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团宠:九零年代首富夫妻>第121章 十二天
  第二天杨盼晴没能一早就去桃花村,赵云桂倒是能早早去新房那边忙,可他也没去。

  新衬衫钮扣掉了三颗,吃过早饭,杨盼晴就回屋拿起了针线。

  得亏这回买的布料不算多,她又特地各种线全买了回,刚好有烟灰色的线。

  她坐在床边缝纽扣,赵云桂就在一边看。

  直等她把三颗纽扣都缝好,赵云桂接过去里外检查了回,这才终于露了丝笑。

  杨盼晴有点酸酸的:“衣服比我都重要了。”

  一早起来看见衬衫掉了三颗纽扣,男人上衣都顾不上穿,光着膀子就地下床上找了。等终于找到了,就谴责地看着她,直到她表示立刻给他缝上,他才终于不那么看她了。

  听出杨盼晴话里的酸意,赵云桂把皱巴巴的衬衫和西裤放到一边,打算回头有空拿去洗。

  转了头,就凑到杨盼晴跟前:“说什么呢,当然是你比衣服重要。”

  杨盼晴嘴上不让:“我看不像。”

  看了眼虚掩着的门,赵云桂揽了杨盼晴肩膀,把她耳朵带向自己:“衣服是你买的。”

  杨盼晴更气了:“是啊,我买的衣服,不就不小心拽掉你三颗纽扣嘛,你至于那样看我!”

  现在回想,她都觉得赵云桂那眼神是觉得她大逆不道。

  可天地良心,扯掉三颗纽扣而已,缝上就好了,怎么就大逆不道了?!

  赵云桂笑,压低声音:“衣服是你送我的礼物,可你更喜欢。要是坏了,我就不能穿给你看了。不能穿给你看了,你就不会像昨晚那么……热情了吧?”

  杨盼晴的脸轰一下烧了起来。

  她……她哪有!

  门一下被推开,赵老大人还没凑过来,声音先响起了:“云桂啊,你在干什么呢,咱们是不是该去前边了?”

  小夫妻俩早分开了老大一块距离,刚刚还笑着说意有所指话的男人,这会儿已经站起身,板着脸道:“来了。”

  话说完,等赵老大先走开了,才低头。

  见男人脸上有害怕被抓到的紧张感,杨盼晴噗嗤一声笑了,夫妻俩凑在一起说两句悄悄话而已,有什么嘛,瞧他吓的!

  赵云桂不自然的咳嗽了声,然后道:“那我先过去了。”

  “嗯。”杨盼晴收拾东西,“我也要去桃花村了。”

  这回带回的活不多,她妈和二嫂暂时帮不上忙,她打算一边自己做,一边带着二婶三婶跟着学。小豆子那么小肯定是一直需要人看着的,就算二嫂出月子能做活了,妈那边估计也难。

  ·

  跟杨盼晴在现代小孩过满月或者双满月不同,本地乡下生小孩是过十二天和周岁。好像眨眼间小豆子就十二天了,这一天杨家那边要摆酒请亲近的亲戚朋友上门庆祝,而杨盼晴这嫡亲的姑姑,就是最重要的一个。

  一大早,杨盼晴和赵云桂就收拾妥当准备出门了。

  天儿热,杨盼晴穿了件原主本来就有的碎花连衣裙,而赵云桂么,在杨盼晴的催促下穿上了新买的烟灰色衬衫和西装裤。

  他推着自行车,杨盼晴跟在身侧,村里的路不好骑车带人,两人便并肩步行往村外走。

  赵老大跟赵云桂在前面新房忙了段时间,如今虽还没去医院做过检查,但他已经相信自己吃药是好了很多的,所以这会儿已经把自己当正常人看待,正扛着锄头准备和崔玉琴下地干活。

  老俩口并肩站在赵家门口,瞧着慢慢走远的儿子和媳妇,脸上都是高兴。

  赵云来和背着儿子的吴丽走到门口,也看着走远的两人背影。蜀南文学

  赵云来忍不住咂咂嘴,他这个大嫂,真是不仅脸长得好,那身段更是长得好!

  吴丽则又羡又妒,羡慕杨盼晴有那么多漂亮衣服,羡慕杨盼晴能一直得赵云桂那么好的对待。妒忌也是,妒忌她有那么多漂亮衣服,也妒忌她能得赵云桂一直那么好的对待。

  不像自家这个,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门牙掉了不好看的缘故,对自己是越来越差了!

  亲侄儿过十二天,杨盼晴这个亲姑姑回家贺喜的时间自是早的,不过同村亲近的叔叔家,家族里其他长辈家,有些也早早到了。

  见杨盼晴和赵云桂来了,就有人起哄道:“哎哟,这嫡亲的姑姑和姑父来了,给我们小豆子带了什么好东西呀?”

  杨盼晴买的小银镯那天没给蔡小玉带回来,这会儿正要说话,大门口有响动,是杨大海蔡小玉带着杨小宝回来了。

  杨盼晴就拿出给小豆子的小银镯,这才十二天的小宝宝自然是不能戴的,她连盒子一起给了肖玉梅,然后又给了个装了五张十块钱的红包:“二嫂,这是我当姑姑的一点心意。”

  肖玉梅虽然生产的时候危险,但顺产恢复的还是快一些的,因此这会儿坐在那抱着儿子,笑呵呵接了杨盼晴给的东西。

  有人起哄要她打开,她就直接打开了。

  这时候侄儿出生,做姑姑的能给个十块钱就已经很不错了,结果杨盼晴给了五十块钱不说,还给买了一对小银镯!

  那银镯再细再小,起码也得二三十吧?

  “晴晴真是阔气,真是疼小豆子!”

  “那也是小赵大方,是小赵阔气!”

  有人这么说了两句,看见杨大海一家,正好杨小宝跑在前面,就嘴快的说了:“小宝,你小豆子弟弟十二天,你姑姑给买了一对小银镯哦!你有没有啊?你十二天的时候没有小银镯吧?”

  这话或许没坏心,但随口说出来,肖玉梅的脸色还是立刻变了。

  这不是在挑拨小姑子和大哥大嫂的关系吗?

  杨盼晴早有准备,便也不生气,笑着从口袋里又拿出一个小盒子:“小宝,你也有。”

  她看了眼赵云桂,故意给自家男人脸上贴金:“以前你十二天时候姑姑没钱,这回你姑父说了,给你补上!”

  赵云桂已经个把月没出车了,虽然她半点不嫌弃自家男人不赚钱,但乡下这地界,少不了有人会明里暗里唧唧歪歪,杨盼晴于是故意这么说了。

  杨小宝接过小盒子,打开来看见精致的银手镯,忙转头叫蔡小玉:“妈,姑父给的!”

  小家伙聪明的很,不说是姑姑给的,只说是姑父给的。

  蔡小玉其实早就知道自家儿子也有了,那天杨盼晴买的时候,她也在场,杨盼晴还特意问了售货员,两岁多的孩子带行不行。

  她当时觉得太贵重就推辞了,但杨盼晴说做姑姑的要一视同仁。

  小豆子都有,那小宝当然也得有。

  蔡小玉拗不过,这会儿便教儿子:“还不赶紧谢谢你姑姑和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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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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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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