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是这样,总是在你不经意间就悄悄地溜走了。

  转眼间,林立他们在女真部落已经驻足十天了。

  这十天来的相处,林立发现女真人生活的很简单,非常容易找到快乐。

  他们因为多打了一些猎物,就会点上篝火,唱歌跳舞来庆祝。

  因为林立他们帮助女真找到了两种可以食用的野菜,整个村子也载歌载舞了一天。

  总之,对于他们来说,生活随时都是快乐开心的,哪怕明天就要断粮了,只要今晚有吃的,就很开心,至于明天的事情,等到了明天再说。

  真是个有趣的民族。

  林立这段时间从女真人部落这里收购了一些毛皮和干鱼装上了船。来一趟怎么也不能白来,顺便收点毛皮,带到京城挣点路费。

  女真人很喜欢金子,他们喜欢一切闪闪发光的东西。正好这次出来,张爷爷让林立带了一些砂金。于是林立就用金子和他们换了这些皮毛和鱼干。这下子可把他们高兴坏了,又是载歌载舞了一天。

  因为发现了粘土,林立就用粘土团成溜溜,晒干后和林东玩起了弹溜溜,就是在地上挖一个坑,再在大约两米远的地方画一条线作为起始点。把泥溜溜放在线上,然后石头剪子布分出输赢,每个人依次的向坑的方向弹,先把溜溜弹进坑里就算赢了。为了不让对方先进去,就要想办法把对方的溜溜弹到一边去。朱铁觉得有趣也加入了,再后来就有许多小孩子也玩了起来,也许是因为玩的东西太少的缘故,这些山里孩子玩的是兴致盎然。hτTΡδ://WωW.sndswx.com/

  溜溜是用粘土做的,小孩子着急玩,晒得不够干,经常因为互相破坏,用力过猛而弹碎了。

  有一天,一个小孩子从家里拿来了两颗黑珠子,找林立弹溜溜。

  林立一看,这不是黑珍珠吗?

  有了朱铁的翻译,林立才知道,这是小孩子的阿玛在江里捞出的大河蚌里弄出来的。因为是黑色的,就扔在家里给孩子玩。

  林立这才想起来,在历史上东珠曾经辉煌一时,因为疯狂的开采,后来东珠就很稀少了。

  在东珠里,极少见到黑珍珠的。

  女真人喜欢亮闪闪的饰物,对这黑乎乎的珍珠就不在意了。

  可是林立知道啊,忙和小孩子商量,用一个小金元宝换来了两颗黑珍珠。

  一切安排就绪,林立他们就要返程了。

  上善道长在林立的威胁下,非常不舍地把两坛子高粱酒送给了朱大虎。

  林立把船上的粮食只留了一点回去的口粮,其余的都送给了女真部落。

  临走的时候,林立和林东收到了朱大虎送的礼物,一件鱼皮衣和一颗狼牙。

  鱼皮衣是用七彩鱼皮做成的,制作的非常精美,衣襟和袖口绣着漂亮的云纹。林立很喜欢,可是狼牙就让人接受无能了。

  上善道长告诉林立说:“女真人认为狼是最忠诚的朋友,带着它,不仅会给你带去力量,还能辟邪。”

  好吧,林立只好忍着心悸,戴上了带着美好祝福的狼牙项链。

  ……

  去时顺水而下,回来就是逆流而上了,行程慢了许多。

  这回一路上林立等人除了在扶余上岸储备了口粮,换了一回船后,就再也没怎么停过船。

  林立每天在船上,吃饱睡,睡饱了吃。连如意都说他快要变成小猪了。

  林东每天还有事情可以做,他教王雨读书认字。

  但是林立可就是太无聊了,林东从家里走时带着的道德经,两人早已背的滚瓜烂熟了,再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

  一开始还能看看江边的山水风景,和上善道长坐在船边钓钓鱼,但是一连十几天,天天看山水,再美也看腻了,鱼也不爱钓了。

  林立只恨这船不能天天靠岸,这样起码还能好好观赏、玩耍一番。

  “道长!老道!牛鼻子!咱们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到地方啊!”

  这天林立实在是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觉,挣扎地起了床,想找上善道长问问何时能到京城。

  “催命啊,马上就到了。最近天气一直都不错,咱们也开始顺风。估计后天就能进京了。”

  上善道长坐在船尾甲板上,一边钓鱼,一边喝着小酒,对着林立回答着。

  “你这老道道士落得了清闲,天天喝酒钓鱼。我这段时间可是无聊死了。当初你可没说要走这么久啊。”林立有一些气恼,嘀嘀咕咕地抱怨起上善道长来。

  上善道长一挑眉,也升高了语气说道:“一开始确实用不了这么久,但是不是你要去什么乌苏里江吃大马哈鱼,又在人家女真人的地盘上占地方,还玩了那么久么?你个臭小子现在来找我麻烦是什么意思?”

  林立一时语塞,想了想确实是因为自己,才会绕了一大圈,耽误了这么久的。

  “哼,就算是我有错,那咱们在这水上呆的时间也太长了。”林立还是不甘心,继续狡辩道。

  上善道长喝了一口酒,看了一眼落在水中的鱼漂,抖了抖鱼竿,回答道:“这已经够快了,咱们这艘船可是找的最快的了。加上咱们一路上顺风顺水,也没有遇见大雨。能后天到就不错了。”

  林立叹了一口气,只能感叹着这古代落后的交通运输。

  想到要是以后想吃一些其他地方的特产,去着慢,运过来更慢。林立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这运输问题必须解决!以后我还想去看看这大千世界呢。”林立恶狠狠地说道。

  上善道长听了,哈哈大笑道:“小子的理想不错,可这世上有几个人,能说自己可以看遍这世界?我活了五十多年,也去到过了很多地方。但就是咱们这齐国地界,我都没有全去过。要是有一天能看遍这大千世界,小子到时候记得带上我的骨灰!哈哈哈哈。”

  上善道长的话,林立听明白了。

  这上善的愿望,或者说是理想应该是与自己很像。

  想去看看这个世界,想去好好的,认真的认识这个世界。

  但是就像上善道长的话一样,又有几人能在这有限的生命里把这件事完成呢?

  别说这是在古代,就在林立穿越之前,她的愿望不也是环游世界么?

  就因为这个愿望,林立才刻苦努力学习了自己根本没有兴趣的英语,因为这个愿望才埋头苦干每天努力赚钱,甚至为了这个愿望,放弃了青春里最美好的时光,没有在最好的年华里,谈一次最难忘的初恋,放弃了自己喜欢的人,放弃了喜欢自己的人。

  所以林立听懂了上善道长言语中的无奈、无力。

  林立开口说道:“道长。如果有一天,你还活着,你还愿意亲自出发,去看看这个世界吗?”

  上善道长用力地喝了一大口酒,没有回头,用一种古怪却不难听的语调唱道:“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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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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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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