要一直和干妈在一起。”
沈凡凡又从包里掏出几块水果糖给方华婶的孩子又给了两颗给一一丫头。
水果糖对于这个年代的普通家庭来说,可是宝贵玩意。
可方华婶家里的女娃,见到了水果糖并没有马上接过去,而是转头看了看方华婶。
见方华婶点了头,才不停的对着沈凡凡道谢后才接过了糖果。
接过糖果之后更是先紧着父母,才自己开始吃。
见这两个孩子被方华婶教育得很不错,沈凡凡顿时喜欢上了。
十多岁的年龄,在这个年代已经是个干活的好手了。
沈凡凡想着,她生完四胞胎后,要是全心全力的带孩子,应该也可以。
毕竟前世就是她一个人把孩子带过来的。
但是现在有了职业规划,又决定要把孩子好好养大,培养他们成才。在花费上一定是少不了的。
要是一边出门挣钱,一边带四个孩子,现在还多了一个沈一一,怕是有些力不从心。
雇佣上几个人可以帮忙带孩子才是正确的选择。
一时间对于帮忙带孩子的人选,沈凡凡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
方华婶家的两个女娃倒是不错,主要是品性不错,在这个年代算是比较少见的了,不过年龄还是小了一些。要是再大上几岁就好了。
先把这两个女娃当成备选吧,看看这段时间还可不可以找到合适的人选。
“方华婶,家里的两个孩子识字了吗?”就算是这两个孩子,最后没有到沈凡凡家里工作,沈凡凡也不想耽误这两个孩子。
“还没有啦。”方华婶叹了一口气。
一学期一个孩子的学费要5块钱,一年就要十块钱。
两个孩子一年光是学费就要二十块钱,困难户倒是一学期只要三块五角钱。
但是现在这个年代,方华婶家可凭不上困难户。日子比方华婶家难过的家庭可多了去了。
“给,方华婶这钱你先拿着。
先让孩子把学上了。
这不识字在以后可是不行的。
我昨天进了一趟城,听城里人说,明年就要恢复高考了啦。
所以孩子可不能耽搁了,要送孩子早点去上学才行。”沈凡凡递给当华婶十块钱的新钞,是沈凡凡在李红梅家卖烟挣来的。
如果沈凡凡没有记错的话77年九月的时候。
教育部在bj市召开了全国高等学校的招生会议。
在同年的10月12日的冬天举行了高考。
有570万人参加了高考,最后却以后只录取了不到30万的人。
而就是这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架势,也没有把林旭给难住。
在第一年,林旭就通过了高考,成为了一名大学生,回到了城里。
在前世沈凡凡也是从这个时候再也没有见过林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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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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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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