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小家伙才两岁,虽然聪明伶俐语言天赋也比一般孩子要好,但这套手镯的精细活还是难到他了。
套了几回都没套上,他急得拿着银手镯又跑回杨盼晴面前:“姑姑,小宝戴,小宝戴!”
小家伙明显很喜欢这银手镯,杨盼晴看着高兴,便抓了他的手,把一对银手镯都给他套上了。末了还夸:“小宝真好看!”
杨小宝举起手看着银手镯,美得咯咯笑,这才道:“谢谢姑姑。”
又看向坐在一边今儿看起来特别帅气的姑父,小家伙从小在镇上外公外婆家长大,最是外向自来熟,迈着小短腿过去,藕节一样的嫩胳膊就扒拉上他姑父了。
赵云桂一把将小家伙提起来,搁在腿上坐好,才低头问:“小宝要做……”
不等他说完,杨小宝一个含着口水的亲亲就印在了他脸上:“谢谢姑父!”
小家伙两岁了还流口水严重,赵云桂的侧脸顿时亮晶晶的。
众人哄堂大笑。
“哎哟哟,瞧瞧小宝,多喜欢他姑父啊!”
“就是就是,还主动亲亲呢,来来来,小宝啊,你也来亲亲我!”
“小宝,你来亲三奶奶一下,三奶奶给你买糖吃!”
“来亲二奶奶,二奶奶给你拿红鸡蛋!”
杨小宝扭着要下地,等赵云桂把他放下去,他却不跑去那些喊他的人跟前,而是跑到杨盼晴身边,在杨盼晴脸上也亲了一口。
“啧啧啧,就知道亲他姑姑和姑父!”
“那可不,他姑姑和姑父给他买了银手镯呢!”
大家又是一通打趣说笑。
而杨盼晴看着赵云桂狼狈的擦脸,看着抱着她胳膊的杨小宝,也只觉得心都要化了,这小家伙怎么能这么可爱呢?
小脸蛋又白又嫩的,杨盼晴忍不住,把小胖娃搂到怀里,也给了他一个大亲亲。
“晴晴,你和云桂也都不小了,这么喜欢孩子,你们也抓紧点!”杨二婶笑眯眯道。
杨三婶也道:“就是就是,听说你公公身体好多了?你抓紧时间生,你和云桂忙,还有你公婆帮忙带呢!”
就连蔡小玉都笑道:“是啊晴晴,要孩子还是早点要的好,年轻好恢复!”
杨家的亲戚催生,赵云桂不好说什么,擦了脸上的口水后,就担心地看着杨盼晴。
杨盼晴轻轻吸了口气,看一眼满脸母爱的肖玉梅,又看一眼担心看着她的赵云桂,先冲赵云桂轻轻笑了下。
然后才道:“嗯,抓紧着呢。”
她当然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就不怕了,实际上,很可能直到最后生的那一刻……或者说,越是到最后生的那一刻,她越是怕。
但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天,肖玉梅和小豆子又都好好的,她的怕也慢慢少了些。
更何况,赵云桂是她爱的人。
跟爱的人生孩子,看着眼前可爱的杨小宝,呼呼大睡的小豆子,她此刻心里比怕更多的其实是温暖,是好奇。
她和赵云桂的孩子,会是男孩还是女孩?
会像她多一些,还是像赵云桂多一些?
赵云桂在孩子面前,是无条件的宠着,还是会做个严父呢?
因为这好奇,她便好像没那么怕了。
赵云桂放了心,笑了笑,倒是没接话。
趁着来的亲戚朋友还不多,肖玉梅冲暂时忙完进屋的杨大河使了个眼色。
杨大河会意,立刻就进了西间房。
等再出来,手里就拿了个盒子,和刚刚杨盼晴给两个侄儿装银手镯的小盒子一模一样,只不过这是放大版的盒子。
众人眼睛盯着那盒子,只当是杨大河疼媳妇,特意也给媳妇买了对银手镯。
杨大河的盒子确实是给肖玉梅的,只不过肖玉梅打开盒子,却是把睡着的小豆子交给杨大河,自个儿则一把拉过杨盼晴的手。
“来,晴晴。”她说着,不由分说就把银手镯套在了杨盼晴手上。
众人都惊了,那可是银镯子诶!
