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团宠:九零年代首富夫妻>第120章 我要抱抱
  杨盼晴倒也没给赵云桂买什么特别的礼物,她只是在路过的时候,看见百货大楼一家男装店门口,摆了搭配好的一身烟灰色衬衫搭配黑色西装裤,想着赵云桂穿上应该会好看,所以就按着他的尺寸买下了。

  虽然至今为止还不知道他对未来工作有什么想法,但眼看着新房要盖好了,正所谓人靠衣装,杨盼晴想打扮打扮自家男人,好让他不管去哪找工作气势都是不输人的。

  给自家男人买东西,杨盼晴自然是挑好的买。

  因此赵云桂打开大袋子,看见的就是光看包装就知道价格不菲的两个纸袋子。而打开来,小一些的纸袋子里放着叠得整整齐齐的烟灰色衬衫,大一些的纸袋子里则放着同样叠得整齐的黑色西装裤。

  “给我买的?”赵云桂疑惑地看过来。

  从小到大,即便他是家里老大,也很少能穿到新衣服。

  更何况,还是这么好的衣服。

  小时候他的衣服基本上是捡亲戚家孩子旧的,长大一些,甚至是他爸不穿的旧衣服。还是直到后来他自己赚钱了,才能买两件新衣服穿。

  买衣服是看见了一时兴起,但此时见赵云桂疑惑惊讶,杨盼晴想到这二十多年他过的日子,想到书里世界他的遭遇,突然就有些心疼了。

  在书里世界,他打小了没了亲妈,二十多岁还没娶妻时,亲爸又得了绝症时日无多。为了让亲爸放心,他答应相亲结婚,可偏偏相亲娶到的是秦若水那种人。

  夫妻不睦,亲人离世,他则在外出工作时年纪轻轻就出了意外丧了命。

  他在书里那短短一生,好像根本没体会到普通人的一生应该有的快乐。

  杨盼晴心里又酸又软,突然也不感觉累了,她坐起来冲赵云桂伸了手,道:“我要抱抱。”

  赵云桂挑了挑眉,不明白杨盼晴怎么突然撒起娇来了。

  不过她既然要了,他当然要给。

  把衬衫和西裤放到床头柜上,他走到床边坐下,伸手揽住杨盼晴。

  这姿势有些不太顺,他便双手掐了杨盼晴细细腰肢,略一用力,就把人整个儿的抱到了面前。

  让她斜坐在腿上,低头亲了下她头顶,他才问:“怎么了?”

  杨盼晴紧紧抱住男人的腰,把脸贴在他胸口,听着他强有力的咚咚心跳声,一时却不知道说什么。

  书里的世界是秘密啊,她不能说。

  但好在,如今他虽然还是在书里,但她却来了。

  也因为秦若水的重生,一切都变了。

  这辈子是她嫁给他,而且她还那么喜欢他。

  所以这辈子他不仅不会早早丧命,她还要好好看住他,让他跟她一起活到白发苍苍,牙齿掉光!

  “没事啊。”她仰头看他,笑得任性,“没事就不能要你抱抱吗?”

  实际是,她想抱抱他。

  抱抱这个在没有她的世界里,曾过得很不好的男人。

  赵云桂不由失笑,低头鼻尖蹭了蹭她鼻尖,轻声道:“怎么回事?隔了一天不见,突然变得这么娇气?”

  她娇气吗?

  杨盼晴揽着他脖颈,仰脸跟他气息相交:“怎么,你不喜欢吗?”蜀南文学

  他哪敢不喜欢,他要说不喜欢,她怕是会炸。

  像是小猫一样,不许他碰,甚至不许他靠近!

  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这些有的没的,赵云桂忍不住笑意越来越浓:“喜欢,怎么会不喜欢,你怎么样我都喜欢。”

  杨盼晴莫名有一种男人在哄她的感觉。

  而且还是把她当小孩子哄的那种。

  算了,当就当吧,他高兴就好!

  杨盼晴大度的不跟男人计较,只撑着他胸口下地,走到床头柜那拿来了衬衫和西裤。一一打开,摆放在床上看了眼后,她重新坐到男人腿上,开始解他纽扣。

  这活她不常干,明明解自己纽扣时很顺利,可解他的时却觉得特别别扭,几乎要半分钟才能解开一个。

  似乎是受不了她慢吞吞,赵云桂拉下她手,道:“我自己来。”

  男人三两下解了纽扣,见杨盼晴还坐在他腿上不动,便不由有些惊喜:“晴晴,今晚不关灯?”

  “关灯干什……”话说一半杨盼晴才反应过来,顿时笑趴在他怀里,挠痒痒似的捶了他胸口一下,她才羞答答的说,“你想什么呢!我是要给你换新衣服,看看合不合身!”

  赵云桂贴近她耳朵,低声道:“明天换也可以。”

  才不可以!

  杨盼晴抬起头,因为他刚刚的话,一张脸便红扑扑的。偏还要故作严肃的板着,把他身上短袖白衬衫脱了,捞了她新买的烟灰色长袖衬衫,亲自给他穿上。

  短袖衬衫适合做事,长袖衬衫却莫名有种禁欲风。

  尤其是烟灰色,不同于白色会衬得人黑,也不同于亮色会过于跳脱甚至压不住的话会显得轻浮,烟灰色是干净内敛,又带着一种神秘气质的。

  赵云桂是天生的衣架子,烟灰色长袖衬衫,黑色的西装裤,这般整体穿好,再板着脸,活脱脱就是杨盼晴在现实世界里都找不到的,那种会让女人尖叫的斯文败类模样。

  可惜了,还缺一副眼镜和一双皮鞋。

  杨盼晴的眼睛像是审视,从上到下严肃地盯着赵云桂。赵云桂被看的不自在,低头看了自己一眼,不确定道:“是不是不合适?”

  他一个大老粗,这样打扮确实不太适合他。

  “怎么会,合适!合适极了!”杨盼晴有些激动,她在这一刻终于理解了古人说的什么是秀色可餐。

  赵云桂虽然不是秀色,但这会儿只是看真的满足不了她了。

  她一大步走到他面前,然后蹦起来跳到他身上。

  赵云桂怕她摔,忙抱住她,手刚刚把她托稳,她就已经低头抱着他脖颈亲了上来。

  赵云桂对上杨盼晴本就没有招架之力,这会儿更是——完败!

  小夫妻恩爱缠绵,新衬衫和西装裤就有点儿遭殃了。

  不过,这会儿谁会在乎呢?

  ~

  抱歉,今晚被男人拉去提前过情人节了,更的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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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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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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