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93章 孩子都散养了
  八八年春节的时候,小老三已经会走了。

  哥哥姐姐寒假一大爱好,就是遛弟弟。

  不过他们俩也很忙,跟小伙伴互相串门子啦。去公园滑冰打冰猴什么的。还有那么些表兄弟姐妹,互相的串门子。

  如今街面上越来越多店铺,每年都有新开业的商场。

  商业大厦也在建设当中了。

  住宅楼更是雨后春笋一样每个月都新楼盘开建。

  林家的兄弟姐妹通过这些年的积累,不断的在市中心的好位置买房子买院子,拆迁,又置换更多的院子。哪一个手里的房子都不下二十套的。

  连一直都没有搬到省城的四哥五哥也一样。人虽然不在,但是不耽误囤房子啊。五哥家的孩子也都在省城上学呢,五嫂已经基本不怎么去养殖厂了,在家看孩子。她父母也在省城帮着带孩子。

  各家自己的房子也是越换越大,像大哥二哥三哥,舅舅家的大表哥二表哥,家里都是两个孩子的,基本上都是二百平以上。

  空间大得很。

  多少孩子都能施展得开。

  十几个孩子,一到暑假,跟蝗虫过境一样,这家待完了,到下一家。到哪里都是闹腾就对了。

  最大的林大哥家的林超都已上大学,人家不稀得跟小屁孩们玩,最小的就是雪瑞,刚会走,哥哥姐姐们玩儿,把他急得不行,人家也不带他。

  除了跟自家的兄弟姐妹们吃吃喝喝的闹腾,跟同学们玩儿。

  晨曦还回三李屯住了半个月。

  李红霞当年因为身体原因养不了她,但是一直很喜欢她嘛。也觉得是她给带来的弟弟。

  这么些年,虽然没当成闺女,但也一直是干闺女。

  对孩子肯定不能把所有的实情都说的。

  跟她说的就是特别喜欢她认的干女儿,认了以后就有了弟弟陆雨航。是她给带来的好运。

  所以这个干女儿认得特别真。

  按月给生活费,学费要负担一半的那种。

  林绣也不拦着,都让李红霞给孩子自己。

  晨曦从小就知道她是干妈家的小静,自己有两个妈妈两个爸爸,谁问都说将来长大的上大学,找好工作,挣钱给两个爸爸两个妈妈养老。

  每年寒暑假,也都会回李红霞家住上几天。

  李红霞两口子现如今的日子在三李屯绝对是首屈一指的。

  李红霞管着国道边的晨曦饭庄,陆家栋是车队的队长,两口子挣两份管理层的钱。

  林绣家分的地还有后开荒的那么些地,自家不种了以后,他们两口子和宋四宋六给分了,一直种经济作物,春天种蒜,秋天种葱。近两年又从山东买的新品种,产量大增。

  还有宋凛给指导,用的都是最新的农药化肥。又省事,又增产。

  哪一年净利润都得有个几万块。

  在县城里也买了楼房,陆雨航就在县城里上学呢。李红霞的父母平时在城里帮着给孩子做饭吃衣服啥的。两口子不忙的时候,骑着摩托车回去也方便。

  到这时候,陆家栋的妈想起来这个儿子,想帮儿子看孙子,进城住楼房享福去了。

  哪有那个好事儿啊。

  咋想得那么美呢。

  李红霞连理都不带理的。

  只按月给养老钱,一个月五十。

  不管别的孩子给不给,他们两口子给。

  尽了义务了。

  年前其实他们两口子最忙,饭馆开了这么多年,来往拉货的司机,过路的,口碑已经做出去了。到年前货车多,吃饭的人就多。

  陆家栋也一样,他自己也得开车呢。

  年前酱料厂的货都卖疯了。

  越是日子好过了,人们手里余钱多了,就更乐意在吃喝上花钱。

  一块钱半斤的料,能拌五斤咸菜或者十斤拌菜,能吃一个月。

  谁也不差这点钱了。

  货简直卖到飞起。

  两口子都忙,陆家栋更是起早贪黑,一天到晚的不着家。

  晨曦回去,其实也不怎么能见到干爸。干妈也忙。

  她可懂事了,在家里看着弟弟写寒假作业。

  到饭点了,小姐俩一起就去饭馆吃饭。吃完饭边走边玩的回家。

  有时候饭馆里忙不开,她在帮着摘个菜什么的。

  家里日常打扫卫生啥的,也是她在家干。

  村里那么大的姑娘干啥,她也都差不多。

  有的人家,那么大的孩子都能自己做饭了。

  没人让她做,架不住孩子好奇,啥都想尝试啊。当成过家家了,在家里瞎糊弄着做。

  做得半生不熟的,显摆得不行,还拿去给干妈送饭。

  往饭馆送饭,也亏她做得出来。

  李红霞还不能说不好吃,孩子嘛,得鼓励。

  可你一夸她,更来劲。

  李红霞也不管了,祸祸吧,也祸祸不了多少东西。

  这不是,年前回省城的家,人家学会做饭了。

  回来这一顿显摆哟。

  过年做年夜饭,她还想帮忙。

  帮吧。

  想干就干呗。

  林绣还得特别欣慰的跟孩子说,“我闺女真棒,都能帮妈妈干活了。”

  这个年,她真是忙得不行不行的,饺子馆开业第一年。

  好些人提前就到店里预定二楼的包厢,还提前点好菜,定好哪一天几点来,好方便店里提前配菜。

  婚宴那边儿,从初五到二月二,也全都定出去了。

  现在手里有点小钱的生意人不少了。做买卖的嘛,都讲究排场。

  有婚宴酒楼了,那必然得安排上。

  也不只是婚宴,还有老人生日,同学聚会什么的,三五桌到三五十桌不等。

  一楼的散客就更不用说了。

  平时不是饭口的时候,基本没几桌,过年的时候,好像也没这个讲究了,从早到晚人都不断。晚上忙到八点多,要是不主动关门,都还有人进门。

  金根花做为店长,张罗得比林绣这个老板还忙。林绣主要就是帮着收收钱,看看菜,有常客来了,应酬一下。她是上上下下的满场飞。

  整个寒假,她女儿金海兰都是在林绣家里过的。

  一直忙过了正月,客流才算是稳下了。

  广告的热度也过去了。

  当然,火还是火的。没有火到一桌难求的地步了。

  加上后来陆续加的桌,一楼大厅标准四人桌放了三百八十套。

  每天中午晚上两个饭口,平均还能翻台一点五次。

  不忙的时候,店里五十多个服务员,都帮着包饺子。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专职包饺子的阿姨已经增加到十个人了。每在从早到晚的忙,也就是够当天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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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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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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