只见做姑姑的给侄儿侄女买,还从没见做嫂子的给小姑子买呢!
杨盼晴也惊了:“二嫂,你这是干什么?”
肖玉梅给她套上一个,又拉了她手要套另一个,见杨盼晴躲着不肯叫她套,便笑道:“晴晴,你干什么呢,手拿来。”
“二嫂,你才是干什么呢。这银手镯是二哥心疼你,特意买给你的,你套我手上干什么呀?”杨盼晴要把手腕上的银手镯拿下来。
肖玉梅按着她手,朝杨大河努嘴:“喏,你问问你二哥,看这银手镯是买给谁的?”
杨盼晴看过去,还不等问,杨大河就主动说了:“晴晴,这银手镯是我和你二嫂商量了,特意买给你的。这回你二嫂生小豆子危险,要不是你及时赶到叫醒她,又给她吃了东西,我都……”
杨大河本是笑着说的,结果最后却红了眼睛说不下去了。
亲身经历的人,是没法那么快就忘记的。
杨大河当时差一点失去妻子和儿子,那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即便现在两个人都好好的陪在他身边,但回忆起当初差一点失去的感觉,他还是有些绷不住。
肖玉梅倒是镇定很多,她握着杨盼晴的手,认真道:“晴晴,你是我和小豆子的救命恩人,一对银手镯只是表达我们当下的一点心意,但你的大恩大德,我和你二哥还有小豆子,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忘的。”
肖玉梅吸了吸鼻子,忍住了眼泪。
到了这会儿,她回忆起时不怕自己死,只怕孩子危险,也怕自己如果不在了,留孩子在世上,到时候有了后娘,可能就会有后爹了。
“晴晴,无论如何,这手镯你都必须得收下。”她说着,拉过杨盼晴的另一只手,“这是我和你二哥特意买给你的,对于你来说可能不是很珍贵的东西,但这是我们的心意。”
怎么会不珍贵呢,这银手镯再珍贵不过了。
虽然她当时那么做并不是为了求回报,但她的好二哥二嫂都记住了,并且还尽可能的感谢她,这心意就是世上最珍贵的!蜀南文学
杨盼晴任由肖玉梅给她套上手镯,但口中却说:“二嫂,我也没做什么,都是你和小豆子福大命大,所以你们才能转危为安的。”
肖玉梅心里记得杨盼晴的好,嘴上却跟着道:“嗯,对,也得谢谢我和小豆子,所以你二哥给我买了粉底。至于小豆子么,他也有,你不是给他买了银手镯?”
这样一说,好像大家都得了好似的。
杨盼晴就笑道:“那二嫂,二哥,我就不客气,厚着脸皮收下了?”
杨家因为杨盼盼还没结婚,所以暂时并不算完全分家,杨大河和肖玉梅就算私底下攒有点私房钱,却也绝对不多。
所以这份礼,在杨盼晴心里很有重量。
杨大海见了笑呵呵,心里为弟弟妹妹的和睦而高兴。
蔡小玉见了,却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小姑子那么好,可不能叫二弟和二弟妹完全给笼络过去了。小姑子原先可是给她家送过几次水果的,今儿又给小宝也买了银手镯,她以后要对小姑子更好才行!
杨树林和汪桂花见了,只觉得自家的儿子媳妇女儿女婿,怎么个个都那么好呢?做父母的,看到这样的儿女,那真是再幸福不过了!
杨家这边上上下下温情一片,隔壁秦家大门口,却突然响起曹寡妇的一声怒吼:“秦大根,蒋爱华,你们家的好闺女我们鹤家消受不起,人我给你们家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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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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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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