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们挖的多,但藕分量很重,消耗起来的量是很大的。
还剩下一半,便仍然留在空间里,过两天堆放在厨房,让人做藕粉。这过程跟做红薯粉是一样的,部落里的女人们很多人都熟悉那一套工序了,用不着她操心。
她现在唯一遗憾的是,桂花开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收集一些桂花啊!
沸水冲泡搅拌之后的藕粉晶莹剔透,浇上一点儿蜂蜜、撒上桂花,那香甜绵糯的口感令人惊艳。hΤTpS://WWω.sndswx.com/
冬日里冲上一碗,能从口中一直熨帖到肠胃。
林琅暗暗决定,明年一定要多多准备桂花、枸杞、葡萄干、各种坚果等,夏秋时节还有新鲜的水果,在藕粉放凉之后也可添加,光是想想便让人有些迫不及待呢。
林琅和厉弦又去了一趟芒部落人暂住之处,送了三筐鲜藕给他们,仔细说了两三种做法。
“芒大首领你们先尝尝,如果觉得可以,两天后我们会出发去广泽那边挖藕,你们也派一些人与我们同去吧。广泽那边有很多,咱们两个部落根本挖不完,留在那也浪费了!”
是真的太多了,他们在广泽岸边那一片浅水滩挖藕的地方,水部落人从来都没过来挖过。只要是那片岛屿旁生长的便足够水部落需求的了,他们没有必要走更远。
芒大首领见了这莲藕,比山药还大、还长,即便还没有尝到什么味道,直觉这一定是好东西,于是不假思索立刻笑道:“林巫和厉大首领有什么好事都想着我们芒部落,兄弟我感激不尽!这莲藕肯定是好东西,既然野外多的挖不完,我们没有不要的道理。林巫和厉大首领出发的时候请带我们一起吧!不知——我们去多少人合适呢?”
芒部落的部落基本建设差不多完工了,房屋已经快全部建好了,现在主要在修路与做木工安装门窗、打制家具,以及在部落边沿砌墙、设关卡。
等这些做好,他们就能搬进去了。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计划。
现在正是缺少食物的时候,虽然朝阳部落乐意借给他们,但借了是需要还的呀,他们的压力仍然很大,如果那一片真的有挖不完的这什么莲藕,自然求之不得、多多益善。
林琅想了想笑道:“挖藕的活儿其实上手很快,很轻松,一个人一天挖三四百斤没问题。我觉得你们去十一二个人差不多了,记得要挑身体强壮不怕冷的。因为挖藕要下水,这个时节水里还挺凉的,如果万一因为体弱儿冻病了,反而不好。”
芒大首领听了林琅这番话瞬间冷静下来了。
他们芒部落种植多年,对时节冷暖的敏感度比旁人要更加上心,体会也更深。如今这时节,身体不够强壮下水的确很容易就会生病。
而他们芒部落没有专业的狩猎队,部落人的身体素质比起其他部落来整体水平是略差的。
如今正在建设部落,也没法让太多人去干别的。
“林巫说得没错,我们芒部落便去十个人吧,你看行吗?”
林琅点头笑道:“行,那就十个人。你们做好准备,我们走的时候会提前说。放心,不管采挖了多少,我都会帮你们带回来。”
“多谢林巫!”
林琅的随身空间功能有多强大,他当然是一清二楚的。
没有林琅的随身空间,他们部落迁移也没有这么容易。
这天晚上,朝阳部落食堂推出了两道莲藕做的新菜,一道的莲藕排骨汤、另外一道是酸辣豚兽肉片炒藕丁。
炖汤的莲藕软糯可口,酸辣藕丁则让人胃口大开。部落人吃了无不称好。
这炖莲藕不但软糯,连汤似乎都好喝了许多,别有一番滋味。炒的也很好吃,与酸辣椒搭配简直绝了!
最重要的是巫说这莲藕直接在野外挖回来就行了,即便将来部落里挖个池塘种下去也很简单,一年能长出一大片,不需要打理,种下等收获就行。多省事!
要是所有的种植都像这么简单就好了。
第二天,林琅从空间里取出了大约三千多斤莲藕,堆放在普通的仓库里,让之前制作红薯粉的女人们用同样的方法做藕粉。
藕粉的出粉率很低,远远不如红薯。一百斤能出个六七斤干粉左右。最多也就八斤、九斤,极少会超过十斤。
这也不奇怪,莲藕含水分非常重,自然出粉少。但处理起来也会更加省力。
林琅又拿出了五筐大麦让人脱粒,然后舂成面粉。
等再去采挖一次莲藕回来后,她想吃藕夹。
有了面粉,就能做藕夹了。豚肉、鹿肉、鱼肉做好几样馅,拌上香菇末、韭菜末、冬笋粒,两片薄薄的藕片夹着馅儿,挂上厚厚的一层浆,往滚热的油锅里一下,几下翻滚香味就会爆发出来,想想都觉得香!
不光藕夹,顺便做一些茄夹,萝卜肉丸子,三鲜素丸子,这段时间大家都太累了,都吃点儿好吃的......
交代了人去做这些事儿,林琅便与厉弦唤了柳枝,让她召集种植组的人,出城去田边,要商量种植大麦的事儿。
听说巫和大首领这次从水部落带回来了一种跟水稻、红糯米同一类的作物,大家都很高兴,兴致大起,争先恐后的询问起来。
水稻的妙处有目共睹,朝阳部落上上下下如今谁还离得开香喷喷的白米饭啊?
每当有新人加入部落,没几天也都会从不以为然到被香喷喷的白米饭给迷倒再也离不开。
光吃肉哪儿成?必须要有白米饭啊!有白米饭哪怕没有肉都没有问题啊!并且还不会像光吃肉那样腻。
红糯米大家伙儿只尝了各味儿,但也都觉得很好很好吃,跟白米饭不太一样,似乎更香、更有嚼劲,明年大量种植之后就可以尽情享用了。
现在又多了一个“大麦”,好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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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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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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