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水巫和水大首领陪他二人在岛上转了一圈,还去了其他两个岛上看了看,还看了他们种植大麦的地方以及种植芦笋、茭白等蔬菜的地方。
水部落虽然也有一些种植,但并不是太认真讲究——或者说并不怎么得章法。
因此他们种植的各种作物和蔬菜类并不怎么好。
山上的果树倒还罢了,毕竟果树不需要护理,只需要从别的地方将树苗挖回来栽种就行了。
饶是如此,水巫还向林琅感慨不容易,他们部落人带回来的果树苗,种下去十棵能活下来四棵就算好的了。但即便如此,还是要种啊,因为他们生活在岛上,出去采集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儿。
山上的东西又不像水里的水草和莲藕那么方便采集......
林琅想了想,便顺口说了一些栽培种植的诀窍,提点了水巫几句。
水巫听得将信将疑,但是林琅说的头头是道的,并不像是撒谎,她便赶紧都记了下来,决定回头试一试。
林琅和厉弦下午的时候离开,他们有啾啾,很快就能回到之前那片岛上,用不着劳烦水部落人相送。
水部落人既省事儿,又无比羡慕。
这种逆天的异能力和伴生兽简直绝配搭档,谁不想要呢?
但他们水部落是羡慕不来的,水部落的大首领是异能战士,觉醒的是控水异能。
他们水部落所有人但凡觉醒异能力的,无一例外全部都是控水异能。
他们能如蛟龙一般,在这广泽之中翻江倒海。
而他们假如能够拥有伴生兽的话,也必定是水灵兽群中的一头。
哪一代大首领拥有伴生兽,水灵兽群便会与水部落的关系更密切、更亲近,若没有,便不会那么亲近,但也不会生疏。
林琅、厉弦两人离开的时候,还给水部落留下了十头肥大的角鹿,每一头三百斤左右。
按照规矩,水部落算是广泽的地盘,但是广泽很大,他们跑过来挖藕捕鱼猎野鸭子野鹅这没什么,水部落人肯定不会管,他们也用不着特意跟水部落人说一声。
但是,如果要挖一条水道连通朝阳部落与广泽,这就是改动山川地况的大事了,自然要跟水部落说一声。
水大首领和水巫不假思索便答应了。因为这对广泽、对水部落不会产生什么坏处。
相反,这条水道修成之后,他们以后出入也会方便很多。
水部落其实跟莽部落不一样,不是主观上不愿意与外人来往、更乐意美滋滋关起门过日子,他们是因为地域关系,住在广泽深处的岛屿之中,谁能上他们那去啊?
而他们上别人那去一样也不容易。
何况食物充足,每日正常劳作即可取到足够食物,也没有必要出去。
若不是林琅有啾啾,也不可能这么轻易的深入广泽,才会有后来的巧合碰上了他们部落去采挖莲藕的人,这才结交上了。
但如果有一条水道的话,自然方便多了。
他们答应此事答应得痛快,林琅、厉弦送出十头肥大的角鹿当做是礼物。
水大首领、水巫本来是不肯要的,但林琅、厉弦坚持给,他们这才高兴的收下了。又赠与了林琅他们十筐大麦。
林琅、厉弦赠送角鹿,也有自己的考量。
修水路连通广泽,虽然水大首领、水巫同意,但难保水部落里有排外的不高兴,觉得自己的地盘被人冒犯了。
送一份厚礼,也算是堵他们的嘴。
水部落人禽兽肉都吃得少,这十头角鹿平均下来每个人都能分到好几斤呢,可不让人欢天喜地,对朝阳部落大生好感。
水大首领从一开始的不反对修水路也变成了表示需要的话水部落可以主动帮忙。
食物外交,就是这么好使!
二人离开,水巫与林琅投缘,最为恋恋不舍,再三叮嘱林琅没事儿再来啊!反正大家是邻居,她有伴生兽,来往很方便的。
林琅笑着答应了,大家可不就是邻居!虽然......这个“邻”的真实距离有点远。
乘着啾啾,林琅、厉弦很快便回到了青狸他们所在的岛屿。
他们到的时候,青狸他们才刚刚恋恋不舍结束一天的挖藕工作呢。
“大首领、巫回来了!”
看到林琅、厉弦,大家又高兴又松了口气又略遗憾。
高兴松口气是这一趟看来顺利,遗憾的是这意味着明天该回去了啊。
这两天功夫,他们挖了大概八千多斤藕,林琅一边收入空间一边笑道:“你们这也太狠了,都不休息的吗!”
大伙儿摇头,笑呵呵道:“这活儿不累,收获又多,恨不得再多挖点呢!咱们部落里消耗大,多挖点带回去总是好事!”
大家纷纷点头,还有人很诚实的说道:“就算咱部落人吃不完也没关系啊,可以喂牲畜家禽嘛,它们肯定也吃!”
“对对!”
林琅哈哈大笑:“不至于不至于,藕能晒干做藕粉,浪费不了!”
大家在这岛上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出发,不到两个小时,便回到了朝阳城。
这几天部落里都在说莲藕,看到大首领和巫他们都回来了,得空的纷纷跑到食堂看稀奇。
食堂后厨门口这会儿放着十五筐藕,是这几天要用到的蔬菜。知道大家都没见过,少不了看稀罕,柳枝便特意没急着收进食堂,让大伙儿先看看、晚一点儿再收。
反正中午的菜已经在准备了,并不做这个,巫下午会教她怎么做藕,晚上食堂里才会试着做两道。
“这就是那个什么‘莲藕’啊,长得这么大这么长,真稀罕!”
“可不,比红薯还大呢!”
“听巫说这玩意儿很好吃,咱们有口福了!”
“也很丰产啊,这一点最好了!”
“对、对!”
剩下的莲藕,林琅将一半储存在冷藏库里只有地面铺设了寒玉的一间储藏室里,这样温度不会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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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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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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